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2-00069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2-05-07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推進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2〕2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推進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辦發〔2022〕25號.pdf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推進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推進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推進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15號)精神,推進我市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工作,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費質量和水平,根據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的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打造國際文化旅游目的地為目標,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改革為主線,堅持因地制宜、特色發展,探索形成文化和旅游消費的“連云港模式”,豐富文旅產品供給,進一步滿足港城市民和游客對高質量文化和旅游消費的新需求、新期待,更好發揮文化和旅游對經濟增長的帶動作用,激發潛力、釋放活力,加快建設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
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省工作部署,到2022年末,創建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的主要目標是:
(一)文旅產業發展進一步提質。全市游客接待量達4000萬人次,文旅產業總收入達600億元,文化旅游產業增加值占全市GDP達7%左右。文化和旅游產業增加值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高于首批沿海開放城市平均速度,加快打造成全市重要戰略性支柱產業。
(二)文旅消費規模進一步擴大。人均接受文化場館服務次數達到5次/人以上。全市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達到3400元以上,城鄉居民人均體育消費達到1800元以上,全市文化、旅游和體育消費總量、人均消費支出實現大幅提升。
(三)文旅產品供給進一步豐富。全面深化農業、工業、體育、康養、文藝采風等相關產業與旅游業融合,大力發展鄉村旅游、工業旅游、康養旅游、旅游演藝、文藝采風旅游等文旅融合新業態。圍繞“吃住行游購娛”全要素,深入挖掘非遺文化、美食文化,發展會展經濟、夜游經濟,打造“連云港之夏”“連云港之夜”“連云港禮物”“連云港腔調”“連云港味道”文旅產品體系。
(四)文旅品牌創建進一步完善。新增國家5A級旅游景區1家、省級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單位2家、省級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1家、省級文化產業園區2家、省級以上鄉村旅游重點村2家、高等級旅游酒店及國際高端知名品牌酒店3家,建成旅游民宿集聚區不少于1處;力爭創成國家級旅游度假區1家、國家級全域旅游示范區1家、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1家。
(五)城市形象宣傳進一步彰顯。“大圣故里西游勝境——神奇浪漫之都連云港”城市形象全面彰顯,引導各縣區、功能板塊依托各自文旅資源優勢,打造“福如東海”“自在灌云”“靈秀灌南”“福城贛榆”“人文海州”“山海連云”文旅宣傳品牌體系,推出富有西游文化、山海文化、徐福文化特色的旅游精品線路。
三、主要任務
(一)豐富文旅產品供給
1.打造節慶品牌。創新舉辦連云港文旅消費季、文旅消費月活動,整合連云港之夏旅游節暨江蘇沿海發展論壇、西游記文化節、絲路音樂節、石梁河水庫“起魚節”、文化產業博覽會、全域旅游嘉年華、“非遺”購物節、東海水晶節、灌云豆丹節、灌南湯溝開壇節、贛榆徐福文化旅游節、海州孔子文化節、連島沙灘音樂狂歡節、山海騎緣·環連云港自行車騎行大會、鐵人三項賽等系列文旅活動,把文旅消費嵌入節慶、會展中。爭取省級以上商務會展、體育賽事、科技展示等活動落地連云港,進一步擴大節慶活動對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場消費的帶動力。(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各縣區、功能板塊)
2.打造文創品牌。投放“連云港市文化創意設計打樣券”和“連云市港文化服務券”,深入挖掘西游文化、徐福文化、山海文化、水晶文化,持續舉辦“連云港禮物”旅游文創商品大賽和“‘創意連云港’文化創意創業大賽”,扶持優秀文創企業設計地方特色的文創產品,打造富有地域文化內涵的文創品牌,推出一批符合市場需求的文創旅游商品。培育發展1—2家年營業收入超億元的本土旅游商品企業,建立4個特色旅游商品研發生產基地,扶持文創企業在景區、商業街區、文旅消費集聚區設立10個以上“連云港禮物展示中心”。(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各縣區、功能板塊)
3.打造味道港城。鼓勵老新浦風情街區、連云港老街、贛榆二道街等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結合地方餐飲特色打造特色美食街區。舉辦連云港旅游美食季、灌云豆丹美食文化節、連云港老街海鮮燒烤節等特色美食系列活動,推出一批海鮮美食、湖鮮美食、養生美食、鄉土美食。舉辦連云港餐飲博覽會,開展年度“連云港滋味”“連云港味道”系列評選活動,打造一批“舌尖上的連云港”美食品牌,推廣一批連云港特色菜肴,培育一批滿足市民和游客需求的私房菜館、特色小吃品牌店,提升“連云港味道”在全國的影響力。(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發改委,各縣區、功能板塊)
(二)激發文旅消費潛力
1.發展夜游經濟。培育“夜游、夜秀、夜娛、夜購、夜讀”等夜間文旅業態,推出西雙湖景區、大伊山景區、鹽河商旅文化帶、海州古城、連島景區、花果山景區等景區的夜游產品,開發一批“觀演賞景”精品線路。提升老新浦風情街區、連云港老街、贛榆二道街等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的文化內涵,鼓勵鹽河巷天后宮、民主路新浦廣場等特色夜間小劇場開展常態化文旅演出,推動文藝作品在各類文旅空間展示展演,推出一批常態化、特色化、多元化夜間演藝項目,豐富游客和市民“白天看景、晚上看戲”文旅消費體驗;引導萬達廣場、蘇寧廣場、利群廣場、吾悅廣場、文峰廣場等現代文旅商綜合體豐富文化內涵;布局24小時“智慧書房”,延長圖書館、博物館、民俗博物館、非遺展示館等公共文化場館開放時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發改委,各縣區、功能板塊)
2.培育文旅新業態。深入挖掘文化和旅游資源,推動文旅產業結構調整,引導一、二、三產業與文旅產業融合發展,拉伸文旅產業鏈,形成壯大工業旅游、促進體育旅游、推進紅色旅游、發展文藝采風旅游、開發文化遺產研學旅游、打造精品文旅演藝等文旅新業態,推進“文旅+”向“+文旅”轉變,培育文旅消費新場景、新產品、新服務、新熱點,創造新價值、催生新業態。大力發展自行車騎行、微型馬拉松、近郊游、自駕游等各類文體旅活動,充分滿足市民及游客多元化需求。(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體育局,各縣區、功能板塊)
3.落實文旅惠民措施。實施花果山景區全年對生肖屬猴游客、其他國有景區淡季(11—12月)免票政策。擴大連云港旅游年票(旅游通票)發行量,面向省內外發放旅游景區免費電子門票10萬張以上,發行連云港旅游年票不低于27萬張。鼓勵連云港大劇院、市文化藝術中心等演出劇場組織高品質文化藝術演出,策劃高質量的文化惠民活動,擴大體育消費券定點場所范圍。委托OTA發放文旅消費券400萬元,引導游客在旅游景區、文旅消費集聚區等文旅場所二次消費,進一步激發文旅消費潛力。(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各縣區、功能板塊)
(三)優化文旅消費環境
1.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提升景區景點、餐飲住宿、購物娛樂、機場車站等場所多語種服務水平,提供多語種自助語音智能導覽服務;開通串聯高鐵站、旅游集散中心等交通樞紐至重點旅游景區、商業街區的旅游直通車,實現旅游交通無縫對接。(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文廣旅局、市交通控股集團,各縣區、功能板塊)
2.推動公共服務數字化。整合文廣旅行業數據資源,完善智慧文廣旅綜合指揮平臺功能,啟動“連云港文化旅游總入口”建設,實現文旅信息獲取便利化、文旅宣傳推廣平臺化、文旅市場監管智慧化。加快博物館、圖書館、大劇院等公共文化場館數字化發展,打造一批“不謝幕的劇場”“不停演的廣場”“不落幕的展覽”,以數字化轉型推動公共文化旅游服務保障更便捷、更精準、更充分。(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各縣區、功能板塊)
3.完善文化旅游設施功能。在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場館創設互動體驗項目,增強旅游休閑功能,依托地標性文化設施打造“網紅”旅游打卡地。推動游客集散中心、游客服務中心等增設非遺展示、“自助圖書館”等功能,構建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新空間。(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市城建控股集團、市交通控股集團,各縣區、功能板塊)
(四)擴大城市影響力
1.拓展文化和旅游市場。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城市的文化旅游交流,精準開展連云港文旅產品推介,創新舉辦線上線下融合文旅推介活動,構建文旅推介、網紅打卡、節慶會展、藝術展演等多元化宣傳營銷矩陣,推出一批有質量、有特色、有吸引力的主題精品旅游線路。(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市外辦,各縣區、功能板塊)
2.加大城市形象宣傳力度。實施城市文化傳播、旅游推廣工程,加強與央視、中國旅游報、中國文化報、新華日報、揚子晚報等國家、省級媒體合作,著力在境內外重點客源城市開展城市形象推廣,深化與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陸橋沿線、高鐵沿線城市及郵輪、航班直達地區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組織拍攝高質量的文化旅游宣傳片,大力宣傳使用連云港城市形象標識,逐步拓寬應用范圍,在俄羅斯、日本、韓國、新加坡以及香港、澳門等重點國家和地區設立連云港城市推廣中心,聚焦世界目光關注連云港,進一步擴大連云港文旅在國內外的顯示度。(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市外辦,各縣區、功能板塊)
(五)推動文旅項目建設
提升文旅服務效能,加快海上云臺山至連島跨海交通索道、市旅游集散中心(新)、市博物館(新)、東??v史博物館、淮鹽博物館等重大文旅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文旅產業發展,推進藤花落考古遺址公園、大伊山石棺墓保護展示項目、大圣樂園、抗日山文旅產業園、“海州灣之星”水上酒店、軍事主題館、衣趣小鎮、西游小鎮、大圣湖穿云小鎮等重大文旅服務項目建設;打造文旅演藝項目,創排《徐福東渡》《鏡花緣》等一批具有連云港特質的文旅演藝產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市交通局、市交通控股集團、市城建控股集團,各縣區、功能板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發揮市旅游工作領導小組和市文旅消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作用,圍繞建設“文化強市”和“旅游名城”,制定針對性措施及具體落實方案;發揮好考核機制在促進文旅產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文旅產業發展指標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進一步壓實縣區、功能板塊及相關部門責任,保障重大文旅項目能落地、早落地、早運營。(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文廣旅局,各縣區、功能板塊)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安排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資金。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落實《連云港市旅游促進條例》《連云港市旅游名城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相關要求,積極向上爭取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和郵輪入境15天免簽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旅游企業的支持,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費場所銀聯云閃付、手機閃付和銀聯二維碼支付的使用便捷度,推進文旅消費便捷支付示范區建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連云港支行、連云港銀保監分局、市文廣旅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區、功能板塊)
(三)強化市場監管。健全文化旅游市場綜合監管體系,完善文化旅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和應急處置預案,提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統籌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公安、消防等部門工作力量,加強對旅游交通、旅游項目消防安全、高風險文旅項目、預防自然災害等重點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持續開展文化旅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依法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消防支隊、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四)注重人才培養。制定行業人才專業技能培訓計劃,與省內外藝術、旅游類高等院校共建促進文化旅游消費工作人才培訓基地,建立完善行業培訓體系,舉辦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工作專題業務培訓,健全文旅消費工作機制,提升工作效能。(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廣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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