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4-00184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4-09-30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同意連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劃(2024—2035年)的批復 | ||
文 號 | 連政復〔2024〕4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關于同意連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劃(2024—2035年)的批復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復〔2024〕45號.pdf |
連政復〔2024〕45號
市政府關于同意連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劃(2024—2035年)的批復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關于批準<連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劃(2024—2035年)>實施的請示》(連城管發〔2024〕8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局所報《連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劃(2024—2035年)》。
二、你局要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加強建筑垃圾科學治理、系統治理和全過程治理,牽頭會同各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和市有關單位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落實落細工作措施,確保規劃落地見效,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三、經市政府批準的《連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劃(2024—2035年)》是系統推進我市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分類處理、綜合利用、消納設施建設、部門協同監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和保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你局要加強規劃控制和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障規劃實施。規劃內容如需變更,應按規定程序報批。
此復。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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