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4-00207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4-07-13 |
標 題 | 市政府批轉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市金融系統支持全民創業指導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04〕14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市金融系統支持全民創業指導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批轉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市金融系統支持全民創業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市金融系統支持全民創業指導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連云港市金融系統支持全民創業指導意見
(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 2004年7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民創業、超常發展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金融業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優化金融服務和投資環境,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1.充分認識全民創業對我市金融發展的重要意義。全民創業不僅為富民強市、經濟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也為優化金融環境、增加服務載體、促進金融發展提供了大好機遇。市各金融機構要認清形勢,牢固樹立經濟金融全面、持續、協調發展的科學發展觀,以支持全民創業為己任,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應對當前國家控制信貸增速和上級行信貸政策調整對我市帶來的不利影響,在積極支持和參與全民創業、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提升自身形象和經營效益。
2.市各金融機構要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支持全民創業工作領導小組及具體辦事機構,加強輿論引導和思想教育,制定并落實支持全民創業的具體措施,充分發揮金融業在服務全民創業中的重要作用。
二、明確投向,突出重點,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3.扶持民營企業加快發展。市各金融機構特別是市商業銀行和各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要重點加大對海洋經濟、硅工業、牧草養殖、林木加工等具有當地資源優勢以及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市場潛力大的民營企業的信貸扶持力度,支持其向“精”、“專”、“特”的方向發展;要為民營企業參與國有、集體企業的改制、改造、改組提供資金支持,支持其向規?;?、規范化、集約化方向發展。要不斷擴大民營企業在銀企合作中的比重,積極營造金融機構與民營企業溝通的平臺,通過召開銀企聯席會、銀企座談會、信貸信息發布會、民營企業信貸服務產品展示會等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增進金融機構和民營企業的溝通。
4.支持機關干部帶頭創業。要增加對機關事業單位離崗自主創業人員授信總量和人數。對于機關干部離崗創業的,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適銷對路、符合貸款條件下優先支持。
5.支持群眾勤勞致富。市各金融機構要加強與市勞動、財政部門配合,擴大再就業貸款總量,加強金融對就業與再就業工作的支持,幫助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要根據需求逐步擴大商用房貸款總量,支持城鎮居民開展商貿服務。要穩步發放汽車貸款,支持居民開展汽車營運。
6.加大農戶信貸投入。農村信用社要進一步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工作,促進農民增收。要根據農戶的實際需求合理擴大對一般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的小額信用貸款額度,同時要根據農業生產特點合理確定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市各金融機構都要進一步加大對特色農業、品牌農業和龍頭企業的信貸投入,對從事名、優、特、新等高附加值農產品種養的規模經營戶、營銷經紀人,特別是經營有效益、產品有市場、還款有保障的“公司+農戶”、“專業市場+農戶”、“公司+基地+農戶”的農產品加工、流通龍頭企業要給予信貸傾斜,發揮致富帶頭人和涉農龍頭企業對農戶群體的帶動作用。
7.支持創業者做大做強工業企業。積極運用信貸手段支持醫藥、化工、食品等支柱行業,推動工業超常規、跨越式發展。加大技術改造信貸投入,對國債貼息項目、火炬計劃、星火計劃項目等國家、省、市級重點技改項目和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的配套資金需求重點給予支持,促進高新技術推廣和先進適用技術對傳統產業改造。支持新產品開發、企業技術創新和工業信息化建設,提升我市工業經濟的整體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8.加大對外向型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市各商業銀行要繼續運用出口押匯、信用證打包等貿易融資方式滿足出口企業短期資金需求。要加大出口貸款方式創新力度,改進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業務管理。要適當放寬外匯貸款范圍,增加外匯貸款業務品種,合理確定外匯貸款期限和利率,對符合信貸原則、具有還本付息能力的技術改造和外匯流動資金需求要給予積極支持。要充分運用信貸手段鼓勵有實力企業境外創業。
9.對金融機構在增加民營企業信貸投放時出現資金不足的情況,人民銀行要靈活運用支農再貸款、中小金融機構再貸款、頭寸再貸款和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增強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和解決金融機構臨時周轉性困難,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
三、激活機制,降低門檻,切實改進信貸服務
10.完善貸款營銷激勵機制。各金融機構要克服對民營企業的慎貸心理,在規范信貸管理,防范信貸風險的同時,將信貸營銷的數額和質量與信貸人員的利益掛起鉤來,按營銷貸款實現利息收入的一定比例獎勵信貸人員,建立責權利相統一、激勵與約束對等的考核機制。
11.建立民營企業檔案和綜合授信評級制度。民營企業檔案中要包含企業的基本情況、財務狀況、貸款情況等基本資料以及銀行根據企業基本情況做出的信用等級評定。各金融機構要擴大對民營企業和守信用個體私營業主授信額度,根據不同的信用等級確定不同貸款方式,對于信用等級好的民營企業和守信用個體私營業主,可采用信用貸款形式,并給予利率和貸款數額上的優惠。
12.適度放寬貸款擔保、抵押條件,創新適合民營企業的信貸業務品種和信貸服務方式。根據民營企業在財務管理和資金需求上的特點,努力探索和實踐貨權、貨物質押貸款,國債、提單、倉單、保險單等質押貸款,企業聯保貸款,專利權質押貸款,賬戶托管貸款,攤位證保證貸款,綜合授信貸款等,推行私營個體業主和民營企業貸款法定代表人個人財產抵押方式,對信用等級達到3A級、現金凈流量和經營性現金凈流量均大于零的民營企業適當發放信用貸款,靈活滿足民營企業信貸需求。
13.積極探索解決民營企業擔保難問題。市各金融機構要對擔保公司給予擔保的民營企業積極提供資金支持,要配合相關部門指導擔保公司增資擴股,協調擴充擔?;鹂偭亢蛽C構數量,擴大擔保能力,逐步解決民營企業貸款擔保難的問題。
14.放寬對民營企業貸款審批權限,降低信貸門檻。要改善民營企業貸款的準入條件,簡化信貸審批環節,開辟信貸審批“綠色通道”,縮短信貸審查審批時間。對在授信額度之內,且能落實有效抵押擔保的民營企業貸款,要授權縣級行審批發放。對確認真實的存單質押貸款,可以授權通過柜面直接審批發放。
15.金融機構要引導和幫助個體私營企業完善和規范內部管理機制,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促其在內部管理和財務制度方面符合放貸條件。
四、深化改革,創新方式,優化外匯管理和服務
16.外匯管理部門和外匯指定銀行要加大外匯管理和服務的創新力度,緊緊圍繞地方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需要,簡化手續,放寬政策,支持企業出口創匯和招商引資,支持港口服務、過境運輸、勞務輸出,支持開發區、出口加工區、臨港產業區建設。
17.改進對“創業之星”企業的外匯服務。對被我市評為“創業之星”的19家企業中有外匯業務又符合條件的,外匯管理部門可批準其開設第二或第三外匯賬戶,以提供外匯結算方便;對投資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創業之星”企業,外匯管理部門可允許其外匯賬戶限額根據實際需要隨時調整。
18.為創業企業外匯賬戶提供便利服務。鼓勵和支持我市有實力的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開展跨國經營,對符合境外投資條件的國內企業開設境外賬戶提供便利;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市工作人員(即非居民)的外匯工資、相關費用的提取、攜帶、匯出境外等環節要提供便利服務。
五、發揮優勢,提高效率,打造支付結算“綠色通道”
19.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咨詢。市各金融機構要設立支付結算業務咨詢服務柜臺,公布服務電話,配置兼職咨詢、服務人員,為我市創業實體、引資項目、民營企業等辦理支付清算業務提供咨詢和服務。
20.加快創業資金到賬速度。要增加票據交換場次,將四縣同城票據交換場數由原來的一天一場增加為一天兩場;加快基本戶核準速度,將基本戶核準時間由二天減少到一天;各金融機構都要加快票據處理速度,確保我市引進外資和創業資金及時到位。
六、改進作風,整合資源,加強效能建設
21.改進工作作風。市各金融機構要推行“三公開一承諾”及“四制”服務,即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公開監督措施、承諾服務時限,實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糾查制和一票否決制,提升服務水平。
22.整合現有機構網點資源。要從為全民創業提供便捷服務的角度出發,優化機構網點布局。要進一步推廣ATM自動取款機、自助銀行、電話銀行、網上銀行、夜市銀行等便民服務,增加信貸超市數量,為更多的創業者提供融資便利。
23.改善服務流程。進一步簡化服務手續,提高服務效率。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必要時對重大急辦事項要上門服務,保證各項工作事項在最短時間內,以最快速度辦結。
七、宣傳引導,典型示范,加強社會信用建設
24.廣泛開展信用宣傳。各金融機構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以及散發宣傳資料方式加大信用宣傳力度,引導社會各界樹立現代金融觀念和守信意識,培育“守信受益,違信受損”的良好信用環境。
25.發揮信用典型示范引導作用。要對評選出的信用鄉、信用鎮、信用村、信用街道、信用企業在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提供貸款優先和便利服務,示范引導社會各界自覺守信。同時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治力度。
26.盡快建立企業信用體系和個人信用體系。金融系統要加強與工商、稅務、司法等部門的配合,共同研究建立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信息共享機制,支持金融部門開展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查詢。加快銀行信貸咨詢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健全企業和個人信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