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發布涉疫物資違法典型案例維護市場秩序
昨日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近期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防疫藥品醫療器械“保供保質保價保秩序”行動,全面加強涉疫物資市場秩序和產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仿冒混淆等違法行為,著力穩定市場秩序,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現對兩起典型案例進行公布:
2022年12月20日,灌云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灌云普健大藥房檢查時發現,該店銷售柜臺待售的N95醫用口罩等6種涉及疫情防控物資未明碼標價,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當場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2年12月6日,海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連云港振東大藥房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連花清瘟膠囊(規格:0.35g×24粒)在12月前零售價為18元/盒,12月份經多次調價,最高售價達到68元/盒。該公司在進貨成本基本不變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八條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海州區市場監管局已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擬罰款80000元上繳國庫。
在此提醒,全市各醫藥用品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全面規范藥品醫療器械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巡查檢查,依法嚴肅查處假冒偽劣、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并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如發現醫藥用品經營者價格違法等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15”“12345”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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