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一、基本信息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基本編碼:000106004000;業(yè)務辦理項編碼:113207000142524876300010600400001;行使層級:市級;辦理形式:窗口辦理、網上辦理、快遞申請。
二、部門信息
實施主體:連云港市科學技術局;實施主體編碼:113207000142524876;實施主體性質:法定機關;權力來源:上級授權。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連云港市政務服務中心6號樓一樓出入境“外國人工作居留服務窗口”(連云港市海州區(qū)凌洲東路9號)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咨詢方式:0518-85813530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yè),行政機關。
受理條件:(一)用人單位基本條件1.依法設立,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崗位;支付所聘用外國人的工資、薪金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由行業(yè)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需經過批準。(二)申請人基本條件1.應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境內有確定的用人單位,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能或相適應的知識水平。2.所從事的工作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為國內急需緊缺的專業(yè)人員。3.法律法規(guī)對外國人來華工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三)外國高端人才(A類)外國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場需求導向,中國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國際企業(yè)家、專門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計點積分外國高端人才標準的人才。外國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四)外國專業(yè)人才(B類)外國專業(yè)人才是指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指導目錄和崗位需求,屬于經濟社會發(fā)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和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60周歲;對確有需要,符合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才、專業(yè)技能類人才、優(yōu)秀外國畢業(yè)生、符合計點積分外國專業(yè)人才標準的以及執(zhí)行政府間協議或協定的,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或工作經歷等限制。國家對專門人員和政府項目人員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五)其他外國人員(C類)其他外國人員是指滿足國內勞動力市場需求,符合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外國人員。
五、辦理材料
1.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申請表;
2.無犯罪證明申請人;
3.工作資歷證明;
4.最高學位(學歷)證書或相關批準文書、職業(yè)資格證明;
5.體檢證明;
6.聘用合同或任職證明(包括跨國公司派遣函);
7.申請人護照或國際旅行證件;
8.申請人6個月內正面免冠照片;
9.隨行家屬相關證明材料;
10.所持簽證或有效居留證件;
六、辦理流程
1.網上預審3工作日對用人單位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齊全、內容規(guī)范的,予以通過。
2.受理并審查2工作日現場收取紙質材料,對原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標準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
七、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法定辦結時限說明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相應決定并告知用人單位,特殊情況可延長10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說明10個工作日,特殊情況可延長5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不收費
九、審批結果
審批結果類型:證照;審批結果名稱: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號)第四十一條: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93項:外國人入境就業(yè)許可。實施機關:省級及其授權的地(市)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43項: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實施機關:國家外專局、省級人民政府外國專家歸口管理部門。《國務院審改辦關于整合外國專家和外國人來華工作兩項行政許可征求意見的函》(審改辦函〔2015〕78號)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0518-85813530
監(jiān)督投訴:連云港市海州區(qū)凌洲東路9號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審服處
電話投訴:0518-8586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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