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4-00009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4-01-11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4〕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擴大全市住房公積金覆蓋面,促進全市住房公積金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和省建設廳、財政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蘇建金管〔2005〕298號)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就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提出實施意見。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11日
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擴大全市住房公積金覆蓋面,促進全市住房公積金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和省建設廳、財政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蘇建金管〔2005〕298號)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的意義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住房保障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城鎮保障住房建設,增強職工住房消費能力,促進房地產等相關產業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實施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建立由發改、經信、財政、民政、人社、商務、審計、國資、質監、工商、稅務、金融、人民銀行、工會、工商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多個部門共同參與的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機制,有利于盡快形成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合力,有利于加快推進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增量。各縣、區政府,市各相關部門要充分提高對此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站在全局的高度,共同做好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推動全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可持續發展。
二、切實形成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的合力
各職能部門要統一思想,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形成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合力。
發改部門要將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在目標管理工作中加大對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增量工作的考核力度。
經信部門要積極引導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財政部門要將財政預算管理單位住房公積金配套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審計部門要將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建繳情況納入審計內容,督促被審計單位依法建繳住房公積金。
人社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建立數據交換機制,將社保參保信息和住房公積金信息實現共享,將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納入勞動合同條款,對人力資源公司進行核驗時關注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
工會部門要將住房公積金建繳情況作為廠務公開、和諧勞動關系企業評選、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和開展職工維權等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積極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工商、質監部門在辦理單位注冊登記時協助發放住房公積金相關資料,在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和變更時主動征詢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對未正常繳存的單位進行督促。
稅務部門在辦理稅務登記和實施稅收征管檢查時要督促企業依法建繳住房公積金。
民政部門要積極推動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并在辦理設立登記時發放住房公積金相關資料。
商務部門在開展招商引資工作中,要根據投資項目體量的大小,積極宣傳住房公積金政策,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
國資部門應監督其監管企業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在企業撤銷或者解散時,要把住房公積金納入清算內容,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納入清算組成員。
金融部門要將企業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作為企業上市的必要條件。
工商聯要做好對非公企業建繳住房公積金的宣傳工作,督促會員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建繳住房公積金。
人民銀行連云港中心支行要支持將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信息納入征信系統。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加大住房公積金擴面工作力度,強化對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的檢查,對未按規定建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要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強化對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的考核
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的考核獎懲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實施,對歸集聯動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將進行通報表彰和獎勵。
各縣、區政府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盡快推進各職能部門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切實推進轄區住房公積金歸集聯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