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4-00373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4-10-11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監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4〕13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招投標管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監管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監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招投標管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監管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監管工作的意見
(市招投標管委會辦公室 2004年10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4]56號)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管,鞏固我市招投標監管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假招標”等違法違規問題的發生,堵塞漏洞,確保招投標活動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進行,現對我市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推進“六統一”相關工作的落實
(一)強力推進評委庫的集中,切實加強評委庫的監管。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專家評委庫,切實加強對專家評委的監管。尚未集中到市招投標中心的專家評委庫,要盡快集中到位。今后,評委抽取,都必須在相關行業招標辦的監督下,由招標人通過集中在市招投標中心的專家評委庫按照有關規定采取計算機隨機抽取的辦法產生,各行業招標辦不得自行在市招投標中心指定的計算機之外安排評委抽取。
(二)強力推進項目進場交易。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應進場招標而未進場、應招標而未招標以及應公開招標而隨意改為其它發包方式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努力提高招標率,確保招標項目進場交易。
(三)加強對招標公告發布的監管。當前,有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避開市招投標中心網站和大屏幕,不利于投標人多渠道獲取招標信息。今后,所有項目招標公告除在國家、省指定的媒體發布外,同時在市招投標中心網站上發布。
(四)加強對投標報名工作的管理。投標報名采取在招投標中心設立的招標人的“報名箱”或微機進行報名,對不采用報名而直接發出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的招標項目,招標人必須在招投標中心固定場所并在有權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招標人也可以委托招投標中心受理報名。
二、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程序
建立完善規范統一的招投標運行程序,是實現招投標過程規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著眼于堵塞漏洞,盡快出臺或修訂招投標運行程序,送市招投標管委會辦公室審核后實施。管委會辦公室及行業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要督促招投標交易各方嚴格按照運行規程規范運作。今后凡是市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出臺的有關招投標監督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等,必須送市招投標管委會辦公室審核后方可下發實施。
三、切實加強對招標人的監督
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盡快建立或完善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招標項目的資格審查辦法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并對報名投標的單位在資格預審合格的基礎上,采取排名擇優的辦法產生法定數量的潛在投標人,從而有效避免資格審查和制定招標文件(特別是評標辦法)的隨意性。
要推行“清標”制度,切實加強對招標人評委的監督。招標人在未成立清標組的情況下,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首先要進行“清標”,將各家投標文件中的重大偏差和細微偏差列出并寫入評標報告。對“清標”中應發現而沒有及時發現重大偏差的評委,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為有效防止招標人評委打分的隨意性,對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建設工程招標項目,非專家型(符合七部委12號令關于“評標專家應符合的條件”的評委)招標人評委只能有一人作為技術類評委,其余評委作為商務類評委。招投標活動行業行政監管人員要切實加強對招標人評委打分情況的監督,及時制止招標人評委打分不公正的行為。
強力推進派駐、內設紀檢監察機構對招標人行為的監督。市監察局執法監察室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有關部門嚴格落實關于“所有黨政部門一把手不得分管工程建設和招投標工作,切實加強有效監督。”的規定;同時,要督促并大力支持派駐、內設紀檢監察機構對所在部門或單位招標活動全過程的監督,從而強化對招標人的監管。
四、要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能
(一)各行業招標辦要強化對招投標活動的現場監管,特別是要加強對發出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以及開標、評標、定標等重點環節的現場監督;要嚴格履行備案監督制度,及時發現并制止招標公告、資格審查、招標文件、評標報告中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
(二)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招標辦要積極受理有關投訴,嚴肅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署名投訴、有效投訴要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受理情況及核處結果要及時送市招投標管委會辦公室和市監察局駐場監察室備案。必要時,市招投標管委會辦公室和市監察局可派員直接參與監督有關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招投標活動監管責任追究制,對在招投標活動中現場監督失職和對資格審查、招標文件、評標報告等重要招標資料實施備案監督把關不嚴,以及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具體監督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采購和機電設備招投標活動的監管。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增加監管人員、配強監管力量,盡快解決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市財政局要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采購工作的監管,盡快解決采購與監督工作不分的問題。
五、進一步明確招投標活動的監管范圍
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一步明確招標范圍和標準。市招投標管委會辦公室要按照《關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的意見》(國辦發[2000]34號)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管范圍,特別是要著力解決招投標活動中存在的監管“缺位”及“越位”等問題。
六、建立工程建設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制度和網上公示系統
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關于印發<江蘇省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紀違規行為防治辦法>的通知》(蘇建監[2004]272號)精神,盡快建立建設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制度和網上公示系統,將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單位和執業人員的資質等級、業績等基本狀況及不當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將本機關和紀檢監察、檢察機關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中發現的不當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及時輸入網上公示系統,以作為招標人在對企業進行資格預審(后審)及依據招標文件組織評標和定標時的重要依據。
七、加強對駐場單位和招投標中心的監管
市招投標管委會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駐場單位和招投標中心的監管,不定期地組織對有關單位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擅離職守、不履行職責、辦事效率低、服務態度差以及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等行為,視情予以責令整改、通報批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等處理。
八、成立督查組,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這一工作,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逐項落實。市招投標管委會辦公室要會同市監察局成立聯合督查組,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對其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或依據有關規定實施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