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4-00333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4-06-14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連云港市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4〕8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連云港市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連云港市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連云港市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連云港市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方案
(市國土資源局 市農業局 2004年6月)
根據國土資源部與農業部《關于印發〈全國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3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全省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04〕32號)的要求,為了切實做好迎接省國土資源廳和省農林廳關于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檢查,決定在全市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現就檢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檢查目的
一是掌握當前基本農田利用狀況和變化情況,促進基本農田保護基礎工作的加強;二是發現和督促縣區政府及時糾正基本農田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消除薄弱環節,并依法查處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行為;三是進一步強化基本農田保護意識,建立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基本農田建設,保障基本農田質量,推動基本農田保護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檢查重點和內容
按照《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重點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基礎工作落實情況;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基本農田質量及建設情況;基本農田實際利用和變化情況;《關于進一步采取措施落實嚴格保護耕地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3〕 388號)提出的“五不準”執行情況。具體檢查內容是:
(一)基本農田保護基礎性工作落實情況
業務基礎建立情況。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區調整劃定工作驗收辦法》(國土資發〔2000〕126號),檢查基本農田保護指標是否落實到1:10000或1:5000的鄉(鎮)土地利用現狀圖上,是否落實到地塊、村組、農戶;面積和區位是否符合規劃要求;是否建立了基本農田保護統計臺帳和信息網絡,臺帳是否及時、準確、詳細地變更登記;基本農田保護圖、表、臺帳與地塊是否相符;是否按有關要求設立基本農田保護公示牌及界樁;檔案是否完整、齊備,縣(區)、市是否實行備案。
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主要有目標責任制度、基本農田占補平衡制度、占用基本農田高額補償制度、基本農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農田巡回檢查制度、基本農田質量評價制度等。主要檢查各縣區是否建立了基本農田各項管理制度,制度的執行情況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重點檢查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基本農田用途管制制度的執行情況。
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責任制度檢查的內容包括:縣(區)、鄉(鎮)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員會、農戶是否層層簽訂了耕地保護或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責任書;是否納入政府任期目標考核內容,是否實行獎懲。
基本農田用途管制制度檢查重點檢查基本農田“五不準”的執行情況以及基本農田保護規劃調整情況。
(二)基本農田利用和變化情況
基本農田的利用現狀:劃定和補劃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現有耕地,以及林地、園地、魚塘等非耕地的農用地地類面積。
基本農田減少和補劃情況:重點檢查各縣區調整劃定后非農建設占用基本農田的批準占用情況、通過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際占用情況、未經依法批準占用情況;農業結構調整和生態環境建設中占用情況;其他違法占用和破壞基本農田的情況;補劃基本農田的區位、面積、地類等情況。補劃的基本農田是本地還是易地補劃;補劃的來源是新增耕地(包括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還是一般耕地或其他農用地。
基本農田質量變化情況:污染情況、損壞情況、質量變化情況等。
(三)基本農田質量及建設情況
基本農田質量情況。重點檢查各地補劃的基本農田是否做到與占用的質量相當,是否有具有資質單位出具的質量檢驗報告;經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單位是否將耕作層的土壤剝離,用于新開墾的耕地、劣質地或其他耕地的改良;是否建立基本農田地力與施肥長期定位監測點,及時掌握基本農田地力等級變化情況等。
基本農田建設情況。建立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基金情況;投入的資金主要用于基本農田保護區內中低產田改造、土地整理、地力培肥、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情況;對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實施改良的土地面積等情況。
(四)基本農田保護執法情況
是否建立基本農田定期巡回檢查制度;是否建立基本農田社會化監督網絡;未經批準非農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的面積、宗地數、處理情況,其中包括在土地市場治理整頓中已處理的情況;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取土燒磚、挖砂、采礦、挖塘養魚等破壞基本農田的處理情況等。
三、檢查方法和步驟
(一)組織領導
市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聯席會議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的組織領導,研究確定檢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成立市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檢查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毛太鑾、市農業局局長周詩泉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李景成、市財政局副局長譚衛、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徐增產、市農業局紀檢組長王正高擔任,成員由市國土資源局建設用地處、執法大隊、法規處、地籍處、規劃處、財務處及市農業局土肥站、計財處、法規處、生產處有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市國土資源局:5401843、5521007;市農業局:5588433)。各縣區政府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
(二)自查作業方法
各地首先自查,自查單位為鄉鎮,縣(區)對鄉鎮要全面檢查,然后逐級上報待查。
1.摸清家底。統一采用現勢性強的土地利用現狀圖(該圖必須經實地踏勘并核實各種地類及其界線,使之符合2003年底的實地情況)與2003年前最后一次調整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圖相疊加,確定基本農田的變動情況,并繪制鄉(鎮)基本農田變化圖(比例尺1:10000)。鄉(鎮)基本農田變化圖上需反映以下內容:調整劃定的基本農田范圍界線、減少的基本農田范圍界線以及補劃的范圍界線。各縣區要在2004年6月20日前制作完成該變化圖。
2.查明情況。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查明基本農田的相關情況:破壞情況、質量情況(包括農田設施完好情況、土壤肥力及污染情況等)、責任制簽訂及執行情況。
3.找準原因。在查明利用及變化情況的基礎上,對照有關臺賬、批準文件等資料,找準變化的各種原因,編寫基本農田變動情況分析報告,于2004年6月20日前上報市檢查辦,一式叁份,同時分別向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農業局報送一份電子文檔(郵址nanfengwym@sina.com)。
(三)工作步驟
1.自查自糾階段(從現在起至7月10日前)。各縣區按照市政府檢查方案要求成立專門機構,制定具體的檢查工作方案報送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農業局,明確步驟和要求,對檢查工作進行發動和部署。市檢查辦適時召開會議,檢查督促各地的工作部署情況。各縣區根據省、市的具體要求開展自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對發現的違法用地行為依法處理。
縣、區要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以簡報形式報市檢查辦。在各縣、區自查階段基本完成后,將召開交流匯報會,由各縣、區分管領導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和擬采取的整改措施,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2.整改階段(2004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市檢查辦將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各縣、區對發現的問題和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對重大違法案件要及時上報和進行處理,在各縣、區自查的基礎上,市檢查辦進行抽查,檢查了解各縣、區工作的實際效果。
3.總結階段(2004年9月)。各縣、區要對檢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匯總各項統計數據,重點總結基本農田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對違法案件的處理情況。檢查報告與統計數據于2004年9月10日前上報市檢查辦,一式叁份,同時分別向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農業局報送一份電子文檔。
檢查工作完成后,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總結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各地基本農田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進一步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四、檢查工作要求
這次檢查工作是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和省有關會議精神,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縣、區要充分認識做好這次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這項工作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要集中力量,抽調一批業務熟練、作風嚴謹同志參加檢查工作,做到責任、任務、人員和經費四落實。
基本農田的保護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縣、區要把這次檢查的內容和時間步驟向社會進行公開;鄉鎮填報的統計表要有有關村組的簽字;縣、區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檢查期間設立舉報電話。督查工作要深入群眾,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這次檢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要摸清情況,發現并解決問題。各地要深入實際,注重實效,掌握實情,真正把家底摸清,情況查明,原因找準,把問題處理到位,絕不能走過場。各縣區在工作中要從嚴要求,從嚴執法,防止出現重檢查、輕糾正和對違法行為只查處事、不查處人的現象。對土地市場治理整頓中已經查處過的問題,要如實填報;對這次檢查中發現的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行為,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重大典型違法案件,要公開調查、公開曝光,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以起到震懾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