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1-00121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1-05-12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1〕83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市政府同意,全市自5月12日起至2011年年底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
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的通知》(蘇政辦發〔2011〕45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全市自即日起至2011年年底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堅決依法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非法食品添加物行為,依法嚴厲懲處違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問題,促進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
二、整治重點
(一)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
1.嚴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任何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禁止在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中使用違禁藥物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2.加強非法添加行為監督查驗。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實行網格化監管,明確責任,分片包干,消除監管死角。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并作為日常監管檢查的重點。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檢驗制度,加密自檢頻次。
3.依法從重懲處非法添加行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添加行為。對不按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對上述行為,同時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從快懲處。
4.完善非法添加行為案件查辦機制。要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相關監管部門發現非法添加線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和檢驗鑒定證明,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
5.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各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要嚴密監測,堅決打擊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為。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要組織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違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
(二)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全程整治
1.加強農業畜禽、水產養殖及初級農產品購銷環節添加劑監管。規范奶站管理,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加大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監管力度;查處禽畜、水產品養殖中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在畜禽養殖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等非食用物質和使用違禁藥物,依法嚴厲懲處在水產養殖中非法使用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行為。同時,加大對種植養殖業中重點問題的查驗力度。
2.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和使用監管。嚴把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關,從嚴查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食品添加劑的企業。建立本地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檔案,依法加強監督管理。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加強食品生產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嚴把食品生產許可添加劑使用情況審查關, 食品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實行食品添加劑使用報告制度。加大對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特別是乳制品、面粉及其制品、水產品、肉及肉制品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
3.加強食品添加劑經營活動監督管理。嚴格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主體準入,加強食品添加劑銷售環節的市場監管,依法督促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查處在食品流通環節中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4.加強餐飲服務環節添加劑使用監督管理。嚴格落實采購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索證索票制度,建立完善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制度;嚴厲查處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不按規定要求索證索票等行為。加大對餐飲服務環節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抽檢力度。
5.加強進出口環節食品添加劑監管。嚴格落實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備案制度和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制度,督促出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原輔料和食品添加劑合格供方評價考核制度。加強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檢驗和控制,嚴格落實進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各項監督檢驗管理制度。
三、工作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2011年5月15日前)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廣泛宣傳。印制、張貼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部門《關于嚴厲打擊食品中非法添加行為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的公告》、衛生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已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及相關資料。召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動員宣傳大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向監管部門遞交承諾書,并簽訂責任書。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公布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及時追蹤調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于2011年5月15日前報送市食安辦。
(二)調查摸底階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對本地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添加劑研制、生產、銷售、使用的各環節、各單位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對照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已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梳理本地區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全面摸清情況,建立相關檔案和臺賬。督促各類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
(三)清理整頓階段(6月16日至9月30日)
各部門組織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和重點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對投訴舉報信息認真核查,獎勵有功舉報人員,依法嚴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食品添加劑及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摸底調查情況于2011年6月30日前報送市食安辦。
(四)總結鞏固階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
完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劑問題發現機制和快速追查溯源機制,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管機制。
(五)督查評估階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
各地各有關部門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自查,對尚未解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對策措施,責令限期整改。在自查的基礎上,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全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和評估考核,對專項整治行動成效顯著的地區給予鼓勵;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2011年12月5日前報送市食安辦。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加強屬地監管。各縣區政府要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加強對食品小作坊的整治;鄉鎮、街道要擔負起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主動加強與部門配合,切實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難點問題。二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定期召開專項整治會議,通報工作開展情況,針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強信息發布。各級食安辦要每周匯總各部門整治工作情況,定期對外發布專項整治信息,定期印發專項整治工作動態,按季聯合公布食品添加劑抽驗信息。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大案要案線索,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要及時報送食安辦。
(二)落實工作責任。一是強化政府責任。各縣區要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強化責任落實,制定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實施。鄉鎮、街道要加強對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確保不留死角。二是落實部門責任。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行業管理職責,細化專項整治具體實施方案和督查考核方案并組織實施。要建立實施崗位責任制,細化、明確各級各類監管崗位職責,并抄送同級監察機關;認真梳理本地區、本監管環節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科學監管水平。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食品添加劑監管工作的支持力度。科技等部門要組織有關方面加強科技攻關,優先支持食品添加劑標準和非法添加物快檢篩查技術的研發。三是落實企業責任。企業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嚴格執行查證驗貨、購銷臺賬、過程控制、產品召回等各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絕使用非法添加物,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及時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隱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為防止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原材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并分別簽訂責任書,對第一責任人所在單位發生違法添加行為、直接責任人發現單位購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大型食品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保各項食品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所屬公司產品出現問題,要暫停本企業所有同類產品的銷售并向社會公告,經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銷售。四是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監察部門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行政區域內較長時間或較大范圍出現非法添加行為且未及時有效查處的,或者行政區域內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違法添加行為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及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監督檢查中走過場、不按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要依法從嚴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健全長效監管機制。一是加強監測網絡建設。加強食品污染物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建設,強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劑監測,整理和排查容易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高危食品、重點食品,有針對性地進行重點項目抽檢,提高檢測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特別要針對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二是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各環節的監管責任,互相配合,搞好銜接,做到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形成嚴密的監管網絡。在監管中發現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濫用的添加劑,要立即上報市食安辦。三是推進誠信體系建設。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建立健全黑名單制度和信用獎懲機制。2011年底前,各監管部門要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等行業組織要切實擔負起行業自律責任,積極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內部監督,加強行業監督和培訓,及時發現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并報告監管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并報告的要通報批評。四是加強社會監督管理。要強化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實行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舉報獎勵制度。經查實被舉報者存在違法事實并被立案查處的,要視情況給予舉報者一定獎勵。要強化基層監督,結合各地實際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管理辦法,充分發揮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的作用。要強化媒體監督,積極支持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認真追查媒體披露問題,公開查處食品安全案件;要打擊虛假新聞,對造成社會恐慌的假新聞制造者,要嚴肅追究責任。五是加強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各類違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的危害,宣傳專項整治行動取得的進展和成效,曝光專項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例和違法企業。要擴大宣傳范圍,加大對農戶、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以及從業人員的宣教力度,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特別要針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進行集中宣教培訓,開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自覺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附件:1. 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
添加劑專項整治案件查處情況報表
2.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
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新發現違法添加物報表
3.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
添加劑專項整治案件移送單
4.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
添加劑專項整治情況報表附件1
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
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案件查處情況報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案件 名稱 |
案發 時間 |
違法 相對人 |
案件 承辦單位 |
總貨值(萬元) |
處理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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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人: 填報人: 聯系電話:
附件2
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
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新發現違法添加物報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發現的地 區和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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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生產經營或使用的單位及發現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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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添加的物質及其性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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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添加的相關食品及其流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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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處理措施與相關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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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人: 填報人: 聯系電話:
附件3
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
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案件移送單
:
本單位現有 (案件名稱),因 (移送理由),根據 (移送依據)移送給貴單位,并附上相關案件材料。
(移送單位名稱及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連云港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附件4
連云港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情況報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日期:
整治工作基本情況 |
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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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 人員 |
出動 車次 |
檢查戶 次數 |
受理投訴 舉報數 (辦結數) |
抽檢 產品數 (合格數) |
查處 案件數 (起) |
貨值 金額 (萬元) |
罰款 (萬元) |
移送 司法 機關 數 (起) |
刑事 強制 措施 人數 (人) |
行政 處罰 已結 案數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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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人: 填報人: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