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5-00293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5-08-17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連云港市電子政務內網第二批單位聯網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5〕11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連云港市電子政務內網第二批單位聯網工作的通知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連云港市電子政務內網第二批單位聯網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實現全市黨政機關辦公業務的電子化、網絡化,全面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公文無紙化傳輸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05]81號)要求,經市領導同意,市電子政務內網第二批單位聯網工作將于近期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電子政務內網第二批聯網單位的聯網工作將于2005年底完成,屆時,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的文件、第一批和第二批聯網單位上報市政府的所有文件采用電子發文與紙質發文同時運行,并視運行情況逐步取消紙質件。從2006年1月1日起,如各單位只用紙質文件上報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將不再受理。
二、第二批聯網單位每家需資金2.8萬元(其中計算機7000元,彩色激光打印機15000元,電子印章軟件及CA認證6000元),經市領導批準,此項資金由各單位自籌,交市政府辦公室統一組織政府采購。如果各單位自備計算機或彩色打印機,需在2005年8月24日前書面向市政府辦公室申請,經驗收合格的,只需交納電子印章軟件及CA認證費用6000元。凡有合署辦公的單位可以只購置一套計算機和打印機,但每個單位需分別支付電子印章軟件及CA認證費用6000元。請各單位務必于2005年8月31日前將資金統一匯到市政府辦公室賬戶(開戶行:市交行,帳號60461006425),逾期不交而影響公文傳輸辦理的責任自負。
三、根據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全市電子政務內網采用光纖專線聯網。各聯網單位每年須付市電信公司線路租金1.2萬元。凡不在市行政中心辦公的各聯網單位請將線路租金列入每年部門預算。
四、市電子政務內網第二批單位聯網暨全市公文無紙化傳輸工作,由市電子政務建設協調指導小組負責實施,各聯網單位須明確責任處室和具體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請各單位于8月25日前將責任處室和具體工作人員名單報市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中心(聯系人:閆偉,電話:5830769)。
以上通知,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市電子政務內網第二批聯網單位名單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市電子政務內網第二批聯網單位名單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政協辦公室
市紀委(監察局)、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農工辦、臺辦、機關工委、老干部局、信訪局、市委黨校、黨史工辦、國家保密局、檔案局、連云港日報社
市口岸委(港口管理局)、民政局、司法局、城管局、房管局、農業局、林業局、文化局、體育局、審計局、糧食局、海洋與漁業局、宗教局、外辦、法制辦、國資委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招商局、農開局、農機局、地震局、拆遷辦、供銷總社、僑辦、接待辦、信息產業局、安監局
市法院、檢察院、警備區、武警支隊、消防支隊、邊防支隊
總工會、團市委、婦聯
人民銀行、國家安全局、國稅局、藥監局、海關、海事局、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