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5-00235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5-05-04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有關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5〕6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地名普查是一項公益性、基礎性的國情調查。開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鞏固國防建設,有利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有利于社會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對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的通知》(國發〔2014〕3號)和《省政府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的通知》(蘇政發〔2014〕8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義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況,掌握地名基礎數據,提高地名標準化水平,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為社會提供全面準確的地名信息。
地名普查是一項公益性、基礎性的國情調查。開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鞏固國防建設,有利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有利于社會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對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二、范圍和內容
工作范圍:此次地名普查在全市陸域范圍內進行。
工作內容:在認真評估、修正完善前期地名普查成果的基礎上,嚴格把握地名普查標準時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補充調查2011年以來新增和消亡地名;
(二)充實完善地名資料,豐富地名屬性信息;
(三)提高地名位置精度,完善圖庫鏈接,實現地名數據庫和地名成果矢量電子地圖100%鏈接;
(四)2011年以來實施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調整的地方,要重新標繪相關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
(五)完善城鄉地名標志體系,增補地名標志信息;
(六)匯總、完善各級國家地名數據庫;
(七)開發應用地名普查成果,加強地名信息化服務建設,進一步提高地名公共服務水平。
三、時間安排
從2014年7月開始,到2017年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對現有地名普查成果進行自查,并以2014年12月31日為普查標準時點,做好地名補充調查工作,形成完整的地名普查成果。
(二)第二階段(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組織開展省級檢查驗收,整改存在問題。做好省政府和國家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三)第三階段(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配合省政府和國家做好普查成果檢查驗收和上報工作,開展普查成果轉化利用。
四、組織實施
地名普查工作涉及范圍廣、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地方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成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地名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屬于階段性工作機制,不屬于新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即撤銷。
五、工作要求
地名普查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密切協作配合,扎實有序推進。
(一)明確責任。各地要盡快建立地名普查組織協調機構,已建立的地方要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充實領導小組成員。要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的作用,推動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監督落實進展情況。市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具體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強化保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將地名普查所需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對普查工作給予支持保障。要積極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確保普查工作的專業性和準確性。
(三)保證質量。各級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要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工作規程和技術標準,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按時完成各階段工作,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靠。
(四)確保安全。切實增強地名信息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加強安全防范工作,確保涉密的工作底圖、地名位置信息不外泄。購買服務要選擇具有相關資質、符合保密要求的單位。用于公共服務的地名信息要先經過脫密處理,確保不發生泄密事件。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