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4-00204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4-12-28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級零基預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24〕11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級零基預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發〔2024〕119號.pdf |
市政府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級零基預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市級零基預算改革工作方案》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市級零基預算改革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市委十三屆九次全會部署要求,健全預算管理制度,深化零基預算改革,強化重大戰略任務和基本民生財力保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優化支出預算編制
1. 厘清政府支出保障范圍。市場機制能夠自發調節的領域,原則上取消預算安排。嚴格控制競爭性領域財政投入,按照“減少撥款、增加投資”原則,減少直接補助、無償補助等扶持方式,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融資擔保等政策工具功能,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入。財政資金支持更多采取免申即享、公平普惠的市場化方式。
2. 完善分類編制項目預算。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編制具有戰略性、全局性、基礎性的公共服務、產業扶持、政府投資項目等重點保障事項清單。特定目標類項目的產出和效益效果要可量化、可衡量,項目成本應分類別測算和控制。根據事項屬性劃分為五類,由預算單位分類編制預算申請。
一是防范化解風險事項。主要指政府債務還本付息、防災減災、安全生產、重要儲備物資穩產保供等,依據合同約定、支出標準等編制。
二是公共服務項目。主要包括教育、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養老托幼、社會救助、文化體育等領域重大公共服務事項。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確定中央及省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保障內容、保障范圍、保障標準、分擔比例等,以及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重大公共服務事項。財政主要保障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堅持既公平普惠,又與財力相匹配,避免大包大攬、過高承諾。
三是產業扶持項目。主要指根據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產業發展規劃等決策部署,需要重點扶持的全局性、引領性、基礎性重點領域項目,通過評審論證、競爭立項等程序編制產業扶持項目清單并動態調整,依法依規明確支持對象、支持標準、支持周期和具體地區等,并根據扶持項目的影響性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資金投入與企業社會貢獻度相匹配。符合產業基金重點扶持的項目,財政資金不再安排。
四是政府投資項目。主要指交通、水利、市政等領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根據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按照財政投資規模、項目實施進度、市與縣區分擔比例等編制支出預算。純公益性項目以財政保障為主,根據財力可能、發展需要,合理確定建設規模、標準和實施進度。有一定收益的項目要通過政府債券、市場化融資等多種方式統籌保障。政府投資項目事前要對必要性、可行性和財政承受能力進行充分論證,未通過財政承受能力評估不得安排預算,財力短缺時,已通過財政承受能力評估但尚未實施的項目暫緩實施并調整預算安排。
五是其他項目。主要指預算單位履行工作職責所需、在上述分類以外的項目,根據相關政策依據、支出標準等編制支出預算。其中:
城市運轉保障類項目,包括市政基礎設施、交通基礎設施、水利基礎設施等的運維,城市公交、航線等公共交通的補貼,根據項目立項依據、合同、支出標準、績效評價等信息,在保障城市基本運轉的基礎上,結合財力情況,統籌安排預算。無支出標準的,要參照省及周邊通行做法核準。積極探索建立成本績效預算編制模式,進一步降本增效。
信息化建設和運維經費項目,統一由市數據局扎口管理。建設項目要嚴格履行審核程序,根據確定的投資規模、項目實施進度等多渠道統籌安排,不得重復建設不能互聯共享、動態更新的數字化項目。運維經費由市數據局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嚴格審核從緊控制,進一步壓縮經費規模。
其他項目,各相關部門要提供資金使用績效情況,根據相關支出標準及財力可能,視情況予以安排預算。
各部門要將特定目標類項目資金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凡未按要求細化到位的,原則上不予安排;對年初確實無法細化的,經部門申請、財政審核后作為待分資金管理,嚴格控制待分資金數量和規模。
3. 嚴明支出預算安排順序。原則上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債務還本付息支出,市委、市政府年度重點保障事項支出,部門必須開展的專項業務支出,一般事業發展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依次順序,安排支出預算,前序支出未足額保障的,不得安排后序支出。對部門(單位)申報的項目,除需按人數和標準計算以及據實結算的項目外,其他項目支出預算以收定支,量入為出。
二、從嚴從緊安排預算
4. 打破預算安排基數依賴。所有預算支出均以零為基點,以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和事業發展目標為導向,以政府當年可用財力為基礎,根據資金實際需求、項目輕重緩急、績效評價情況等統籌核定。取消所有項目支出基數,經常性項目、延續性項目的上年預算安排情況不作為當年預算安排的依據,僅作為當年預算的參考。
5. 加強項目預算審核論證。項目預算由主管部門開展初審,財政部門開展審核論證。“三保”項目、政府債券還本付息項目、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按照支出標準等實行簡化審核論證。其他公共服務項目、產業扶持項目、政府投資項目,以及執行率低、調整率高、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及審計監督發現問題較多的項目實行重點審核論證。建立部門預算財政集中會審機制,從預算項目安排的必要性、資金申報依據的合理性、資金申報金額與實際工作進度的匹配性、項目實施后取得的預期效益等角度,對預算單位提報的項目支出預算提出審核意見。建立跨部門聯審機制,對培訓費、信息化建設、政府投資等支出項目,由市委組織部、市數據局、市發改委等牽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聯審。集中會審、部門聯審意見作為預算論證重要參考,切實提高項目支出預算安排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對政策依據不充分、前期工作不成熟、實施條件不具備的項目,一律不安排預算。堅持政策動態“清零”原則,對已到期和政策目標已實現的項目堅決予以取消,項目執行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確需延長執行期限的,重新按照新項目開展評審論證后統籌研究確定。
6. 樹牢習慣過緊日子思想。貫徹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勤儉辦一切事業。嚴格規范工資津貼補貼和其他各項福利,嚴禁超范圍、超標準發放工資津貼補貼等。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編外用工,要核定限額、動態調整,優先使用非稅收入和專戶等其他收入安排編外用工薪酬。嚴格“三公”經費預算管理,不得安排或參加無實質性內容的出訪團組,無預算不得列支,不得超預算列支。堅持非必要不更新原則,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編制管理和配備標準。嚴控公務租車,加強公務用車維修、加油、保險等管理,降低車輛運維成本。從嚴控制會議、差旅、培訓、慶典等公務活動,加強地點相同、對象重疊、內容相近等公務活動整合。制定節慶論壇展會清單,實行清單管理,未列入清單的不得安排支出,列入清單的要從嚴控制,不得豪華“辦節”。部門(單位)當年預算安排的會議費、培訓費、業務費、專項工作經費等運轉類剩余資金,除合同款外不再結轉下年。辦公用房以消除安全隱患、恢復和完善使用功能為主,控制提升改造標準,不得變相進行改建、擴建,嚴禁超標準裝修。
7. 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嚴格按照預算安排支出,嚴禁無預算超預算列支,嚴禁建設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嚴控預算調劑追加,嚴格執行經人大批準的預算,預算執行中一般性增支需求,原則上通過調整預算結構解決。對因特殊情況確需追加的重大緊急事項,要事先開展項目評審論證和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按程序報審。未按規定程序報審,市級部門起草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代擬稿、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時,不得包含新設專項資金、新增預算安排、新開支出口子等財政事項。
8. 加強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嚴格落實《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2號),加強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審核,持續壓減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和經費。推動制定政府購買服務負面清單,清單內事項嚴禁購買服務。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和承接主體。部門所屬沒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不得編報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應當由政府直接履職的事項不得購買服務,不得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變相用工。
三、強化資金統籌整合
9. 加強資源統籌管理。推動資源提效、資產盤活、資本增值、資金增效,將部門依托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梳理盤活市政公共資源、土地資源、行政事業單位資金資產、國有企業資產、特許經營權等,通過市場化方式處置或由相關機構運營管理,相關收入納入預算管理。
10. 加強跨部門資金統籌。對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規劃、重點工程、重要任務,相關部門要及時提出具體任務清單和資金需求,財政部門牽頭制定資金籌措方案,優先通過統籌相關領域專項資金保障,確有不足的通過新增預算保障。對跨級次、跨區域的重大戰略任務,根據支出責任實行市、縣區分級共擔。對分屬不同部門但支持方向相近的專項資金,探索建立部門協同聯動機制,明確牽頭主管部門,推動目標共商、政策共定、項目共管,避免重復投入。
11. 推進單位資金統籌。對部門單位資金全面實行預算管理,其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類收入全部納入部門或單位預算,未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合理安排資金使用順序,單位資金可以滿足部門和單位支出需要時,不得申請新增財政撥款。
12. 重塑市級專項資金管理機制。專項資金由行業主管部門實行業務扎口管理,全面梳理專項資金政策,取消或者調整政策到期、政策變動、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等已無必要繼續實施的專項資金,推動跨部門資金整合,避免重復交叉支持。專項資金預算一年一定,執行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未定執行期限項目,要逐項明確執行期限,已執行期限超過5年的,不再安排資金。市級專項資金要聚焦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點項目,優化項目資金申報、管理模式,實行清單化管理。對新設專項資金開展事前評估,對項目立項依據、可行性方案、擬實現的績效目標和項目成本等進行重點審核。
四、深化配套制度改革
13. 提升預算績效管理質效。將預算收支全面納入績效管理,健全完善以績效為導向的預算分配機制。落實預算單位事前績效評估主體責任,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按規定開展事前績效評估,未開展評估或評估未通過的,一律不得納入預算安排。對實施期超過1年的重大政策、項目實行全周期跟蹤問效。加強公共服務績效管理,強化事前功能評估,對公共事業、民生保障等領域的重點項目開展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探索建立預算安排與項目成本和運行績效掛鉤的財政管理模式,突出成本績效分析,做到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完善績效管理結果應用,將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14. 建立健全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將支出標準作為預算安排的基本依據,不得超標準編制預算。結合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合理確定重點領域財政保障范圍和支出標準。加強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動態調整完善基本支出標準體系。加快項目支出標準建設,逐步將科學合理的實際支出水平作為制定項目支出標準的依據,分類制定部門通用支出標準和重點支出領域專用標準。加快建立涵蓋運轉類項目、公共服務、產業扶持、政府投資等領域的支出標準體系。從嚴審批實施各類提升工程,相關主管部門要本著厲行節約、實用便民的原則,加快制定道路養護、市政綠化等項目管養標準。
15. 推進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預算支出全部以項目形式納入預算項目庫,入庫項目要具備政策依據、實施期限、績效目標等要素,未入庫項目不得安排預算。各部門作為項目管理主體,要提前研究謀劃、常態化開展項目儲備,于每年6月30日前啟動下年度項目儲備工作,加強項目入庫、排序、調整、退出全流程管理,對長期未安排預算的項目要定期清理出庫,實施進度緩慢、難以達到預期的項目要及時調整,并相應調減或取消預算安排。細化項目預算管理,二級項目預算全部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類編列到“項”級科目,分別按照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編列到“款”級科目。
16. 大力盤活存量資產。按照摸清家底、分類處置、統籌分配原則,對行政事業單位資金資產、國有企業資產、土地資源等進行全面清理盤查,核實并確權資產數量及價值。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原則,做好資產分類處置,相關收益扣除成本后,及時納入預算。加快資產共享共用,閑置、超標準配置、低效運轉的資產,統一納入公務倉集中管理、調劑使用,新增資產優先通過公務倉調劑解決。
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密切協調配合,合力推進零基預算改革工作,確保改革落地實施。財政部門要牽頭積極主動做好服務溝通和業務指導,及時跟蹤工作進展,推動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各部門作為零基預算的實施主體,要切實轉變預算編制和執行理念,加強內部溝通協調,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各縣區可參照本方案,落實好零基預算改革要求,進一步提升財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