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9-00051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19-03-14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連云港市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評比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9〕2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適應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的新形勢,切實做到準確定位、合理考量,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政務信息考評體系,現將政務信息工作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連云港市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評比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的新形勢,切實做到準確定位、合理考量,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政務信息考評體系,現將政務信息工作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則
本考核辦法以目標考核為主要形式,以爭先進位為工作導向,采取平時與年度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強化平時考核和督查管理,注重實績,獎勵先進,結合全市機關績效考核和縣區目標考核,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二、考核對象
各縣區政府、市各有關單位。實行縣區、單位分類考核評比,類次劃分和目標分值設定如下:
(一)縣區(板塊):
第一類(6家):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海州區、連云區政府。其中,東海縣、灌南縣、贛榆區、連云區政府目標分值均為2200分/年,在省政府辦公廳政務信息采用情況通報得分不低于400分/年(連云區不低于300分/年);灌云縣、海州區政府目標分值均為1800分/年。
第二類(4家):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圩新區、連云港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云臺山風景名勝區。其中,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圩新區、連云港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目標分值均為1000分/年;云臺山風景名勝區目標分值為700分/年。
(二)市各有關單位:
第一類(16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稅務局、港口控股集團。目標分值均為1200分/年。
第二類(13家):市教育局、科學技術局、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醫療保障局、應急管理局、連云港海關、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國家統計局連云港調查隊。目標分值均為800分/年。
第三類(13家):市司法局、審計局、外事辦公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機場公司、工業投資集團、金融控股集團、城建控股集團、交通控股集團、農業發展集團、國家安全局、連云港海事局。目標分值均為500分/年。
第四類(10家):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退役軍人事務局、體育局、信訪局、12345政府公共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總工會、團市委、婦聯、殘聯。目標分值均為200分/年。
第五類(25家):市委臺辦(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供銷合作總社、農科院、科協、文聯、僑聯、貿促會、紅十字會、工商聯、連云港堿業公司,社科聯、氣象局、煙草專賣局、郵政管理局、鹽務管理局、連云港供電公司、中石化江蘇連云港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中國電信連云港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連云港分公司、邊防檢查站、淮海工學院、連云港職業技術學院、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目標分值均為100分/年。
三、計分標準
市政府辦公室對各縣區政府、市各有關單位報送并被市政府辦公室信息刊物采用或轉報的信息實行計分制。具體標準如下:
(一)基礎分計分
1.本級刊物:《政務信息》采用的一般信息每條計5分,《政務信息專刊》采用每條計15分;《市長直報》采用每篇20分;《發展動態》采用每條計2分,《發展動態專刊》采用每條計15分;《政務信息短訊》采用每條計2分;《連云港報省政務信息》采用每條計15分。
2.上報信息:被國務院辦公廳采用的專報信息每條計100分,綜合信息每條計80分;被省政府辦公廳采用的《專報信息》和《政務情況交流》信息每條計60分,被省政府辦公廳《每日要情》、《江蘇信息摘報》采用信息每條計30分。
(二)加減分計分
1.單位領導重視信息工作,并在全市政務信息采用情況通報上經常批示的一次性加20分;縣區(板塊)和第一、二、三類單位安排信息員到市政府辦公室信息處跟班學習1個月以上的加60分,第四、五類單位加40分。本項加分需當年年末考核時將相關證明材料報市政府辦公室。
2.對市政府辦公室通過《政務信息約稿單》約稿的調研信息,按時保質上報并被市政府辦公室采用的,每條另加25分,未及時上報的每條減25分;調研類信息被《連云港信息摘報》采納的每條另加15分;被國務院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另加100分,省政府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另加50分,市政府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另加20分。
3.各單位漏報、遲報,或未經市政府辦公室上報而被省辦以上采用的,每條信息按基礎分第1條標準進行減分。
計分實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即同一條上報信息被多種刊物采用,以分值高的計分,不重復計算;單條信息同級領導作出多次批示的,不重復加分。
四、考核辦法
全市政務信息考核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實施,考核采用月度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以年度考核為主的辦法。
(一)市政府辦公室按月將信息采用積分匯總情況在市政府辦公室內網辦公系統上公布,并直接通報至各縣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
(二)列入全市目標考核和績效考核的縣區、單位,政務信息工作考核權重均為1分,其中基礎分為0.6分、折算分為0.4分。各縣區、單位完成考核目標分值,得基礎分0.6分;超額完成按同比例加分,最高分為滿分;未完成按同比例扣分。
(三)每年進行一次全市政務信息評比表彰活動,依據各縣區、單位考核得分及政務信息工作情況,按類評選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優秀信息等,由市政府辦公室進行表彰。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優秀信息由市政府辦公室依據考核情況進行評定;先進個人由各縣區、單位推薦,由市政府辦公室綜合評定。
(1)評定比例
縣區第一類80%,縣區第二類40%;市各有關單位第一類60%,第二類50%、第三類30%、第四類15%、第五類10%。先進個人原則上在先進單位中產生,其中每類得分最高的單位最多可以產生2名,其他單位最多產生1名。各縣區、單位達不到目標分值的,取消年度政務信息工作評先資格。
(2)評比條件
先進單位:上報信息質量較高,全年考核得分在同類次位居前列;單位領導重視信息工作,有明確分管領導,經常給信息工作人員“點題”,并定期研究、督促、檢查信息工作開展情況;單位建立靈敏快捷的信息工作網絡,有健全、長效的信息工作考核評比、獎勵、學習培訓制度;縣區政府辦公室有專門的信息工作機構,其他政府部門和單位有專兼職信息工作人員,信息工作隊伍相對穩定;能夠按要求及時完成約稿信息;縣區和部門重大事件、重要情況無遲報、漏報、誤報,上報信息無失實現象。
先進個人:熱愛政務信息工作,對工作認真負責、精益求精,有較強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信息工作成績突出,采編上報市政府辦公室信息數量多、質量高,單位信息積分位居全市同類次前列;分管或從事政務信息工作一年以上,并仍在分管或從事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對本地本單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無遲報、漏報、誤報和信息失實現象。
優秀信息:信息文稿質量較高,經市政府辦公室上報,被國務院采用的信息或者被省、市領導批示,并產生重要影響、發揮重要作用的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板塊)、市各有關單位第一類考核部門需每個工作日至少報送1條報省信息。報省信息為代表本部門或本市工作亮點或專題調研類信息。
(二)要加強對國家方針政策的學習,密切關注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國務院常務會議等重要會議和社會熱點問題,及時上報反映類信息,提高上報信息針對性。
(三)要加強調查研究,提高文稿撰寫質量。要堅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調研,及時掌握第一手資料,撰寫信息要有觀點、有數據、有事例、有條理、文字表述規范。
(四)對情況緊急的重要約稿,市政府辦公室將通過《政務信息約稿單》進行約稿,該類稿件需經本單位分管領導把關后報送。
六、附則
(一)本辦法自2019年1月起施行。原《連云港市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辦法》(連政辦發〔2017〕183號)同時廢止。
(二)本辦法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3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