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3-00194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3-10-10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促進返鄉創業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3〕5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促進返鄉創業就業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辦發〔2023〕50號.pdf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促進返鄉創業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促進返鄉創業就業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促進返鄉創業就業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國家發改委等十九部委《關于推動返鄉入鄉創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發改就業〔2020〕104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蘇政辦發〔2023〕33號)等文件精神,著力引導、支持、促進外出務工人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群體返鄉創業就業,打造“歸雁回連”返鄉創業就業品牌,特制定本措施。
一、營造寬松便捷準入環境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有關文件精神,規范基層環保政策執行,推行返鄉創業企業開辦、變更、備案、注銷等登記事項“全市通辦”,為返鄉創業提供便利、激發活力。支持返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對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企業享受同等就業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政務辦,各縣區人民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以下任務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落實創業就業稅費減免
符合條件的返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規定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返鄉人員就業,在3年(36個月)內按規定標準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稅務局)
三、加大信貸支持創業力度
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者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富民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支持;返鄉人員創辦小微企業的,富民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3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支持。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實行“見貸即擔”,對10萬元(含)以下的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對借款人因自然災害、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可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人行連云港市分行)
四、大力支持返鄉初創主體
符合條件的返鄉人員首次從事個體經營,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并依法申報納稅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符合條件的返鄉人員首次創辦企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并依法申報納稅的,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初創主體吸納勞動者就業,并與之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每帶動1人就業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五、加強返鄉創業載體建設
鼓勵支持社會資本、創業孵化團隊和企業參與返鄉創業載體的投資、建設、管理,搭建創業平臺。對返鄉農民工創業園、大學生創業園、留學生創業園、電商產業園、科技創業園、眾創空間等各類返鄉創業基地,被認定為市級、省級、國家級創業示范基地的,按規定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60萬元、100萬元建設補助。實行市級創業示范基地動態考核管理,對確定為“三星級創業示范基地”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補資金。初次創業租用市級及以上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的返鄉人員,按規定給予每年最高6000元的場地租金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六、鼓勵企業吸納返鄉就業
企業直接招用返鄉人員在我市初次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已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與創業帶動就業補貼、重點群體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擴崗補助、見習留用補貼等政策不重復享受。返鄉人員初次在我市企業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已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300元標準給予個人一次性就業補貼。符合條件的返鄉人員,還可享受購房券、生活補貼、人才公寓等引才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辦、市財政局)
七、強化社會保險扶持政策
在市場監管部門首次注冊登記起3年內的返鄉創業失敗人員,企業注銷后登記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不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間)以上的,按實際納稅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用于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返鄉人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實際繳費給予不低于1/2、不高于2/3的補貼,補貼期限按有關規定執行。對不裁員或少裁員且正常參保的返鄉創業實體,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返鄉創業失敗的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失業保險待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八、實施人力資源服務獎補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本地企業(勞務派遣機構除外)輸送返鄉人員,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已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一次性補貼。同一人在全市范圍內只能享受一次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九、暢通返鄉人員聯絡渠道
鼓勵各縣區在連云港籍外出人員較為集中地區,通過流動黨員黨支部、駐地商會、頭部人力資源機構等建立返鄉創業就業服務驛站,宣傳我市返鄉創業就業政策,組織外出人員交流聯絡。安排黨員干部通過外出慰問、信函聯絡等,常態化與連云港籍外出人員敘鄉情、聯友情、增親情。在春節、中秋節等返鄉回鄉高峰期,面向廣大返鄉人員開展“送政策、送培訓、送崗位、送服務”集中服務活動。(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十、營造返鄉創業就業氛圍
整合資源辦好“中國創翼”“創響江蘇”創業創新大賽連云港市級賽、“創客中國”連云港區域賽,打響“創響港城”大學生創業大賽、“花果山英才”創新創業大賽、農村創業創新項目創意大賽、退役軍人創業創新大賽、慧創她時代·巾幗科技創新大賽等賽事品牌。給予返鄉創業先進個人和典型企業獎勵激勵,全市每兩年選樹返鄉創業先進個人10名,按照每人1萬元標準給予獎勵;選樹吸納返鄉人員就業典型企業10家,按照每家3萬元標準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辦、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婦聯)
本措施中的返鄉人員,是指2023年1月1日(含)之后回連創業就業人員,主要包括外出務工人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和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外出務工人員為社會保險關系從外地轉入我市的連云港籍人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為本地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畢業生和外地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連云港籍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為在海外留學一年以上,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連云港籍人員;退役軍人為連云港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和軍隊復員干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是指在本市取得營業執照且持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經營合法規范并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上年度報告公示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本措施中各項獎補項目,在統籌中央和省各專項資金基礎上,由市、縣區按現行財政體制承擔。
本措施有效期為自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已出臺的其他文件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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