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中止
一、基本信息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中止的辦理
二、部門信息
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連云港市政務服務中心4號樓住建局A006號窗口(連云港市海州區凌洲東路9號)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自然人,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非法人企業,行政機關,其他組織
受理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條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九條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時間、原因、在施部位、維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四、辦理材料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中止報告
五、辦理流程
審批通過,發放結果
六、辦理時限
1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不收費
九、審批結果
中止許可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號,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條: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0518-85682169
監督投訴方式:業務主管部門監督投訴方式:信件郵寄:連云港市海州區凌洲東路9號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審服處電話投訴:0518-85868016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http://lyg.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是(http://lyg.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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