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5-00254 | ||
發(fā)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fā)文日期 | 2005-05-08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開展第二批群眾文化先進單位評比命名活動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fā)〔2005〕5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開展第二批群眾文化先進單位評比命名活動的通知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fā)〔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開展第二批群眾文化先進單位評比命名活動的通知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了加快我市群眾文化事業(yè)的建設步伐,活躍和豐富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動我市“三個文明”全面發(fā)展,促進構建和諧社會,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開展第二批群眾文化先進單位評比命名活動。現將評比辦法通知如下:
一、評比的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繁榮文藝創(chuàng)作、活躍和豐富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為中心,以各部門、各單位為創(chuàng)建載體,以基本陣地、基本隊伍、基本活動內容和基本活動方式的“四基”建設為重點,以推進建設文化大市為目標,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生活需求,充分發(fā)揮社會文化工作在我市“三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二、評比命名范圍、名稱、數量
范圍:市各委、辦、局,市屬各企事業(yè)單位,駐連部、省屬單位。
名稱:連云港市群眾文化先進單位。
數量:20個。
三、評比主要內容
(一)領導認識與措施;(二)文化設施建設;(三)隊伍建設;(四)活動經費;(五)活動情況;(六)活動成果;(七)資料檔案。
四、評比機構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委宣傳部分管部長和市文化局局長為副組長的市群眾文化先進單位評比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文化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申報、檢查評比、審定及命名
(一)申報材料。《連云港市第二批群眾文化先進單位申報表》、《連云港市第二批群眾文化先進單位評分表》和創(chuàng)建工作總結。
(二)檢查評比。市評比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各單位的申報情況,于11月上旬組織檢查評比小組對各申報單位的創(chuàng)建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三)審定。檢查評比小組將綜合評比結果報市群眾文化先進單位評比領導小組予以審定。
(四)命名。經審定后的群眾文化先進單位由市政府表彰命名、頒發(fā)獎牌和證書。
六、有關要求
各部門、各單位要重視群眾文化建設,大力開展有影響、有特色、多形式的群眾文化活動,并要確保一定的活動經費。
認真做好創(chuàng)建總結、材料申報以及評比待查的各項籌備工作,各申報單位將《申報表》和《評分表》以及創(chuàng)建工作總結等按一式三份于10月底前報送至市評比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文化局文化文物處;聯(lián)系人:徐育平、王壽德、張大強、江睿;聯(lián)系電話:5681809;聯(lián)系地址:新浦康泰南路51號)
附件:1.連云港市第二批群眾文化先進單位申報表
2.連云港市第二批群眾文化先進單位評分表
二○○五年五月八日
附件1:
連云港市第二批群眾文化先進單位申報表
申報單位 |
單位負責人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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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及職務 |
單位職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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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做法 及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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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測得分 |
檢查評比小組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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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比領導小組 辦公室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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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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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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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連云港市第二批群眾文化先進單位評分表
申報單位: 年 月 日
序號 |
評比內容 |
評比標準 |
分值 |
得分 |
加分情況說明 |
1 |
領導重視 |
黨政領導重視群眾文化工作,分管領導明確得5分;將群眾文化工作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容列入本部門工作議事日程得5分;將群眾文化工作列入本部門及對所屬單位年度檢查和考核的工作目標得5分;年度內召開涉及研究或安排文化工作的會議達3次得15分,每多一次加5分(此項加分不得超于6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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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設施建設 |
不斷加大對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建有多種類型的活動陣地(如有圖書閱覽室、電子閱覽室、文體活動室、多功能室等)達4個得20分; 每多一個另加2分,(此項加分不超于6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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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隊伍建設 |
有專職和兼職文化干部和一支政治思想、業(yè)務素質較高且較穩(wěn)定的業(yè)余文化骨干隊伍得10分;建有多種類型的業(yè)余文藝團隊(如文藝表演隊、健身秧歌隊、戲劇票友社團等)達2個得30分;每多1個加5分;(此項加分不得超于10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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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活動經費 |
每年度文化活動經費有保障得2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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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化活動 |
每年度組織開展有影響、有特色的大、中型文化活動不少于3次得30分,每多一次加5分(此項加分不得超于15分);參加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組織的文化活動得10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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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活動成果 |
每年度有3件以上作品(至少有1件是藝術表演類)在市以上有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展演、展示等得30分,每多1件加5分(此項加分不得超于10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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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檔案資料 |
有內容詳實、整理規(guī)范的文字、圖片、音像資料等得30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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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 計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