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提振信心,5月10日-6月9日舉辦主題為“紓困解難,助力發展”的第二屆“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活動將圍繞疫情防控、政策宣貫、智改數轉、產融對接、創新創業、管理提升、市場開拓、人力資源、權益保護、標準質量等十個主題,助力全市中小企業應對疫情紓困解難。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