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5-00238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5-03-28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5〕4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連云港市地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決定對全市地名工作進行普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地名普查的重要性。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鄉地理實體名稱變化較快,尤其是城市道路、街、巷、住宅小區的新建和改擴建,造成有地無名、有名無法尋找等不規范現象。開展地名普查,進一步規范地名管理工作,有利于摸清全市地名基本情況,掌握全市地名信息;有利于落實《連云港市地名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地名管理;有利于建立我市地名數據庫,對地名實行動態管理,更好地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明確地名普查的主要內容和時間安排。普查主要內容包括行政區、群眾自治組織、居民點(住宅小區)、建筑物、各類企事業單位、道路、河流、湖泊、山峰、山脈、島、礁、旅游景點等。普查工作共分兩步實施:4-5月上旬完成上述類別的資料收集;5月中下旬完成資料入錄工作,并將資料及時上報市民政局。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地名普查工作面廣量大,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落實好班子、人員、經費。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自身職責,抓緊部署,抓緊落實,切實做好普查資料的分類處理工作,實行分級普查、分級建庫、分級負責,及時將地名普查資料整理歸檔,并負責審校,確保入庫地名信息準確無誤。各級編辦、工商、交通、建設、規劃、國土、旅游、水利等部門要加強配合,明確專人認真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和填報工作,共同把這項工作做細做好。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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