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推進連云港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建筑業是我市支柱產業、富民產業之一。經過多年發展,我市建筑業產業規模不斷擴大,建筑企業綜合實力不斷增強,但仍存在本地企業市場占有率逐年降低、GDP貢獻率有待提高、稅源流失嚴重、核心競爭力不強等問題。2015年,我市出臺了《市政府關于印發推進建筑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連政發〔2015〕42號),其中部分政策已不適應建筑業發展新要求,亟需出臺一份推進建筑業高質發展方面的政策文件,改變我市建筑業目前發展現狀。
二、起草過程
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實施意見》起草過程中,在借鑒南京、蘇州、南通、鹽城等兄弟城市相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經多輪討論研究,于2022年9月中旬形成初稿。9月19日,征求各縣區(功能板塊)住建局、市建筑行業協會意見,對《實施意見》初稿進行修改;10月上旬,再次征求市部委辦局25家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及重點建筑企業意見和建議,對《實施意見》進行完善;10月中下旬,在我局政務網對《實施意見》進行為期30天公示,并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10月28日,召開專家論證會,根據專家論證會結果再次對部分內容進行調整;12月22日,局政策法規處對《實施意見》出具合法性初審意見書;2023年1月17日,《實施意見》正式通過公平競爭審查;2月13日,根據市司法局審核意見再次修改完善,形成《實施意見》(審議稿)。
三、主要內容及框架
《實施意見》總共分為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四方面。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主要是圍繞黨中央、省市委關于建筑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精神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標,主要明確到2025年,建筑業總產值和綠色建筑、資質和骨干企業培育目標。
第三部分是重點任務,主要包括:推進建筑企業做大做強、拓展市場發展空間、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推進工程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優化行業發展環境、加強質量全過程監管等方面。其中在獎補金額制定上,參考了淮安、鹽城等周邊城市,明確“對成功晉升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由市政府和企業注冊地縣(區)政府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鹽城和淮安對相同事項分別設立的獎勵金額為100萬元和1000萬元。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三個方面內容。
四、特色亮點
一是落實最新要求。《實施意見》體現了2月23日省政府推動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專題會議提出的“著力向更寬領域轉型拓展,著力向科技創新和應用發力,著力向省外、海外市場拓展,著力向新型建造方式轉變,著力向產業鏈上下游延伸”等五個發展方向;落實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相關批示精神;貫徹了《關于優化建筑企業融資環境促進行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等上級文件的最新政策。
二是借鑒外地舉措。學習研究山東、浙江等外省以及南京、淮安、鹽城等省內兄弟城市相關文件的最新政策措施,并在起草《實施意見》時予以參考運用。比如,對建筑業企業晉升特級資質獎勵幅度、獲得“魯班獎”等給予相應的激勵措施。
三是優化營商環境。完善建筑市場信用建設,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在全市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政府采購中的綜合運用。加強部門聯動,維護市場秩序,在正面激勵同時,突出對建筑市場違法違規等負面行為的懲戒。
關聯閱讀: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連云港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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