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體育公共場所和經營機構逐步復工開放
昨日,市體育局印發《連云港市體育公共場所和經營機構復工開放工作指南》(以下簡稱《工作指南》),明確自4月27日起體育公共場所和經營機構逐步復工開放。
據介紹,體育公共場所和經營機構復工開放范圍為:全市范圍內處于低風險區域和受疫情影響處于暫停開放(營業)、符合國家與省市疫情防控機構關于復工復產相關要求的公共體育場所和經營性健身場所(含開展經營活動的協會和民辦非企業等社會組織機構),不包括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指面向學齡前兒童、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在校學生開展體育類教育培訓工作的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培訓機構)。
根據《工作指南》,復工開放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體育公共場所和經營機構對照復工開放條件,逐項自查落實,自查合格后向屬地體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區板塊體育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后,可恢復對外開放(經營)。縣區板塊體育主管部門對復工開放情況報市體育局備案。
《工作指南》明確,復工開放場所出口與入口須保持安全間隔距離,分道出入,嚴防進出服務對象扎堆。進入服務對象佩戴口罩、掃“大圣碼”、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行程卡,進行信息登記,情況正常方可進入。要根據運動健身項目場地特點和安全距離要求,核定和控制單位時間內進場人數,日接待量不超過最大承載量的75%,人員間隔不少于1.5米。按“預約、錯峰、限流”原則,實行實名預約進入場所制度,結合防控工作需要,對每日進場所人數進行總量控制。要按疫情防控消毒最新要求對公共設施、運動區、衛生間、電梯、展覽設備、桌面、門把手、水龍頭、垃圾箱等重點區域和部位,進行全面消毒并做好消毒記錄。每天保證開門開窗通風時間不少于2小時。開放期間垃圾日產日清,保持公共區域、電梯、服務臺等區域環境整潔衛生,公共衛生間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
市體育部門提醒,各地疫情防控機構和體育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復工開放工作,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和《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實體育公共場所管理機構和經營機構主體責任,對符合條件開放的及時辦理審核手續,狠抓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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