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消防條例》 明年5月1日起施行
12月18日,市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連云港市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作為一部地方性法規,《條例》全面壓實消防安全責任,精準聚焦火災防控重點,加快數字消防建設,積極回應民生關注熱點,更好地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對消防工作的新要求。
《條例》分為七章,共四十七條。明確了消防、住建、公安等部門的消防工作職責,細化了各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突出物業服務人的消防安全責任。規定了消防救援機構、公安派出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消防分級監管職責。建立了行業監管制度,規定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本行業、本領域的消防工作。新興行業、領域的消防安全行業管理職責不明確的,由市、縣(區)人民政府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行業管理部門。
《條例》強化石化消防安全保障,規定化工園區要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標準,科學規劃建設化工消防救援站,建立專業的消防隊伍,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升火災預防、撲救和應急救援水平。加強森林防滅火工作,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和物資裝備配備,并定期進行補充、更新和檢修。保障消防救援“生命通道”暢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阻塞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并對租賃廠房、施工現場、老舊小區、高層建筑、學校學生宿舍等重點場所的消防安全,作出了專門規定。
《條例》規定,市、縣(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將數字消防納入數字城市統一建設,提升火災防控、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水平。鼓勵社會力量共享與消防安全管理相關的監管和服務信息,依托大數據應用平臺為消防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條例》加強電動自行車管控,針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及其場所設置要求作出具體規定。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等影響通行的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為電動自行車充電。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自行車日常停放和充電加強管理。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要做好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明確農村公路應當滿足消防車通行需要,并對農村消防水源設置作出規定,全力破解消防車進不了村、接不上水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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