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2-00004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2-02-20 |
標 題 | 關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先進縣區的決定 | ||
文 號 | 連政發〔2012〕1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決定授予贛榆縣、灌南縣、連云區、海州區2011年度社會事業發展優秀獎,東海縣、灌云縣、新浦區、市開發區2011年度社會事業發展進步獎。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發〔2012〕11號
關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先進縣區的決定
市政府關于表彰2011年度
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先進縣區的決定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11年,各縣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社會事業發展目標,振奮精神,銳意進取,狠抓落實,較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為表彰先進,激勵爭先創優,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授予贛榆縣、灌南縣、連云區、海州區2011年度社會事業發展優秀獎,東海縣、灌云縣、新浦區、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2011年度社會事業發展進步獎;贛榆縣為衛生、婦女兒童、紅十字事業發展先進縣,灌云縣為體育事業發展先進縣,灌南縣為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先進縣,新浦區為衛生、體育事業發展先進區,海州區為婦女兒童事業發展先進區,連云區為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紅十字事業發展先進區。
希望受到表彰的縣區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社會事業條線的廣大干部職工要向受表彰的縣區學習,緊緊圍繞推進沿海開發、加快轉型升級年度工作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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