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7-00011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7-01-13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高蘭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17〕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關于高蘭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高蘭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高蘭軍同志任連云港廣電傳媒集團董事長、連云港市廣播電視臺臺長;
盧偉軍同志任連云港市地震局局長;
王亞兵同志任連云港民航站站長、連云港白塔埠機場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連云港花果山機場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呂建林同志任連云港報業傳媒集團副總經理(試用期一年);
張名志同志任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尹相倫同志任連云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席世戰同志任連云港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連云港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盧忠寶同志任連云港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葉磊明同志任連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
辛崇興同志任連云港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周俊同志任連云港市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免去其連云港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職務;
顏金娥同志任連云港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劉善法同志任連云港市審計局總審計師(試用期一年);
蔡驥鳴同志任連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
楊維富同志任連云港市民防局副局長,免去其連云港市云臺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市科教創業園區建設管理委員會(籌)副主任職務;
劉重一同志任連云港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連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調研員職務;
張加志同志任連云港市云臺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連云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胡利民同志任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調研員;
盧江華同志任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調研員;
邱洪建同志任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調研員;
免去戴詠寒同志連云港廣電傳媒集團董事長、連云港市廣播電視臺臺長職務;
免去陳鵬同志連云港市地震局局長職務;
免去楊慶仁同志連云港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夏紹丹同志連云港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金和培同志連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副局長職務;
免去陳斌林同志連云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王亞平同志連云港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昌慧東同志連云港報業傳媒集團副總經理職務;
免去茆庭春同志連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志華同志連云港市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孔灝同志連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宋書信同志連云港市民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王新林同志連云港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以上同志職務任免時間從2016年12月算起。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