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9-00094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9-08-04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和考核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9〕8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試行)》和《連云港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考核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和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試行)》和《連云港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考核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九年八月四日
連云港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
(試行)
為切實加強社區文化建設,完善社區文化服務體系和服務功能,保障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現就我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障社區居民基本文化權益、提升社區居民文明程度為目標,通過置換、改建、擴建、共建以及加強服務管理等方式,逐步完善社區文化服務功能,提高社區文化服務水平,引導社區居民參與健康、積極向上的文化活動,推動和諧社區創建進程,建設和諧文明的新港城。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以整合城區現有社區文化服務設施為基礎,以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標準對社區文化活動場所的要求為依據,以方便社區居民就近接受文化培訓、參與文化活動為目的,對社區現有文化場所進行改擴建。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社區文化中心建設要納入城市規劃,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于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新建或在建小區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出讓條件和規劃設計要求建設社區公共服務用房、廣場等配套設施。
(二)嚴格標準,合力共建。社區文化中心的建設標準、驗收標準和辦法由市文化局聯合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力求方法簡便,科學適用。各級政府要積極爭取房地產開發商、社區企業、物管單位支持,促進社區文化健康發展。各級財政、民政、規劃、建設、房管等部門要積極支持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工作,在社區文化中心用房、財政補助等方面落實配套政策。進一步完善社區文化中心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探索建立共用、共享的建設管理模式。
(三)方便居民,優化服務。社區文化中心要在房屋、設備、人員、業務等方面進行標準化建設,并在功能開發和布局方面進行整合優化,為社區居民提供讀書閱覽、團體活動、教育培訓、科普、普法、健身、娛樂等各類綜合性服務。
三、建設標準
社區文化中心建設在遵循方便居民參與和布局合理的原則基礎上,一般應達到以下標準:
(一)硬件設施
社區文化中心由室內綜合文化活動場所和室外活動場地兩部分組成。
1.室內綜合文化活動場所包括圖書閱覽室、綜合文體活動室、文化培訓室,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含共建場地)。
(1)圖書閱覽室面積20平方米以上,有圖書架兩組以上,期刊架兩組以上,設立少兒閱覽角,藏書1000冊以上(1995年以后出版的書占總藏書量的60%以上),其中報刊雜志類、少兒讀物不低于1/5,至少配備1臺上網電腦。
(2)綜合文體活動室面積40平方米以上,有數字電視機、DVD機、軟件資源及光盤柜,文娛、健身器材若干。
(3)文化培訓室面積40平方米以上,有投影機和投影幕,桌子不少于20張,椅子不少于40把。
2.室外活動場地包括文化宣傳櫥窗(長廊)、文化廣場、健身路徑等,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上。
(二)軟件配備
1.社區文化中心要制作統一的標識牌,各個功能室也要懸掛相應標識牌,各項管理制度規范上墻。
2.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經費采取政府投入、社會運作等多元化投入機制,有計劃地購置、更新、充實文娛、健身等設備,逐步增加必要的現代化文體器材。
3.社區文化中心要配有相應的專兼職人員,工作人員應具備社區文化中心管理的基本業務知識和防火、防盜、防事故等方面的知識,熱愛文化工作,服務意識強。
4.組織兩支以上業余文藝團隊或興趣小組,包括文藝、體育健身、民間工藝等。
5.社區文化中心開放時間要適應社區居民的需求,原則上每周不少于56小時,每天開放不低于8小時。
四、工作步驟
開展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是改善城市居民文化生活的實事工程,是爭創國家級文明城市的基礎性工程,對于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打造優美和諧的宜居社區,提高城市的整體文明水平,將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超前謀劃,扎實推進,力爭用兩年時間全面完成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任務。
1.調查摸底(從2009年8月份開始)。各地根據本地社區文化中心的建設和配置情況,上報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計劃和名單,并按照“一社一檔”的要求,對區域內社區文化中心布局情況、周邊居民文化服務需求情況及建設情況、配置情況和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2.編制計劃(2009年9月份)。各地結合轄區內各街道、社區的實際情況,整合現有資源,編制兩年建設計劃,2009年完成率達50%以上。
3.組織實施(2009年10月份至2010年11月份)。在各級文化部門牽頭指導下,各街道積極配合,按照本標準進行建設,有條件的社區可根據自身實際,提前組織實施。
4.考核驗收(2009年12月份和2010年12月份)。市政府將組織市文明辦、文化局、民政局等部門組成考核組,按照建設標準,對社區文化中心建設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連云港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考核辦法
為更好地推動我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加強對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社區文化中心的功能作用,滿足社區居民開展文化活動的需求,根據《連云港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結合我市社區實際,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一條 組織領導(10分)
1.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領導重視,成立相應的文化工作領導小組,有專人分管文化工作(3分)。
2.社區文化工作列入社區年度工作計劃,社區兩委會議每年研究文化工作兩次以上,有會議記錄(3分)。
3.社區社會文化事業費有保障,每年有用于文化工作發展的專項經費(4分)。
第二條 文化設施(50分)
(一)硬件設施(28分)
1.圖書閱覽室。面積20平方米以上(3分),有圖書架兩組以上,期刊架兩組以上,設立少兒閱覽角,藏書1000冊以上(1995年以后出版的書占總藏書量的60%以上),其中報刊雜志類、少兒讀物不低于1/5(2分),至少配備1臺上網電腦(2分)。年服務人次達到社區總人數的50%以上(2分)。
2.綜合文體活動室。面積40平方米以上(3分),有數字電視機、DVD機、軟件資源及光盤柜,文娛、健身器材若干(2分)。年服務人次達到社區總人數的50%以上(2分)。
3.文化培訓室。面積40平方米以上(3分),有投影機和投影幕,桌子不少于20張,椅子不少于40把(2分)。年服務人次達到社區總人數的50%以上(2分)。
4.室外活動場地。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上(3分),包括文化宣傳櫥窗(長廊)、文化廣場、健身路徑等(2分)。
(二)軟件配備(22分)
1.設施標識。社區文化中心制作統一的標識牌,各個功能室也要懸掛相應的規格統一的標識牌,各項管理制度規范統一上墻(2分);各種設備的使用辦法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項標識明確(2分);社區文化中心環境整潔,文化氣氛濃厚,文化品位高雅(2分)。
2.投入機制。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經費采取政府投入、社會運作等多元化投入機制,有計劃地購置、更新、充實文娛、健身等設備,逐步增加必要的現代化文體器材(3分)。
3.工作人員。社區文化中心配有專兼職工作人員1-2名(3分),工作人員具備社區文化中心管理和組織開展文化活動的基本業務知識,熱愛文化工作、服務意識強(2分)。積極開展文化工作志愿者隊伍組建工作,建立一支社區文化工作志愿者隊伍(2分)。
4.開放時間。社區文化中心開放時間適應社區居民的需求,原則上每天開放不低于8小時,每周不少于56小時(2分)。
5.檔案健全。建立和完善文化檔案,有檔案櫥柜,檔案管理規范化(2分)。文化活動的開展、各類比賽的要求、時間、地點、內容及相關數據、圖片等資料齊全(2分)。
第三條 文化活動(40分)
1.社區文化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社區文化建設積極打造“一社一品”(5分);組織兩支以上業余文藝團隊或興趣小組,包括文藝、體育健身、民間工藝等(4分)。
2.社區每年舉辦綜合性文化藝術活動5次以上(5分),有主題、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5分)。
3.全年舉辦各類培訓或講座等6期以上(6分)。
4.建立社區文藝骨干登記制度(5分)。
5.社區有業余文化活動(或群眾文化活動)輔導員1-3名(5分),并能經常地開展輔導活動,有輔導活動記錄(5分)。
第四條 加分內容
1.積極參加市及以上各級文化部門組織開展的文化活動,參加市級文化活動加1分/次,參加省級文化活動加2分/次,參加國家級文化活動加3分/次。
2.社區參加市級文化活動并獲得市級獎勵的加2分/次,獲得省級獎勵的加3分/次,獲得國家級獎勵的加5分/次。
3.社區承擔迎接市級以上檢查、外地考察團的參觀或召開市級以上文化工作現場會的加1分/次。
4.社區當年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先進文化社區的分別獎5分、3分、2分。
5.具有創新項目,如建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室、民俗陳列室、文物陳列室、社區歷史陳列室等酌情加1—2分。
6.同一內容不同級別的獎項和成果,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計一次加分。
第五條 附則
1.每年11月上旬由各區(縣)文化部門,對轄區內的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先期進行考核驗收,11月底前將建設工作總結、統計報表和有關圖片資料上報市文化局。12月上旬,市文化局將會同有關部門以區(縣)為單位,對各區(縣)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2.總分在70分以上的為達標社區文化中心,總分在90分以上的為優秀社區文化中心。
3. 對考核達標(含優秀等次)的社區文化中心予以公布并掛牌,并對社區文化中心建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予以表彰獎勵。
4. 對區(縣)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底全市文化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
5. 對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的首輪考核結束后,每三年組織一次復核,對復核達不到相應等次的社區文化中心撤銷其原有稱號并摘牌,對達到相應等次的予以公布并掛牌。
連云港市社區文化中心標準化建設考核評分表(100分)
區(縣) 街道(鎮) 社區
序號 |
考核內容 |
考核標準 |
考核 方式 |
評分標準 |
實得 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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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組織領導 (10分) |
1.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領導重視,成立相應的文化工作領導小組,有專人分管文化工作(3分)。 |
聽匯報、查閱檔案紀錄 |
①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未成立相應的文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扣1分;②無專人分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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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區文化工作列入社區年度工作計劃,社區兩委會議每年研究文化工作兩次以上,有會議記錄(3分)。 |
①未列入扣1分;②未召開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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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區社會文化事業費有保障,每年有用于文化工作發展的專項經費(4分)。 |
無保障機制,無專項經費投入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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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文化設施 (50分) |
1.圖書閱覽室 ★面積20平方米以上(3分),有圖書架兩組以上,期刊架兩組以上,設立少兒閱覽角,藏書1000冊以上(1995年以后出版的書占總藏書量的60%以上),其中報刊雜志類、少兒讀物不低于1/5(2分),至少配備1臺上網電腦(2分)。 年服務人次達到社區總人數的50%以上(2分)。 |
實地考察查閱業務資料 |
①面積低于20平方米的不得分;②圖書藏量少于800冊的扣1分, 少于500冊的不得分;③無上網電腦的不得分;④年服務人次達到社區總人數的40%的扣1分,達到社區總人數的30%的扣2分,30%以下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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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綜合文體活動室 ★面積40平方米以上(3分),有數字電視機、DVD機、軟件資源及光盤柜,文娛、健身器材若干(2分)。 年服務人次達到社區總人數的50%以上(2分)。 |
①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不得分;②數字電視機、DVD機、軟件資源及光盤柜少一樣扣1分,少兩樣不得分;③年服務人次達到社區總人數的40%的扣1分,達到社區總人數的30%的扣2分,30%以下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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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培訓室 ★面積40平方米以上(3分),有投影機和投影幕,桌子不少于20張,椅子不少于40把(2分)。 年服務人次達到社區總人數的50%以上(2分)。 |
①面積低于40平方米的不得分;②無投影機和投影幕,桌子少于20張,椅子少于40把各扣1分;③年服務人次達到社區總人數的40%的扣1分,達到社區總人數的30%的扣2分,30%以下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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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室外活動場地 ★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上(3分),包括文化宣傳櫥窗(長廊)、文化廣場、健身路徑等(2分)。 |
無文化宣傳櫥窗(長廊)、文化廣場、健身路徑一樣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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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設施標識。社區文化中心制作統一的標識牌,各個功能室懸掛相應的規格統一的標識牌,各項管理制度規范統一上墻(2分);各種設備的使用辦法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項標識明確(2分);社區文化中心環境整潔,文化氣氛濃厚,文化品位高雅(2分)。 |
①無統一的標識牌的扣1分,制度未上墻的扣1分;②各種設備的使用辦法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項未標識明確的不得分;③社區文化中心環境臟亂差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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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入機制。社區文化中心建設經費采取政府投入、社會運作等多元化投入機制,有計劃地購置、更新、充實文娛、健身等設備,逐步增加必要的現代化文體器材(3分)。 |
無設備購置、更新、逐步增加記錄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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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人員 ★社區文化中心配有專兼職工作人員1-2名(3分),工作人員具備社區文化中心管理和組織開展文化活動的基本業務知識,熱愛文化工作、服務意識強(2分)。 積極開展文化工作志愿者隊伍組建工作,建立一支社區文化工作志愿者隊伍(2分)。 |
①無專兼職工作人員扣3分;②無參加基本業務知識培訓記錄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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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開放時間 ★社區文化中心開放時間要適應社區居民的需求,原則上每天開放不低于8小時,每周不少于56小時(2分)。 |
每少開放8小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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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檔案健全。建立和完善文化檔案,有檔案櫥柜,檔案管理規范化(2分)。文化活動的開展、各類比賽的要求、時間、地點、內容及相關數據、圖片等資料齊全(2分)。 |
有專門檔案櫥柜、檔案盒,檔案整理條理清晰;文化活動、各類比賽考核要點完備,缺一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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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文化活動(40分) |
1.社區文化活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社區文化建設積極打造“一社一品” (5分);組織兩支以上業余文藝團隊或興趣小組,包括文藝、體育健身、民間工藝等(4分)。 |
查閱業務資料 |
社區文化具有特色明顯的得分,每少一支業余文藝團隊或興趣小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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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動次數 ★社區每年舉辦綜合性文化藝術活動5次以上(5分),有主題、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5分)。 |
①日常活動不經常酌情扣1到5分;②綜合性活動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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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舉辦各類培訓或講座等6期以上(6分)。 |
每少一期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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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社區文藝骨干登記制度(5分)。 |
無登記制度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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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區有業余文化活動(或群文)輔導員1-3名(5分),并能經常地開展輔導活動,有輔導活動記錄(5分)。 |
①無輔導員扣5分;②無輔導活動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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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加分內容 |
1.積極參加市及以上各級文化部門組織開展的文化活動,參加市級文化活動加1分/次,參加省級文化活動加2分/次,參加國家級文化活動加3分/次。 |
查閱業務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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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區參加市級及以上文化活動的,并獲得市級獎勵的加2分/次,獲得省級獎勵的加3分/次,獲得國家級獎勵的加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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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區承擔迎接市級以上檢查、外地考察團的參觀或召開市級以上文化工作現場會的加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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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區當年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先進文化社區的分別獎5分、3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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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創新項目,如建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室、民俗陳列室、文物陳列室、社區歷史陳列室等酌情加1—2分。 |
實地察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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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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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打★號的為必備條件;必備條件全部符合,總分在70分以上為達標社區文化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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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組 負責人簽字 |
區(縣)文化局參加考核負責人簽字 |
被考核社區 負責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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