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2024年1號總第268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上級審計機關的統一要求,市審計局對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面對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和經濟恢復進程中的矛盾問題,全市各級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錨定“攻堅突破年”目標,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奮力推動高質量發展,較好完成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連云港新實踐實現良好開局。
——增收節支成效更加顯著。積極組織各項收入,統籌盤活各類資源,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56.02億元,同比增長20.31%,其中稅收占比76.49%。積極爭取地方新增政府債券22.83億元,保障重大項目重大平臺建設。堅持厲行節約“過緊日子”,大力壓減一般性、非剛性支出,市級項目經費預算較上年壓減30%。
——積極財政政策有效落實。進一步加大財政支出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74.70億元,同比增長7.22%。扎實推進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全市全年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41.36億元;風險補償基金項下產品發放貸款74.85億元,惠及1700余戶企業和1.50萬名創業者;下達專項資金3.27億元支持科技創新與產業轉型升級等領域,推動重點產業延鏈補鏈強鏈,助力實體經濟做大做強。
——民生福祉水平持續提升。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支出力度,全市財政民生支出452.17億元,同比增長5.16%,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8.65%。發放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7.65億元,有效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統籌安排就業補助專項資金4.41億元,進一步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
——審計整改協作進一步加強。進一步健全完善人大監督、紀檢監察、巡視巡察、財會監督等與審計監督貫通協作機制,打好審計整改“組合拳”。2023年,我市首次將審計整改納入年底高質量考核指標,倒逼問題全面整改,深化整改結果運用。市審計局聯合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市財政局、市營商辦等單位和部門,會同開展調研督查7次,下發審計整改督辦函5份。
一、市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一)市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1.部門預算代編規模較大。車管所便民服務中心基建、市區環衛運行經費等182項項目經費21.48億元可編入相關部門預算,但仍由市財政局代編。
2.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低。2023年,城市公共交通設施運行、提升改造工程項目等115個項目當年執行率均低于50%。
3.非稅收入未按規定及時繳入國庫。截至2023年底,市財政局未按規定將非稅收入11.59億元及時繳庫。截至2024年5月,仍有6.39億元未繳庫。
4.資產出租收入未及時收繳。市財政局未按規定及時督促相關單位將出租房屋等應收租金578.99萬元及時收繳。截至2024年5月,已有2家單位上繳房租180.18萬元,尚有398.81萬元未收繳入庫。
(二)三個功能板塊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1.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低。市開發區土壤環境及固廢治理、項目政策扶持等31個項目,徐圩新區市政管養、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等37個項目,云臺山景區零碳景區創建規劃編制費用、外來入侵植物普查工作經費等6個項目,上述74個項目當年執行率均低于50%。
2.非稅收入未按規定及時繳入國庫。截至2023年底,三個功能板塊未將總預算賬和非稅賬利息收入等2.38億元繳入國庫。
3.專項資金未及時下達。三個功能板塊應于當年下達的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中,有69項14882.36萬元當年未下達至用款部門和單位,滯留在相關功能板塊財政局。
4.新增一般債券資金未及時使用。2023年云臺山景區新增一般債券資金1500萬元,用于燒香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生態化改造工程,2023年12月底尚有820.58萬元未使用。截至2024年5月,尚有268.53萬元未使用。
二、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一)市本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1.資金資產閑置。2019年至2023年,39家單位收到的180筆資金未及時確認收入或往來,導致資金長期閑置沉淀,涉及資金1194.02萬元。截至2024年2月,18家單位56處1.72萬平方米房產長期閑置。
2.費用收取不到位。市紅十字中心血站未及時收取26家用血單位血液費用431.62萬元。市工程渣土管理處、市急救中心未按規定收取31個工程項目建筑垃圾處理費用50.60萬元、急救派車費用11萬元。
3.房產未按規定公開招租。2020年至2023年,11家單位將屬于公開招租范圍的47處房產對外出租,未經公開招租流程。
4.公車使用管理不規范。9家單位121輛公車信息未錄入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系統。30家單位部分公車未在定點企業維修,涉及維修費用75筆53.22萬元。9家單位未在定點服務的企業租賃社會車輛,涉及租賃費用15筆12.28萬元。6家單位7輛公車未按規定綁定加油卡,未能做到“一車一卡”。
5.“過緊日子”要求未嚴格落實。18家單位“三公兩費”超預算支出262.01萬元。2家單位提前列支相關款項。
(二)市本級預算單位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1.國有資產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開放大學未按規定建立固定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相關管理制度。市供銷社管理的供銷賓館、日雜公司等8處房產未辦理確權登記。海州高級中學、市人社局、市僑聯未將部分計算機設備、辦公家具等固定資產及時登記入賬。市美術館將美術作品以名義成本每件1元入賬,未按實際成本計入固定資產。市信訪局、市城管局已損毀待報廢固定資產29件未處置。
2.未嚴格執行定點印刷制度。市供銷社、團市委、海州高級中學、市藝術學校在非公務印刷定點單位印刷材料20.46萬元。
3.財務管理不規范。市外辦等6家單位部分費用支出憑證不完整,部分差旅費簽批手續不全,涉及金額42.88萬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國有企業穩增長及防風險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1.財務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廣電集團等2家企業將流動資金借款利息資本化,多計工程項目成本少計費用。工投集團等3家企業通過往來科目核算收支。
2.內控制度不健全。城建集團未建立集團內部財務審批、融資承銷機構公開選聘管理或招投標等制度,徐圩港控集團權屬2家企業、金灌集團未建立大宗商品貿易風險管控規定,工投集團權屬1家公司、金灌集團權屬1家公司未建立擔保評估制度。
3.違規出借經營資質。金控集團權屬物業服務公司、保安服務公司將經營資質出借給9家企業,城建集團權屬房政建設工程公司將工程施工資質出借給江蘇海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于投標或開展經營活動。
(二)連云港市科技創新政策落實和資金績效審計
1.未及時撥付省級科技專項資金。截至2023年3月,應于當年下達的2022年省創新能力建設計劃專項資金等3筆資金105.24萬元、2022年省創新支撐計劃鄉村產業振興專項資金70萬元滯留在連云區財政局和灌云縣財政局。
2.瞪羚企業培育政策落實不到位。截至2023年3月,市科技局及各縣科技局未建立瞪羚企業培育庫,未按要求制定培育方案和明確本地培育標準。
(三)連云港市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1.未按規定提取學生資助經費。工貿學校、開放大學部分年度未按規定從事業收入中提取4%-6%的學生助學金經費用于資助學生。
2.擠占高等職業教育補助資金。開放大學2020年、2021年市級高等職業教育補助資金用于專業實訓基地建設、階二報告廳改造等項目,竣工決算后結余101.45萬元用于其他工程支出。
3.部分固定資產閑置。截至2023年4月,開放大學學生公寓北樓3-6層、航空專業教學設備等部分資產長期閑置。截至2023年7月,工貿學校2020年已竣工的國際學術交流中心處于閑置狀態。
四、重點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一)全省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審計
1.技能培訓補貼發放不到位。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我市技能培訓補貼應發放969.50萬元,截至2023年11月,已發放培訓補貼850.03萬元,未發培訓補貼119.47萬元。
2.未按規定及時清退就業見習基地。截至2023年9月,市人才服務中心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共計170個,其中55個就業見習基地1年未提供見習崗位,市人社局未按規定進行清退。
(二)連云港市體育彩票公益金績效審計
1.預算編制不精準,當年結轉金額較大。2020年至2022年,市體育局體彩公益金年末資金結轉占當年可用資金額度23.98%、41.80%、50.18%,資金使用效益不高。
2.未按預算用途使用資金。2021年至2022年,市體育局撥付市體??蒲薪涃M40萬元,市體校將該經費用于購買營養品39.84萬元。
五、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一)未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疾控中心項目未取得該項目初步設計批復即進行工程總承包發包。石梁河水庫工程一標段等5個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即開工建設。
(二)招投標工作不規范。漁灣游客中心項目二期工程監理單位在招標前已開展相關工作。車管所項目未取得初步設計批復即報審施工圖設計文件,并開展施工總承包招標。
(三)項目成本核算不準確。園博園項目等5個項目存在貸款利息資本化,重復計取措施項目費、多計工程款和臨時占地費等問題,多計項目成本1676.32萬元。
(四)建設項目管理不到位。師專二期工程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未達到合同約定帶班時間,總監理工程師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疾控中心項目監理單位擅自更換監理工程師。大浦三期工程建設單位未對變更監理工程師嚴格審核,總監理工程師資質不符合合同要求。中小河流治理項目現場監理人員同時在東海縣和海州區兩個項目從事監理業務。
(五)工程項目未驗收即投入使用。開發區院區項目未完成整體竣工驗收,其急診科和部分門診已投入使用。漁灣游客中心項目一期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尚未完成,二期工程未辦理消防驗收即投入運營。
(六)專項資金滯留。贛榆區財政局、東海縣財政局未及時撥付青口河治理工程、石梁河水庫農村公路工程進度款和交通發展專項資金5690.86萬元。
六、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一)未正確核算長期股權投資。金控集團、城建集團未將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從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累計少記投資收益1.55億元。
(二)招投標工作管理不嚴格。金控集團權屬市級機關印刷廠采購紙張等原材料未招標。2020年,城建集團權屬連云港金海連云置業有限公司對某物業管理服務公開招標中,設定與合同履行無關的評分內容。
(三)項目違規轉包。城建集團權屬3家公司、金控集團將其中標的31個項目對外轉包給其他企業。
(四)未按規定繳納稅款。城建集團權屬3家公司漏繳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共計375.11萬元,金控集團權屬1家公司未按規定繳納印花稅4.21萬元。
七、審計建議
(一)加強財政預算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控制預算代編規模,提高財政資金安排的科學性、合理性。認真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預算執行約束,盤活各類存量資金資產,防止閑置浪費。加快資金分解下達和使用進度,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及時上繳國有資產使用收益,規范財政收支管理行為,促進提高財政資金績效。
(二)嚴格政策執行落實,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堅持創新驅動,加大瞪羚企業培育工作力度,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嚴格執行學生資助政策,加強就業項目和補助資金監管,完善體育健身設施建設,保障群眾充分享受民生政策紅利,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三)規范項目建設管理,提升政府投資績效。進一步壓實項目管理責任,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強化施工現場管理和工程造價控制,保質保量按期完成項目建設。嚴格工程招投標管理,持續規范招投標行為,不斷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
(四)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提升國企核心競爭力。持續推進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調整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強化內控制度建設,夯實決策管理、財務管理、產權管理等基礎性工作;健全決策、執行、監督制衡機制,堅持審慎合規經營,落實風險管控措施,不斷推動國有企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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