《連云港市海洋科技創新三年行動計劃 (2023-2025年)》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要求,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加快建設海洋強國。2022年1月,《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2021-2025年)》正式印發,2023年8月,出臺《江蘇省海洋產業發展行動方案》,全省上下正以最大合力推動沿海區域的高質量發展。連云港積極搶抓海洋強國、沿海開發、“一帶一路”建設、自貿區建設等國家戰略機遇,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連云港市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連云港市支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3份文件,著力推進海洋經濟由淺海向深海、由傳統產業向新興產業、由粗放用海向集約用海加快轉型,進一步明確海洋經濟發展路徑,推動國家現代海洋強市建設。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發展海洋經濟的戰略部署,助力全市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連云港市“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等要求,制定《連云港市海洋科技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二、總體目標
《行動計劃》緊緊圍繞黨的二十大提出的“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總體要求,堅持“陸海統籌、創新驅動、生態優先、雙向開放”,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強海洋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成果應用,提升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做強海洋傳統產業,壯大海洋新興產業,搶占海洋未來產業,推動海洋領域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出到2025年,海洋生產總值突破1400億元(不含石化產業產值),年均增速達到8%以上,組織各類科技計劃項目30項,建成省級以上涉海重大創新平臺載體4家,培育高新技術企業30家以上,引進培育高層次人才團隊3個。
三、重點產業領域
《行動計劃》既立足連云港現有基礎、強化海洋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又把握海洋科技創新發展前沿趨勢,搶占海洋未來產業制高點。提出發展現代漁業、海洋食品、海洋裝備、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醫藥、海洋信息、綠色海洋等八大重點領域。
四、重點行動
《行動計劃》明確了七大行動,全面支撐海洋科技創新發展。
一是海洋創新平臺建設行動,積極推進一體建設國家實驗室,打造重大海洋戰略創新平臺,推動海洋科技創新集聚區建設。
二是海洋創新主體培育行動,培育壯大涉海科技企業群體,提升涉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優化完善孵化培育體系。
三是源頭關鍵技術攻堅行動,部署前沿科學技術研究,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四是海洋創新人才集聚行動,加快集聚高端創新人才,提升涉海院校辦學水平。
五是綠色智慧港口建設行動,加快港口智能化改造,推進綠色港口建設。
六是海洋開放合作深化行動,暢通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強與沿海城市的協同創新,開展海洋科技產學研和國際合作。
七是藍色創新生態打造行動,加大海洋創新投融資支持,完善海洋產業公共服務體系,高標準布局智慧海洋“新基建”,推動藍色碳匯發展。
五、保障措施
《行動計劃》制定了四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科技創新事業的全面領導,構筑“大科技”工作格局,強化組織統籌協調,全面推進行動計劃的實施。二是強化政策支持。積極發揮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的政策引導作用,強化對涉海科技項目、科技企業、創新平臺、成果轉化、高端人才的政策扶持。三是加大項目招引。瞄準海洋科技重點領域方向,著力推動海洋領域重大科技項目招商和招才引智。瞄準海洋經濟、海洋科技創新發達地區,開展有針對性的招商引資活動。四是弘揚藍色文化。加強海洋知識、海權理念、海洋文化、海洋經濟等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海洋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的良好氛圍。
關聯閱讀: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海洋科技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海洋新材料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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