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份市長信箱運行和反饋情況
典型案例介紹
信件內容:
本人系體制內一名工作人員,前段時間于上班期間頭部撞傷,就醫后花費900元,按道理可以走工傷保險報銷,但是報銷材料及程序繁瑣,于是放棄了報銷。請問有關部門,是否可以將工傷報銷程序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按照傷情或者醫療費用實行等級分類,可以設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復雜程序。讓職工繳納的保險能夠切實方便快捷為受工傷的職工帶來保障,而不是雞肋。
答復意見:
你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1年內提出申請。《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經勞動能力鑒定的,享受傷殘待遇。您的情形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工傷,依法享受工傷待遇。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并提出寶貴的意見。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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