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度連云港市離岸孵化基地建設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功能板塊)人才辦、科技局、工信局(經發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連云港市委、連云港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大力實施花果山英才計劃助推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連發〔2022〕2號)精神,根據《連云港市離岸孵化基地建設獎勵實施細則》(連委人才辦〔2022〕8號),擬開展2022年度連云港市離岸孵化基地建設獎勵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本年度申報的離岸孵化基地,分為孵化基地和企業研發中心兩類,其中孵化基地應為各縣區、園區在北上廣深等地設立的孵化基地;企業研發中心應為連云港市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科研機構等法人單位在市轄區外(美國、瑞士、日本、上海等發達國家及國內先進地區)注冊成立(含控股)的研發中心、實驗室等機構。
二、申報條件
(一)孵化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應具備科技企業孵化器基本條件,有租賃3年以上或自有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固定物理空間,設有孵化區、路演區、會議及洽談室、專業服務區等。
2. 應建立具備離岸孵化基地管理、創新服務、科技金融服務、國際技術轉移服務經驗的孵化服務專業團隊,團隊人數不少于3人,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
3. 發展良好,至少儲備10個以上孵化項目,近三年有3個及以上成功孵化并引入連云港產業化的工業項目,至少有3名人才符合省雙創創業類人才申報資格。
4. 其他應具備的必要條件。
(二)企業研發中心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應有明確的研究開發細分專業領域和具體的研發項目、固定的場所、科研必需的儀器設備和其它必需的科研條件,研發中心每年用于研發的投資應不低于1000萬元或200萬美元(包括設備、工薪、生活補貼、保險費用以及代繳的工資稅等)。
2. 應配備專職管理和研發人員,其中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的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占研發中心總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80%。
3. 發展良好,近三年有3個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在連云港企業實施轉化;至少有3名人才符合省雙創創新類人才申報資格。
4. 其他應具備的必要條件。
(三)同一單位在國外同一國家的不同城市建立的同類領域的研發中心,可聯合申報,其引才用才數量和經費,以及孵化項目數量可合并計算。
三、申報流程
本次申報采取線下方式組織。
1. 申報單位填報。符合條件的離岸孵化基地填報《連云港市離岸孵化基地建設獎勵申報書》(見附件1),申報紙質材料一式3份,向所在縣(區)科技部門申報。
2. 縣區推薦。縣(區)科技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確認材料真實、準確、無誤后,簽署審核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7月29日前,縣(區)科技部門將申報材料及《離岸孵化基地推薦匯總表》(見附件2)報送至市科技局,電子版發送至lygxclbgs@163.com。
3. 遴選評審。市科技局會同相關部門通過材料審查、專業評審、實地考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等形式,對離岸孵化器進行遴選評審,并確認推薦入選名單,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審議后,按程序公布入選名單。
四、其他事項
1. 申報單位要確保申報信息完整、附件及證明材料齊全,對提交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對弄虛作假或存在其他不正當手段等行為的,取消申報資格并將其失信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2. 各縣(區)科技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對申報工作各個環節跟蹤負責。按照申報條件和要求,結合各地區發展整體規劃,認真組織遴選和推薦。
3. 強化海外高層次人才等有關信息的保密要求,未經許可不得對外公開發布人才信息及申報單位相關信息等情況。
4. 項目申報請務必按照申報流程中的時間節點推進,逾期責任自負。
聯系人:市科技局,孫立,聯系電話:85805561
市工信局,張東梅,聯系電話:85839321
附件:1. 連云港市離岸孵化基地建設獎勵申報書
2. 離岸孵化基地推薦匯總表
中共連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連云港市科學技術局 連云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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