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指的節地生態葬法,是指遺體火化后,采取海葬、可降解骨灰盒葬、壁葬或骨灰立體式存放等節約土地資源方式處理骨灰的安葬方法。
海葬:指由民政部門組織的將逝者骨灰灑向國家海洋局指定海域,并將逝者姓名免費鐫刻在指定公墓的海葬紀念石碑上以便親屬祭掃的骨灰安葬方式。
可降解骨灰盒葬:指將逝者骨灰用可降解骨灰盒裝殮后,深埋在民政部門指定的公墓區域內,地面植樹、栽花或種草(分別稱為樹葬、花壇葬、草坪葬),并在公墓指定的石碑上免費鐫刻逝者姓名作為紀念,以便親屬祭掃。經過一段時間后,埋在地下的骨灰盒可自然降解,與大地融為一體,此墓區可以循環利用。
壁葬:指將逝者的骨灰盒放在民政部門指定的公墓內建設的墻壁上,并在上面刻上逝者的姓名,以便親屬祭掃。
骨灰立體式存放:指將逝者骨灰存放入公墓、殯儀館或本轄區公益性立體式骨灰存放設施的節地葬法。
集中守靈:指逝者親屬到政府指定的殯葬服務單位集中守靈及辦理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