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4-00197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4-06-25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級機關財務管理的意見 | ||
文 號 | 連政發〔2004〕12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切實解決市級機關財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整頓和規范財經工作秩序,現對進一步加強市級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級機關財務管理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加強市級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對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和鞏固政權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頒布實施以來,財政部門制定了相應的財務管理辦法,規范了會計核算行為,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但是,從近年來財政、審計部門依法實施審計監督檢查情況來看,擅自處置國有資產,設立賬外賬,亂發補貼,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的現象時有發生,群眾意見較大,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為切實解決市級機關財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整頓和規范財經工作秩序,現對進一步加強市級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市級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是適應政府公共管理的客觀需要,是推動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必然要求,不僅有利于加強和規范單位財務行政行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也有利于從源頭上反腐倡廉。各單位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加強財務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加強和改進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二、加強收入管理,提高資金保障能力
市級機關各單位取得的各項預算內外收入都必須納入單位財務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對屬于應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費、罰款、沒收財物變價款等,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繳入國庫,做到應繳盡繳。未納入預算管理的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定全額繳入財政專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加強財政票據管理,實行票據的繳驗制度,在單位領購新票據之前,對其已使用票據存根進行繳驗,并統計票據使用情況。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文件和物價部門頒發的《江蘇省收費許可證》執行,在允許的范圍內使用票據,否則,嚴格按規定處罰,必要時可以停止票據的供應。單位出租門面房租金等經營性收入,必須依法納稅,收入納入部門預算。
各單位編制部門預算要實事求是地反映單位收入狀況,凡隱瞞不報或少報年初收入計劃的,超計劃收入數的50%由政府調劑使用。凡應作為單位預算收入填報而未填報的,均視同私設“小金庫”,一經發現,除全額沒收外,還要按有關財政法規嚴肅處理,以維護部門預算的嚴肅性。
三、加強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財務管理既要嚴格執行國家對政權建設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又要嚴格遵守各項財務規章和財經紀律,依法理財,合理、節約、有效地使用每一項資金。
(一)建立健全財務制度,規范單位財務行為。財務制度是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依據和行為規范。市級機關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單位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并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包括預算、決算報告制度、收支管理制度、開支標準制度、資金管理制度、財產物資管理制度、財務分析和會計監督等,逐步形成科學、規范、系統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使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在單位內部得到具體的體現和貫徹落實,保證各項財務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強化預算約束力。建立科學的支出標準和預算定額,增強預算透明度,建立專項資金項目評估機制,促進部門預算的科學化和規范化。部門預算一經下達,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各單位要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方針,積極采取措施,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反對花錢大手大腳和鋪張浪費,將勤儉節約措施落實到資金籌集、分配和使用的每一個環節。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人事廳〈關于重申工資福利待遇等財務開支標準制定權限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凡未經省政府或省財政廳、人事廳同意,各單位無權自行制定或調整工資、福利、獎金、補貼、津貼等開支標準。否則,一經發現,除退回收繳財政外,還要按《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并給予通報批評。對地方補貼的發放,實行由財政部門統一標準,統一發放,保證市級機關各單位之間職工利益分配的均衡,使其成為一項“陽光工程”。對于個別部門仍自行發放的獎金、補貼等,按“發一交二”的標準進行制約,從根本上解決目前亂發補貼、部門間不均衡的現象。嚴格執行非貿易外匯財務管理制度,嚴禁因公出國人員用一張大額發票代替在境外的所有支出憑證回國報銷,否則,財政部門不予辦理外匯核銷手續。對各類專項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并按規定單獨明細核算,嚴禁擠占挪用。
進一步完善以國庫集中支付為主要內容的預算執行模式,在繼續做好工資統發和政府采購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的基礎上,逐步擴大集中支付范圍,提高預算支出的透明度,確保各項財政性資金按規范的程序在國庫單一帳戶體系內運作,從根本上杜絕各單位擠占、挪用財政資金情況的發生,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有效運行。
(三)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各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必須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采購程序進行,確保政府采購“陽光工程”的貫徹執行。否則,一律按違法論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格控制無預算、無資金來源的采購,硬化政府采購預算約束管理,從源頭上規范政府采購行為。今后,凡違規自行采購的,財政部門一律按違規采購金額扣減經費。
四、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國有資產是各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和完成行政工作任務的物質基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是單位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其任務就是要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國有資產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發揮其保障作用。一是要防止和克服重錢輕物的現象,做到既要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又要加強各項實物資產的管理,把管錢和管物結合起來。二是要科學合理地配置各項資產,提高資產利用效率。要圍繞單位工作需要,本著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科學合理地配置和使用各項資產。既要滿足單位業務工作的合理需要,又要防止重復購置、積壓和損失浪費,最大限度地發揮資產的利用效率。三是要認真執行國家關于國有資產處置的有關規定,加強固定資產的報廢核銷、轉讓等管理。處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執行報批和資產評估制度,經財政部門批準后按評估結果處理,避免資產處置的盲目性、隨意性和腐敗現象的滋生。四是要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根據單位業務工作的特點和管理需要,加強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管理的制度建設。做到合理分工,歸口管理,明確職責,健全制度。切實加強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及時清理債權、債務,定期盤點固定資產,確保各項資產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五、加強會計監督,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
會計監督是單位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各單位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會計法規,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責任制,依法配備會計人員,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支持會計人員依法履行會計監督職責。同時,要加強對所屬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與指導,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
財政、審計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健全財政資金運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機制,把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積極開展財政支出的有效性監督檢查,促進科學理財。自今年7月份起,恢復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月報表制度,由財政局各業務處室負責月報表審查,切實加強日常監督。同時實行財務互審制度,每年7月份組織市級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含所屬單位)開展財務互審工作。達到互相監督、互相學習、共同提高的目的。財政部門每年對市級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檢查面必須達到30%以上,三年全面檢查一遍。通過檢查,切實保護財政資金安全、完整,提高資金使用效果。同時,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罰力度,根據查處財經違法違紀做到處理人與處理事相結合、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相結合、內部通報與公開曝光相結合的要求,對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切實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