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4-00167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4-08-21 |
標 題 | 市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規發〔2024〕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規發〔2024〕5號.pdf |
市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建筑業發展環境,推動建筑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夯實建筑業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支柱產業地位,實現我市建筑業“穩增長”和“高質量發展”雙目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省政府關于促進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蘇政規〔2023〕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各縣區應制定計劃,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步伐,推動建筑業企業向基礎設施領域拓展,在提升建筑業企業原有傳統專業實力的同時,培育一批向公路、鐵路、橋梁、港口航道、隧道、城市軌道、電力、石油化工、城市綜合體等專業發展的建筑業企業,提升企業的專業施工能力和在高端市場的競爭力。(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以下各條措施責任單位均包括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不再單列)
二、支持市外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和一級資質優質企業在連云港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域總部(子公司)。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通過搭建合作平臺,支持鼓勵本地建筑業企業與央企、市外大型企業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共同參與交通、水利、市政、港口航道等重大項目建設和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三、積極推動支持建筑業企業向大型基礎設施領域轉型,改變我市以房建為主的單一建筑產業結構。各縣區、各部門在年度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劃中應明確5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中一定比例的項目或標段,支持建筑業企業在滿足相關資質要求基礎上,采用聯合體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投標,且聯合體成員單位工作量要達到一定比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四、支持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特點和需要,根據有關規定,采用“評定分離”方法確定中標人。在全市國有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中推進“評定分離”。充分發揮信用評價的正向引導作用,加大對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力度。(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數據局)
五、支持市城建控股集團、市交通控股集團等國有企業發揮引領支撐作用,帶動傳統建材產業上下游配套企業實現轉型突破,促進產業鏈各方主體協同發展,實現供應鏈、價值鏈一體化,形成在全省、全國具有影響力的建筑業產業集群。鼓勵支持建筑業上下游“專精特新”優勢企業在技術研發、綠色建材、構件生產、建筑機械、機電設備、勘察設計、造價咨詢、工程監理、質量檢測、設備安裝、裝飾裝修、勞務輸出等方面錯位發展、良性競爭。(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建控股集團、市交通控股集團等建設平臺)
六、支持信譽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建筑業企業,在資質類別內承接高一等級資質相應的業務。具有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工程其中一項資質的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企業,能夠提供足額擔保且項目負責人具有相應業績的,可以跨專業承接其他三項同等級資質相應的業務。(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數據局)
七、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信用良好的建筑業企業融合發展,融合發展項目在法規規定框架內,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及備案手續可采取“綠色通道”優質服務,在商品房預售許可、預售資金監管和撥付、合同網簽備案、城市更新規劃調整等方面給予支持,并在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中配置相應分值。(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數據局)
八、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建筑業企業合格抵押質押物范圍,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和貸后管理,采取差別化授信政策,對綜合實力強、經營狀況好、社會信譽佳的企業,通過開展施工合同融資貸、應收賬款融資貸、施工許可抵押貸等業務給予支持,積極為企業放寬門檻、降低利率、增加額度等,切實解決建筑業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責任單位:人行連云港市分行、市住建局)
九、加強對建筑業總產值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日常調度和工作推進。發揮正向引導激勵作用,調動市級國有企業承建工程項目建設任務、做大建筑業總產值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國資委)
十、支持本地建筑業企業爭創精品工程。發包人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在施工合同中對工程創優創新進行約定,對承包人承建工程獲得依規批準設立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優質工程、綠色建筑創新獎項的,按照江蘇省工程費用定額中的按質論價費標準計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十一、常態化開展對企業資質、人員、項目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查處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三包一掛”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大幅壓降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過“互聯網+智慧工地”建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規范化水平,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人社局)
十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規范行業秩序、建立從業人員行為準則、促進企業誠信經營、開展行業教育培訓等方面的作用,提高行業協會促進技術進步、反映企業和從業人員訴求、提出政策建議的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十三、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印發的有關建筑業方面政策文件要求,組織專項督查推進各項優惠政策落實落地落細,完善領導干部對重點建筑業企業掛鉤聯系制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
本措施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