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3-00039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3-02-09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連云港市第四批歷史建筑名錄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3〕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確定我市范圍內共計6處建筑為我市第四批歷史建筑,現予以公布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辦發〔2023〕8號.pdf |
連政辦發〔2023〕8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連云港市第四批歷史建筑名錄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傳承我市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加強歷史建筑的保護與管理,按照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確定我市范圍內共計6處建筑為我市第四批歷史建筑,現予以公布,請相關區、部門切實做好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工作。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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