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全市農貿市場規范管理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農貿市場長效管理,維護農貿市場經營秩序,著力解決制約農貿市場管理的瓶頸和頑癥,提升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和城市形象,根據《連云港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規定,擬建立連云港市農貿市場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根據各相關部門在農貿市場領域的職責,制定《關于加強連云港市農貿市場長效管理的實施意見》。
二、制定依據
(一)《連云港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
(二)《連云港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三)《連云港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八)《商務領域經營者使用、報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辦法》。
三、制定過程
(一)起草。自2024年5月起,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職能處室共同研究制定,幾經修改形成征求意見稿。5月26日,市政府分管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實施意見》,提出修改要求,根據市政府分管領導提出的要求,市市場監管局重新修改完善。
(二)征求意見。5月28日,市政府辦公室向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征集關于《實施意見》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共收到20條建議,采納建議17條,未采納3條。
(三)市十五屆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四、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五個部分,即:第一部分工作目標;第二部分管理原則,即統一領導、突出主體、屬地管理、協同監管、社會共治五個原則;第三部分管理體系,共兩項,包括實施主體和監管主體。監管主體由各縣區人民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場監管、商務、衛生健康、城市管理、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公安、消防支隊組成。第四部分管理機制,共四項,包括聯席會議制度、投訴快處制度、協同辦案制度、信用評價制度。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即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創新管理方式、營造宣傳氛圍。
五、主要特色
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農貿市場管理聯席會議制度,主要負責研究解決農貿市場長效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細化落實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建立完善農貿市場管理的長效機制,切實加強農貿市場管理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是投訴快處制度。農貿市場應設立消費維權服務站,市場開辦者接到消費者投訴應第一時間妥善處置。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鎮街在每家農貿市場聯合巡查,各配備1名網格員,統一公開姓名、照片、手機號、工作職責等基本信息,隨時接受群眾投訴舉報,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在農貿市場顯著位置張貼提示牌,提醒群眾發生消費糾紛可撥打12345、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賦予市級有關監管部門12345投訴舉報工單查詢功能,定期匯總工單分流情況,跟蹤督促屬地相關部門及時分流轉辦、及時調查處理、及時反饋回復。
三是協同辦案制度。各有關監管部門應全面排查農貿市場各類風險點,采取定期會商、信息函告、聯合執法等協同監管措施,依法依規、從嚴從快查處違法行為。每查處一起案件,應會同公安機關開展追根溯源,強化源頭治理,切實做到“追源頭、端窩點、斬鏈條”。制定全市農貿市場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指引,細化自由裁量基準,做到同案同罰,杜絕畸輕畸重、隨意處罰。
四是信用評價制度。商務部門會同市場監管、衛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門出臺《連云港市農貿市場信用分級評定管理辦法》,從農貿市場環境衛生、食品安全、經營秩序、綜合服務等方面,制定評分細則和評分標準,鼓勵市場開辦者發布經營戶誠信經營“紅黑榜”,強化失信聯合懲戒,營造放心消費環境。
關聯閱讀: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全市農貿市場規范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