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3-0022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3-05-26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2013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3〕5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2013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實施細則》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2013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2013年
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2013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實施細則》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5月26日
連云港市2013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完善價格調控機制,確保實現2013年全市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江蘇省2013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3〕27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建立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一、價格調控目標
2013年全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為: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年度漲幅控制在省控標準(3.5%左右)以內。
二、各縣區、市級部門價格調控目標責任
(一)各縣、區調控目標任務
2013年,各縣、區主要商品和服務的年平均價格水平控制在一定幅度,努力維護市場價格總水平相對穩定。
1.二級粳米、特一面粉、集市鮮豬肉(去骨腿肉)、雞蛋(新鮮)、鮮菜(15種)年平均價格漲幅均控制在15%以內;
2.散裝豆油(國標二級)年平均價格漲幅控制在20%以內;
3.轄區公辦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療單位執行省、市規定的收費標準。
上述1-3類品種、規格等級及具體價格以物價部門監測的《連云港市主副食品價格行情》為考核依據。市政府與各縣、區簽訂的《市場價格調控目標管理責任書》中所涉及相關物品品種、規格,也以《連云港市主副食品價格行情》為準。
具體工作任務:
1.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場供應。進一步完善價格調控機制,認真落實米袋子、菜籃子行政首長負責制,認真做好本地糧食、食用油、生豬等重要主副食品的生產、儲備和供應工作,確保群眾生活必需品不斷檔、不脫銷。抓好永久蔬菜基地建設,落實與本地需求相適應的設施蔬菜、城郊蔬菜基地面積。
2.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穩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要素市場價格改革,對確需定調價的項目,要妥善把握調價的時機、節奏和力度。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政策,加強經濟適用房價格和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價格審批和租金管理。
3.有序推進平價商店建設。認真落實江蘇省平價商店發展規劃,按序時進度完成2013年平價商店建設任務。進一步規范平價商店日常管理,擴大平價商店經營品種,促進平價商店長效運營、健康發展。
4.強化價格監測預警。完善價格動態監測機制,強化糧油、肉禽蛋菜、鋼鐵、煤炭、水泥、成品油、化肥等重要商品價格監測,分析價格走勢,及時預測預警。加強重要商品市場供求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引導企業合理形成價格、消費者理性消費。
5.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強化市場巡查和監督檢查,整頓規范市場價格秩序,嚴厲查處惡意囤積、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完善價格調控預案,及時處置本區域范圍內的價格異動事件,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
6.加強價格調節基金管理。進一步健全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各縣安排價格調節基金規模不少于200萬元,各區不少于100萬元。規范價格調節基金使用和管理,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作用,重點用于扶持農業生產、調控市場物價、建設平價商店。
7.切實保障困難群體生活。進一步完善低收入群體生活補貼保障機制和物價上漲動態補貼機制,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及時按月發放物價補貼,并根據本地區實際不斷完善補貼機制,減輕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
8.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做好輿情監測和信息反饋工作,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調,主動回應價格熱點問題,正確引導新聞輿論導向,確保本地區價格穩定與社會和諧。
(二)市級有關部門調控目標任務
1.落實價格調控和監管措施,強化重要商品價格走勢預測分析,完善市場巡查、應急值班、預警報告等各項監測預警工作制度。按月通報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監測行情。(市物價局、國家統計局連云港調查隊)
2.落實米袋子行政首長負責制,全力保障糧食生產供應,糧食生產量穩定在350萬噸,新建高標準農田20萬畝,新增高效設施農業10萬畝。(市農委)
3.完善糧油儲備體系,嚴格落實儲備糧油計劃任務,確保地方儲備規模落實到位。發揮國有糧食企業收購主渠道作用,常年掛牌收購農民余糧,全年收購糧食85萬噸。強化糧食市場調控和應急保供,推進糧食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履行對糧食流通的監管職責。(市糧食局)
4.確定豬肉、蔬菜等儲備指標。嚴格執行按市區城鎮人口數量確定的儲備指標任務。建立豬肉儲備制度,儲備期為6個月,儲備凍肉500噸。根據消費需求和季節變化,建立蔬菜儲備制度,確保重要的耐貯存蔬菜500噸消費量的動態庫存。做好化肥儲備工作,落實儲備資金,加強指標考核,保證主要農副產品上市供應量。(市商務局、財政局、供銷總社)
5.推進平價商店建設。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確保2013年新建平價商店20家。制定完善對平價商店建設的扶持政策,健全日常管理和監督考核機制,促進平價商店持續健康發展。(市物價局、商務局、財政局、農委)
6.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確保農產品流通運力充足、運輸通暢,促進和保障市場供應。(市交通運輸局、商務局、物價局)
7.進一步完善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制度,安排價格調節基金500萬元。規范價格調節基金使用和管理,扶持生產,調控市場,穩定價格。(市財政局、物價局)
8.加強市場價格調控監管。穩妥出臺政府調價項目,加強糧油肉蛋菜等重要農產品價格監測預警,強化市場巡查和價格監督檢查,完善價格異動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價格異動事件。(市物價局)
9.深化重要民生價格公示工作,分類出臺常年性、季節性、節日性比價品種目錄,通過信息發布和價比三家,引導經營者規范市場價格行為。(市物價局)
10.加強流通市場監管。積極扶持流通市場建設,支持糧油市場、農副產品市場和農資市場發展;積極引導督促市場經營者和開辦者遵守國家價格政策,嚴厲打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兩、欺行霸市、哄抬價格、串通漲價以及散布虛假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市經信委、發改委、商務局、農委,連云港工商局,市糧食局、物價局)
11.完善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相關管理制度,規范農貿市場和超市價費秩序。(市物價局、連云港工商局、市商務局)
12.加強住房保障,新建、籌集保障房8000套,其中,公共租賃(廉租)房5065套,經濟適用房1245套,限價商品房1690套;發放廉租住房補貼1650戶。加強商品住房與租金價格監管,加強商品房租賃管理,規范房屋租賃價格行為。完善商品房價格監管機制,加強普通商品住房預售價格備案制度。認真落實并指導各縣實行商品住房明碼標價和一價清制度。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虛假廣告、合同欺詐、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物價局,連云港工商局)
13.加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調查統計工作,按月通報全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運行情況。做好全市糧食、油料和蔬菜播種面積及產量、生豬和能繁母豬存欄數量、豬肉產量等指標統計。(國家統計局連云港調查隊,市統計局、農委)
14.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編制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落實專項補貼資金,按規定適時啟動并做好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工作。(市民政局、財政局、物價局,國家統計局連云港調查隊)
15.逐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最低工資標準,認真落實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消費價格上漲動態補貼。落實社會弱勢群體的各項收費減免優惠政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物價局)
16.按隸屬關系,認真落實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學生食堂、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補貼政策,并采取措施保持大中專院校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市教育局、財政局)
17.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管,嚴格執行國家、省各項收費管理規定,不亂收費、不自立收費項目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確保國家、省各項取消、暫停的收費項目和降低收費標準執行到位;確保各項收費減免優惠政策措施落實。(市物價局、財政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衛生局,連云港工商局、質監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環保局、城鄉建設局、國土資源局、交通運輸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18.做好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制訂、督查、考核及相關協調工作,組織年中檢查及年終考核,并向市政府書面上報考核結果。(市物價局、監察局)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負責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制訂、督查和考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承擔相關的日常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價格調控工作,切實把保供穩價擺到重要的位置,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確保價格調控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目標責任。價格調控目標實行行政一把手負責制,各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主抓價格調控工作,按照價格調控目標任務,細化相關措施,明確項目責任人,認真抓好落實,并將落實調控目標責任制的情況每半年一次上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強化目標考核。市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省對口部門的銜接和溝通,積極爭取對我市價格調控工作的支持和幫助,不斷增強工作的實效性。市目標管理辦公室和市物價局要密切配合,及時跟蹤了解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通報責任制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下一步價格調控的政策建議。年底對全年調控目標落實情況組織考核獎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調控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