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
一、基本信息
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
二、部門信息
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否
辦理地點:1.海州分中心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中路16號;2.連云分中心地址:連云港市連云區中華西路66-1號;3.贛榆分中心地址:連云港市贛榆區青口鎮黃海東路0315號;4.東海分中心地址:連云港市東海縣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號;5.灌云分中心地址:連云港市灌云縣伊山鎮云山中路136號;6.灌南分中心地址:灌南縣新安鎮灌河路261號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詢方式:1.海州分中心電話:0518-85525798;2.連云分中心電話:0518-82304868;3.贛榆分中心0518-86230187;4.東海分中心電話:0518-87229931;5.灌云分中心電話:0518-88820333;6.灌南分中心電話:0518-83288891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單位和職工
受理條件:本地轉移、異地轉移
五、辦理材料
1、本地轉移(本市范圍內)的申請條件:申請人在本市內調動工作。窗口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原單位會計或申請人攜帶加蓋原單位預留印鑒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書》到原單位公積金繳存銀行辦理轉移業務。
2、公積金從外市轉入到本市的申請條件:申請人在連云港市的賬戶連續繳存半年以上(靈活就業人員無此項限制);申請人在外地的賬戶封存滿半年,且滿足外地中心的其他相關條件。需在線辦理。2024年3月5日暫停異地住房公積金轉入本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業務。
3、公積金從本市轉入到外市的申請條件:申請人在本市的賬戶封存半年以上(靈活就業人員無此項限制);申請人在本市的公積金賬戶未凍結、在本市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在外市的賬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需在線辦理。
4、轉移業務均可通過在線辦理,具體操作間見下面的“在線辦理流程”。
5、靈活就業人員只通過線上渠道辦理“轉移業務”。
六、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為單位繳存職工(本市范圍內的轉移)
1.申請人把新單位的單位公積金賬號提供給原單位會計;
2.原單位會計登陸公積金單位網廳辦理個人轉移業務,轉移的同時,會生成申請人在新單位的個人賬號;
3.申請人將新生成的個人賬號提供給新單位會計。
(二)申請從外市轉入到本市
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辦理:
1.通過微信或支付寶的“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辦理“轉移接續”申請業務;
2.從“我的連云港”APP、“連云港住房公積金”微信號進入個人業務網廳,辦理“公積金-異地轉入申請”業務。
(三)申請從本市轉入到外市
通過微信或支付寶的“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辦理“轉移接續”申請業務。
(四)申請人為靈活就業人員
1.從本市或外市轉入:通過“我的連云港APP”、“連云港住房公積金”微信號、支付寶等渠道登陸“靈活就業人員專用版”網廳,點擊<公積金—靈活就業轉入>按鈕辦理轉入。
2.本市范圍內轉出:通過“我的連云港APP”、“連云港住房公積金”微信號、支付寶等渠道登陸“靈活就業人員專用版”網廳,點擊<公積金—靈活就業轉出>按鈕辦理轉出。
注意:從靈活就業賬戶繳存轉移到單位賬戶繳存的,應當在單位設立個人賬戶后,將原靈活就業繳存賬戶資金轉入單位繳存賬戶。
3. 申請從外市轉入到本市,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辦理:
(1)通過微信或支付寶的“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辦理“轉移接續”申請業務;
(2)通過“我的連云港APP”、“連云港住房公積金”微信號、支付寶等渠道登陸“靈活就業人員專用版”網廳,點擊<公積金—異地轉入申請>按鈕進行申請。
七、辦理時限
(一)本市范圍內的轉移
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當場辦結。
(二)申請公積金從外市轉入到本市
1.申請人“申請環節”由我中心受理,實時辦理;
2.“轉出環節”由轉出方公積金中心負責,辦理時間視轉出方辦理要求而定。
(三)申請公積金從本市轉入到外市
我中心負責的“轉出環節”辦理時限為1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不收費
九、審批結果
審批通過,公積金賬戶合并成功。
十、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199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繳存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連住公委〔2023〕3號)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12329
監督投訴方式:12329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暫無,無法在江蘇政務服務網辦理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登錄“我的連云港”APP、“連云港住房公積金”微信號進入個人業務網廳,辦理“公積金-異地轉入申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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