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3年連云港市衛生健康法規(行政審批)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縣區衛健委、社會事業局,委各直屬單位:
現將《2023年連云港市衛生健康法規(行政審批)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貫徹落實。
連云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4月6日
2023年連云港市衛生健康法規(行政審批)工作要點
2023年全市衛生健康法規(行政服務)工作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委黨委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省、市衛生健康法治建設的重要工作安排,持續健全衛生健康法治體系,不斷推進衛生健康“放管服”改革,促進衛生健康領域依法治理,為全市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和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突出重點,推進衛生健康法治建設
1.落實法治建設責任。堅持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將衛生健康法治工作放到衛生健康工作大局中同部署同落實。推動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建設重要工作及時向委主要負責人報告,法治建設相關重大事項和重要文件提請委黨委會、主任辦公會審議。健全完善“述法”工作機制。
2.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計劃,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具體工作方案,推動各條線處室、單位工作任務落實。按照法治政府考核目標分解推進衛生健康法治建設各項工作。
二、站位全局,促進衛生健康依法行政
3.落實法治工作機制。嚴格法治審核制度,對委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重大執法決定嚴格開展合法性審查,制定委合同法治審核辦法,明確合同審查的原則、范圍和程序。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健全完善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機制,落實定期清理、專項清理、日常清理工作要求。嚴格執行委公平競爭審查程序規定,做到應審盡審,防止排除、限制公平競爭舉措出臺。
4.解決行政爭議,及時化解衛生健康領域矛盾糾紛。發揮依法化解糾紛機制作用。協調落實各種調解制度的聯動機制,完善行政復議、訴訟、調解等的銜接機制,形成多元聯動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做好行政應訴和復議答復。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實委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進一步提高行政應訴和復議答復能力,及時依法如實辦理行政應訴和復議答復事項,確保不發生因應訴和答復因素導致敗訴情況。認真落實人民法院司法建議和復議機關復議意見建議,切實糾正違法、不當行政行為,推進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5.做好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關工作。進一步健全落實法律顧問制度,簽訂多種形式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加強行政調解,推動行業法學會建設,完善專業行政調解隊伍和專家庫,堅持不出現行政敗訴、行政復議被糾錯案件。
三、強化普法,落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
6.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加強政策研究。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責任,貫徹執行“八五”普法工作計劃,組織衛生法理論和實踐活動,服務衛生健康法治實踐。
7.開展衛生健康法治建設創建活動。開展法治先進單位和示范創建項目申報工作,鼓勵縣區衛健委、委各直屬單位創新和爭先爭優,分層次、分類型評選出帶動作用較強、群眾較為滿意的衛生健康法治建設優秀項目。
8.加強法治研究,推動完善衛生健康地方法規體系。緊密結合我市衛生健康實際,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探索通過“小切口”切實解決“大問題”,開展地方立法的研究和起草,回應人民群眾對衛生健康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解決我市衛生健康工作急需解決的問題。
9.加強衛生健康標準研究。成立全市衛生健康標準委員會,充分發揮專家委員作用,積極組織起草、推薦地方衛生健康標準。全面梳理現有衛生健康標準,摸清底數,排查缺漏,按照需求和緊急程度,組織相關單位申報地方標準和標準化試點項目,支持相關單位開展衛生健康標準前期研究和現行標準評估研究,提高衛生健康標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10.完善醫療機構法治建設工作制度。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公立醫院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建立健全公立醫院法治建設制度體系,推動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設置法務部門,配備專職法律工作人員,進一步完善依法決策、法治審查、法治監督等法治建設工作制度,把法治建設融入公立醫院管理運行的全過程,發揮法治在公立醫院發展改革中的基礎性、保障性作用。
四、聚焦難點,深化“放管服”改革
11.深化衛生健康領域審批制度和“證照分離”改革,全面實施診所備案、公共場所告知承諾等許可事項改革,實現“減時間、減材料、減跑動”,推進新生兒出生“一件事”改革和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工作,激發衛生健康市場活力。
12.優化行政審批監管工作,制定優化行政審批監管工作方案,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審批效率,加快推進不見面審批,確保行政審批處室與監管處室及市衛生監督所在行政審批與監管工作中的有效銜接,落實“不見面、網上辦、不對應、綜合查”,構建起審批權、監管權既相互分離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從而更好地便企利民,優化營商環境。
13.做好上級委托事項承接工作。按照國家和省“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做好取消、下放事項的銜接與落實,持續向自貿試驗區精準賦權。自2023年1月1日起,原省級行使涉水產品衛生許可等6項內容委托設區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行使。做好窗口人員培訓和登錄行政許可管理模塊認領相關事項,根據具體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完善有關程序和要求,更新調整辦事指南。
14.全面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落實《江蘇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大力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設現代政務服務體系的若干措施》,不斷增強企事業單位和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15.加快建設行政許可審批系統建設,推動衛生健康政務服務數字建設,實現人員少見面、數據多跑路,審管聯動,提高審批工作效率和政務服務效能,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和群眾滿意度。
16.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行動。繼續推進醫療衛生領域改革措施。推動社會辦醫、醫養結合等健康服務業發展;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開展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情況“回頭看”,清理行業保護和行政壟斷行為。
17.開展政務服務能力提升行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提升衛生健康政務服務水平,推進簡政放權政策落實。制定三年政務服務能力提升行動方案。嚴格落實清單制度,做好衛生健康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行政權力事項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等清單管理,實行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開。進一步推進衛生健康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推動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五、關注熱點,創新法治政務服務
18.加強政務服務信息化支撐。力爭衛生健康政務服務系統項目立項建設,與委相關業務系統對接,持續融入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逐步實現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一網通辦”,提升衛生健康“互聯網+政務服務”能力。
19.協調推動“一件事”改革等任務。重點推進新生兒出生“一件事”改革,在本市試點地區改革實施的基礎上,將新生兒出生所涉相關政務服務事項通過整合部門資源、精簡辦事材料、再造審批流程、同步共享數據等改革措施,打造全市新生兒出生“一件事一次辦”主題集成服務。
20.協調推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事項。探索在醫療衛生領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監管機制,對衛生從業人員建立個人信用體系,建立完善互聯網醫院監管平臺,證照分離改革中涉及的部分事項試行告知承諾制,部門之間涉及的政務信息共享和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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