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4-00051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4-04-28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若干意見 | ||
文 號 | 連政發〔2014〕4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程,推動全市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努力建設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提出以下意見。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若干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程,推動全市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努力建設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提出以下意見:
一、優化調整產業布局,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一)加強生態空間管制。啟動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嚴守生態紅線,切實把生態紅線內自然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清水通道保護區以及重要濕地、水體、山林等生態功能區嚴格保護起來,禁止與其主體功能不相符合的開發建設活動,進一步優化生產力布局和生態安全格局。建立完善河湖水域保護機制,禁止非法圈圍河湖、侵占水域岸線、采砂取土及取水、排污等破壞河湖生態健康的行為。
(二)嚴格實施環境準入。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的預測、調控、約束作用,處理好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的關系。凡依法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重點流域、區域開發和行業發展規劃以及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履行環評程序,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評文件審批的前置條件。建立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聯動機制,開展工業園區回顧性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14年完成11個省級以上園區、9個市級園區和17個鄉鎮工業集中區環評、回顧性環評編制及報批工作。全面推進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制度,確保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到位。
(三)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堅持源頭節約、過程控制、末端循環并重的方法,以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排放為重點,以節約使用資源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核心,逐步建立企業內部的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體系、產業之間的生態工業網絡體系、區域和整個社會的廢棄物回收再利用體系。大力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力爭到2015年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和4個省級開發區完成循環化改造,2017年全面完成11個省級以上開發區循環化改造任務。重點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二、加強設施建設管理,推動減排任務落實
(四)推動污水集中處理。加快推進現有38個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2014年10月底前全部實現穩定運行。2014年底前建成投運36個生活和工業污水處理廠,2015年6月底前建成投運5個生活和工業污水處理廠,對11個鄉鎮(街道)污水截流進入污水處理廠,實現全市76個涉農鄉鎮(街道)污水處理全覆蓋。加快推進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積極實施雨(清)污分流,切實提高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確保到2015年各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不低于投運能力的85%,切實發揮工程減排效益。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監控,確保規范運行、達標排放。
(五)強化工業廢氣治理。制定集中供熱規劃,優化調整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布局,逐步擴大建成區供熱范圍。抓緊實施燃煤鍋爐大氣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確保按時完成省下達的任務,促進全市空氣治理好轉。加快新海電廠煙氣脫硫、高效除塵技改項目和脫硝工程建設,加快鑌鑫特鋼、興鑫鋼鐵等鋼鐵企業實施燒結機脫硫工程,確保綜合脫硫效率超過70%。
(六)扎實推進農業減排。完善以獎促治政策,積極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動環保基礎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加快農村生產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收集處理農村生活污水。鼓勵發展種養一體化的循環農業,突出抓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鼓勵引導散養戶比較集中的地區分片建設集中處理設施,實施畜禽糞便的統一收集、處理和利用。積極推進農業循環經濟,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加大農村地區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嚴防重污染產業和落后產能向農村轉移。
(七)突出整治車船污染。積極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加快快速公交(BRT)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的城市交通模式,鼓勵城鄉居民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強在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確保機動車環保檢測率達到85%以上。適時擴大黃標車限行區域。2014年淘汰4886輛老舊機動車,新辟優化10條公交線路,更新300輛出租車。實施油品升級,2014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柴油,2015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大力發展綠色水運,加強船舶污染防治,開展連云港港 綠色港口創建。
三、實施環境專項整治,推動突出問題解決
(八)實施化工園區專項整治。認真貫徹落實沿海化工園區環保專項整治精神,按照《江蘇省化工園區環境保護體系建設規范(試行)》的要求,全面排查化工園區環境污染問題,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采取限期治理一批、停產整頓一批、取締關閉一批等措施,大力推進化工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企業廢水廢氣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安全處置,實現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基本完善,區域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加快推進柘汪臨港產業區、灌云臨港產業區和連云港化工園區等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工作,切實保障園區環境安全,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九)實施重點流域專項整治。加強飲用水源地達標建設,積極實施國家規劃的工程項目。加快實施沭新渠引水工程,6月底前投入使用。抓緊實施薔薇湖生態凈化暨應急備用水源建設,確保2015年6月底前建成。加強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加大石英砂酸洗行業整治力度,開展自來水深度處理,構建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積極實施淮河流域、通榆河沿線環境專項整治,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確保2014年10月底前東海縣尾水排放通道貫通運行。積極推進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對排淡河等城市內河采取綜合整治措施,不斷改善城區水環境質量。
(十)實施市區廢氣專項整治。全面排查大浦、宋跳工業區、猴嘴片區及新海城區廢氣污染企業,本著關停一批、整治一批、搬遷一批的原則,重點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督促企業完善環保治理設施,嚴控惡臭廢氣排放。調整重點片區發展規劃,嚴禁新建產生惡臭及化工廢氣的工業企業,從源頭控制廢氣污染影響。制定實施重污染企業關停并轉計劃。開展餐飲行業污染專項整治,重點整治學校、繁華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區和旅游風景區等環境敏感區的餐飲企業,餐飲經營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十一)實施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全面開展化學品調查環境管理工作,完善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推進危險廢物視頻監控,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暫存、轉移和處置全過程監管。加強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日常監管,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整治。加快建設東中西示范區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確保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危險廢物填埋場一期工程2014年底前投入使用。
(十二)實施揚塵污染專項整治。開展建筑工地揚塵百日整治、百日提升的雙百日整治行動,集中整治和控制建筑工地揚塵,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環境面貌。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全封閉設置圍擋墻,嚴禁敞開式作業,施工現場道路應進行地面硬化。渣土運輸車輛應采取密閉措施,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嚴格執行沖洗、限速等規定,嚴禁帶泥上路。城區工地圍擋墻、施工道路硬化以及規模以上建筑工地車輛沖洗率達到95%,渣土密閉化運輸率超過90%,揚塵整治達標工地達到90%。加強港口、碼頭、車站等地裝卸作業及物料堆場揚塵防治,大型煤堆、料堆要實現封閉儲存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加強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和灑水抑塵,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2017年市區建成區主要車行道機掃率要達到80%以上。
四、強化環境執法管理,推動監管水平提升
(十三)強化環境執法監督。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落實執法責任,依法處置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對環評文件未經批準即擅自開工建設、建設過程中擅自作出重大變更、未經環境保護驗收即擅自投產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對主要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不能滿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企業,一律限產限排。強化重點企業、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入河排污口環境監控,城市污水處理廠和重點污染源要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深化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實行資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舉報制度,廣泛實行信息公開,加強環境保護的社會監督。加大環境執法后督察力度,確保違法行為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健全環保執法聯動制度,有效打擊環境犯罪。
(十四)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完善以預防為主的環境風險管理體系,制定環境風險評估規范,實行環境應急分級、動態和全過程管理。加快推進預防控制能力、預案管理能力、應急處置能力、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建立環境預測、預警、應急機制,完善環境應急管理體系。推進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重點建設項目環境風險隱患,要落實整治方案,開展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強化對核技術利用單位、廢舊金屬熔煉企業以及在用放射源的監督管理。升級改造田灣核電站外圍輻射環境監測系統,重點保障田灣核電站的輻射環境安全。
(十五)加強環保能力建設。全面推進環境監察、應急、固廢監管、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宣教、信息等環保能力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環境監測現代化建設,推進地表水省控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建設,積極完善PM2.5監測體系。加快各級污染源監控中心建設,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監督管理和運行維護,不斷提高環境監管的科學化、現代化水平。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