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1-00539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1-12-31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工作的意見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1〕6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基層消防工作基礎,前移火災預防關口,進一步加強全市基層消防工作,根據《江蘇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工作的意見.doc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工作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基層消防工作基礎,前移火災預防關口,進一步加強全市基層消防工作,根據《江蘇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安全發展理念,加強基層消防安全監管力量、治理能力和基礎建設,逐步建立健全“鄉鎮街道統一領導、監管機構分工負責、基層組織自我管理、網格力量全面排查”的基層消防監管工作體系,切實增強基層火災風險抗御能力,確保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加快“后發先至”,全面開創新局,建設人民期待的現代化新港城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二、總體要求
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充分落實基層消防監管責任,指導、組織、協調本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健全基層消防工作組織,明確基層消防工作職責,打通火災防控最后一公里,切實構建職責明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任務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要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組織領導,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為本級消防工作議事機構,統籌協調、謀劃部署、督促指導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主任由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是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常務副主任由分管消防工作負責人擔任,是消防工作主要責任人;副主任由公安派出所和各相關職能部門分管負責人擔任。
(二)健全組織機構。各鄉鎮(街道)要依托綜合行政執法局設立消防工作站,明確不少于2名在編人員和若干名輔助人員專職負責消防工作,業務接受所在縣區(功能板塊)消防救援大隊指導。消防工作站承擔消防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轄區消防工作,定期牽頭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勢,研究加強消防工作意見,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評估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協調解決重大消防事項,部署開展消防綜合治理,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協調組織災害事故救援。將公安派出所、基層網格員和政府專職消防隊作為重要力量統籌推進消防工作,定期發布工作提示,形成火災防控工作合力,提升基層防災減災能力。
(三)強化隱患治理。各鄉鎮(街道)要結合本地產業結構、文化特色等特點,深入分析研判突出風險問題,制定針對性整治措施。要加強工業園區、特色小鎮、旅游民宿、小微企業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管理,強化高層建筑、校外培訓機構、沿街商鋪等場所綜合治理。對農村自建房用作民宿、群租房、生產經營單位、培訓機構、人員密集場所,以及生產廠房、倉庫、工業辦公樓改造用作商業、服務業場所的,要組織開展安全評估、綜合治理,達不到安全條件、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不得經營使用。將消防安全納入融入“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工作機制,全面應用網格化社會治理信息平臺,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精準排查整改火災隱患。
(四)加強隊站建設。要按照《鄉鎮消防隊》國家標準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并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進行公益類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承擔滅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傳等工作。其中,一級鄉鎮專職消防隊配備水罐消防車和其他滅火消防車分別不少于1輛,人員不少于15人;二級鄉鎮專職消防隊配備水罐消防車不少于1輛,人員不少于10人。村(社區)要依托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平臺和體系,發揮治安聯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隊伍作用,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并完善日常管理、應急值守、訓練和滅火工作制度,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建成的鄉鎮消防隊和社區微型消防站應納入消防救援隊伍統一管理,建立聯勤聯訓、聯戰聯調機制,提高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五)強化消防宣傳。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宣傳“五進”工作,落實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職責,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文明村鎮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廣內容,廣泛普及消防知識。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學習平臺、各類媒體平臺和“大喇叭”、宣傳欄、標語海報、演出活動等,開展貼近基層實際的經常性消防宣傳活動。加強村(社區)“兩委”成員、網格員、物業管理人員以及群租房業主、人員密集場所負責人消防培訓,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質。督促鄉鎮企業單位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提升火災防范意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縣區要提高政治站位,將鄉鎮(街道)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一領導和統籌調度,落實經費保障,確保工作落實落地。要督促各鄉鎮(街道)切實壓實消防工作崗位責任,細化工作措施,保證每項工作落實落細。各園區參照鄉鎮(街道)的要求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二)強化政策保障。對于鄉鎮(街道)消防監管工作整合重塑過程中出現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滯后問題,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立足解決問題,提請有權機關做好相關政策文件“立改廢釋”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賦予鄉鎮街道消防監督執法權限,真正讓鄉鎮街道將消防工作管起來,切實把防火責任壓下去。
(三)嚴肅責任落實。各縣區、各部門要明確工作要求,加強督促指導,嚴格落實責任,做細做實各項工作。要細化對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的基層消防監管責任落實情況考核評價細則,考核結果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并與履職評定、獎勵懲處掛鉤。要強化消防工作責任追究,對履職不力造成火災事故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