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1-00024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1-03-03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1〕1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保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序、高效推進,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市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現予以印發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保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序、高效推進,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市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對列入市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項目,起草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合理規劃、統籌兼顧,按照計劃進度完成文件起草送審任務。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成起草任務的,需要延緩或者取消計劃項目的,起草單位要向市政府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具體情況。凡未列入年度計劃但因工作需要、急需在今年制定的規范性文件,起草單位應當向市政府提出申請并履行立項程序,經市政府批準后抓緊制定。
二、嚴格制定程序。各起草單位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5號)《連云港市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管理辦法》和《連云港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辦法》等文件要求,嚴格履行調研起草、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性別平等審查、合法性審查和集體研究等相關程序,嚴把規范性文件草案質量關。起草過程中要注重發揮法律、行業專家等在規范性文件制定過程中的顧問和參謀作用,形成合法、規范、優質的規范性文件草案。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結合實際委托第三方起草規范性文件草案。
三、充分征求意見。起草單位要不斷改進規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機制,增強科學性和民主性。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制定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9〕9號),并參照《連云港市公眾參與政府立法辦法》的規定,積極拓展公眾參與渠道,通過實地調研、座談會、論證會和聽證會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內容涉及民營企業利益的,還必須聽取相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反饋意見采納情況,積極回應公眾對制度建設的意見和訴求。
四、強化溝通協調。規范性文件草案內容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起草單位要書面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主動溝通協調,盡量達成一致意見。確實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要及時報請市政府協調或者決定。市司法局要加強對制定計劃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嚴格規范性文件草案審查,在確保合法合規的基礎上,切實增強規范性文件針對性、協調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市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市政府2021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
序號 |
擬定名稱 |
起草單位 |
配合單位 |
1 |
連云港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 |
市發改委 |
市財政、審計等與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相關的部門 |
2 |
連云港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辦法 |
市發改委 |
市政務、住建、市場監管、財政、商務、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等部門 |
3 |
連云港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暫行辦法 |
市資源局 |
市發改、財政、工信、住建、稅務、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文廣旅、審計等部門 |
4 |
連云港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 |
市住建局 |
市發改、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城管、公安、水利、衛健等部門 |
5 |
連云港市市級政府投資工程集中建設實施辦法 |
市住建局 |
市發改、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教育、衛健等部門 |
6 |
連云港市宗教事務管理辦法 |
市民宗局 |
市公安、民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文廣旅、新聞出版等部門 |
7 |
連云港市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
市金融監管局 |
市財政、發改、工信、科技、商務等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