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
一、基本信息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
二、部門信息
連云港市連云生態環境局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連云港市連云區棲霞路111號政務服務中心二樓39號窗口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詢方式:0518-82323613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企業法人,事業法人
受理條件:1、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
五、辦理材料
(一)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二)建設項目說明及所依據的有關文件(三)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或簡要分析材料)(四)對有利害關系第三方的承諾書
六、辦理流程
窗口受理-審核-辦結
七、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不收費
九、審批結果
XX生態環境局關于xx項目(工程)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行政許可決定書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主席令第八十七號,2017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條:新建、改建、擴建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和其他水上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單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應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涉及通航、漁業水域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當征求交通、漁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02年8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四號,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四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應當經過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批。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0518-82308770
監督投訴方式:0518-82312782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是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