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5-00005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5-01-30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實施2015年民生幸福十大工程百件實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15〕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2015年民生幸福十大工程百件實事已經市十三屆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實施2015年民生幸福十大工程百件實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15年民生幸福十大工程百件實事已經市十三屆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民生幸福十大工程百件實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也是改革和發展成果惠及民生的具體體現。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統一思想,牢固樹立責任意識,認真研究所承擔的任務,明確序時進度,細化實施方案,主動作為,協調配合,全力做好民生幸福工程,推動民生建設邁上新臺階。
市政府將定期聽取民生幸福十大工程百件實事實施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推進措施。市委市政府督查辦公室要加強對各項工程實事推進情況和牽頭單位履職情況的督促檢查,實行季度督查通報,年終考核評價,確保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30日
2015年民生幸福十大工程百件實事
一、教育強基工程
1.推進教育優質、均衡、普惠發展,全市義務教育學校達省定標準的比例提高20個百分點,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全覆蓋。(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2.優化中小學、幼兒園規劃布局,全市新建中小學、幼兒園17所,創建省優質幼兒園16所。(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3.實施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及村小質量提升工程,年內完成省定5年行動計劃30%的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4.發放助學金7000萬元、助學貸款9000萬元,確保困難學生助學保障工作全覆蓋。(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5.繼續推進新一輪校安工程建設,年內改造中小學校舍45萬平方米。(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6.東海縣第二中學創成省四星級普通高中。(牽頭單位:東海縣)
7.連云港實驗學校、解放路小學濱河校區投入使用,連云新城初級中學主體封頂。(牽頭單位:新海新區、海州區、連云新城)
8.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二期建成使用。(牽頭單位:新海新區)
9.連云港財經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籌建江蘇財會職業技術學院。(牽頭單位:連云港財經高職校)
二、創業就業工程
10.發放創業貸款5000萬元,扶持自主創業8000人,分別增長138%、14.3%。(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11.鼓勵全民創業,新培育私營企業9500戶、個體工商戶2萬戶。(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12.啟動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扶持千名大學生創業。(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13.完成各類職業技能培訓25萬人次。(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14.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2000個,援助困難人員就業。(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15.新增城鎮就業8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1.6萬人;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3萬人。(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16.強化職工勞動權益保障,落實工資集體協商辦法,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增長6%左右。(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17.開展新一輪扶貧開發,實現14萬低收入人口、89個經濟薄弱村脫貧。(牽頭單位:市扶貧辦)
18.新增家庭農場20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200家、省級以上龍頭企業7家、規模以上龍頭企業20家,帶動農民增收。(牽頭單位:市委農工辦、市農委)
19.落實最低保護價政策,收購農民余糧60萬噸以上,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牽頭單位:市糧食局)
三、社會保障工程
20.城鎮職工五險參保均增1.5萬人;城鎮職工、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穩定在80%、70%以上;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90元/月提高到105元/月。(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21.新農合基本醫療報銷與重大疾病救治、大病保險報銷實現一站式服務,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穩定在75%以上。(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22.落實城鄉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城市平均標準不低于426元,農村最低標準不低于335元,確保符合條件的群眾應保盡保。(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23.籌資1600萬元,對城鄉困難群眾實施適度普惠型節日補助,人均發放標準不低于100元;籌資500萬元,對特殊困難居民實施生活性臨時救助;對符合醫保補償規定的困難居民,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封頂線不低于當地城鄉基本醫保封頂線的50%。(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24.城鄉低保家庭中有重度殘疾人的,每月增發重殘補貼金,城鎮80元/月、農村60元/月。(牽頭單位:市殘聯)
25.落實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自然增長機制,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從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提高到45%。(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26.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依法實施救助,確保城市街面無流浪乞討兒童。(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27.關愛農村留守婦女兒童,完成婦女職業培訓1萬人次,扶持創業就業5000人次,社會媽媽結對幫扶留守兒童500人次,春蕾助學幫扶600人次;單親特困母親結對援助600人以上。(牽頭單位:市婦兒工委辦)
28.慈善組織網絡實現市、縣、鄉三級覆蓋,幫扶萬人以上;患有先心病、白血病、尿毒癥、癌癥等貧困兒童實現慈善救助全覆蓋。(牽頭單位:市慈善總會)
29.開展紅十字博愛送萬家活動,救助貧困弱勢人員1萬人次;應急救護培訓7000人。(牽頭單位:市紅十字會)
30.落實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機制,確保全市15萬名低收入群體及時享受物價補貼。(牽頭單位:市物價局)
31.編制市區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新建住宅小區按每百戶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牽頭單位:市規劃局)
32.已建住宅區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按每百戶15至20平方米標準調劑解決。(牽頭單位:各縣區)
33.21個鄉鎮敬老院升級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增至31張,護理型養老床位比例提高到30%以上。(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四、醫衛惠民工程
34.市屬公立醫院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村衛生室全部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35.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成省級示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20個,新改擴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12個;市、縣、鄉三級遠程醫療服務平臺覆蓋率達60%以上,居民健康檔案建成率達85%以上。(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36.免費為全市居民提供11類43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由2014年的35元提高到40元以上。(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37.推進婚姻登記與婚前醫檢一站式免費服務,婚檢率達80%以上;開展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覆蓋率達90%以上。(牽頭單位:市婦兒工委辦、市人口計生委)
38.全市65歲以上老人全部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費體檢1次;免費為500名貧困家庭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免費為2000名適齡兒童開展預防齲齒治療;全市18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兩年內第四輪免費體檢。(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人社局)
39.免費為貧困殘疾人開展康復服務,其中為1267名0—6歲殘疾兒童開展康復訓練,為1000名殘疾人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為100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藥或住院服務,為殘疾人發放1000件輔助器具,為1000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牽頭單位:市殘聯)
40.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對需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力支付費用的患者予以應急救助,確保救助對象得到及時有效治療。(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41.市一院新海新區醫院門診樓、灌南縣第一人民醫院、贛榆區新城區醫院投入使用,東海縣人民醫院新院區完成內外裝修。(牽頭單位:市一院、灌南縣、贛榆區、東海縣)
五、城鄉安居工程
42.完成舊城改造550萬平方米,推進幸福村、中山東路、新灘等片區改造。(牽頭單位:各縣區)
43.啟動市區八河八閘防洪排澇提升工程,實施新浦閘下游600米河段拓浚;完成城區7座病險塘壩除險加固。(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44.啟動市區剩余的4個低洼易澇片區整體整治工程;改造背街小巷600條、60公里,惠及30萬人。(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45.完成70個老舊小區基礎設施提升工程,基本達到物業管理進駐條件;全市物業管理覆蓋率達87%,15%以上物管小區達到市級及以上優秀物管標準;建立物業維修資金使用綠色通道。(牽頭單位:市住房局)
46.實施金橋鹽化棚戶區改造,建成678套,完成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47.新開工各類保障性住房2930套,其中新增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房)1500套、經濟房530套、限價商品房900套,建成3790套,發放廉租住房補貼500戶;開發區朝陽街道無房戶集中居住區開工建設;云臺山景區徐新公路安置小區和南云臺林場棚戶區改造二期工程開工建設。(牽頭單位:市住房局、開發區、云臺山景區)
48.整治維修城鎮危舊房屋10萬平方米;三年完成12.5萬平方米危舊直管公房安居問題,年內完成4萬平方米。(牽頭單位:各縣區、市住房局)
49.完成2000戶農村危房改造;實現260戶漁民上岸安居。(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50.市科創城500套人才公寓投入使用,500套人才住宅開工建設。(牽頭單位:新海新區)
六、水電氣配套工程
51.完成薔薇湖備用水源建設;疏浚薔薇河道50公里,加固堤防100公里;沭新渠穩定可靠供水,全年供水6億立方米。(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52.建成薔薇湖應急水源輸水泵站及配套輸水管線工程;海州自來水廠深度處理工程主體完工,日供水能力達到10萬噸。(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53.完成板浦、寧海、南城、洪門自來水輸水主管網改造建設。(牽頭單位:海州區)
54.解決農村60萬人飲用水安全問題,區域供水覆蓋率提高到85%。(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55.東海縣建成城北自來水廠主體工程;灌云縣完成剩余6個鄉鎮供水管網鋪設,開工建設伊云湖應急備用水源地,區域供水實現全覆蓋;灌南縣建成田樓水廠,鋪設管線120公里,實現田樓鎮、堆溝港鎮、化工園區集中供水。(牽頭單位: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
56.投入11.6億元新建改造城市配電網,投入6.9億元新建改造3346公里農村低壓電網。(牽頭單位:連云港供電公司)
57.新建自來水、燃氣、污水、供熱管道60公里,更換維修老舊破損市政管網50公里;完成浦南中學、鎮海南路、文昌路、新建路等處燃氣隱患整改;完成潤城東方小區南門、巨龍路八佰房產旁側、凌州路等處供熱管道隱患整改;完成振興汽配城、淮工學生公寓、巨龍北路、港城大道、核電備用供水管線、板橋鎮程圩村等處自來水管道隱患整改。(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七、城鄉暢通工程
58.有序推進市區大慶東路、秦東門大街、鎮海路等66條道路、73萬平方米路面維修工作。(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59.打通人民路、建設西路、鹽河南路等9條斷頭路;建設東鹽河25公里城市慢行工程。(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60.城區新辟和優化公交線路10條,更新公交車100輛,為市民提供舒適便捷的出行條件。(牽頭單位:市交通局)
61.徐新公路完成路面工程和云臺互通主體工程,全線貫通。(牽頭單位:市交通局)
62.全長40公里的環前云臺山大道建成通車。(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63.204國道繞城段全面開工建設,完成路基、中小橋涵和部分路面工程;310國道市區段基本建成。(牽頭單位:市交通局)
64.建成農村公路300公里,改造公路橋梁30座。(牽頭單位:市交通局)
65.完成東海縣公共自行車系統建設,設立站點50個,投放公共自行車1300輛。(牽頭單位:東海縣)
66.灌南縣城區北環路主體完工。(牽頭單位:灌南縣)
八、碧水藍天工程
67.PM2.5年均濃度確保控制在62微克/立方米以下,比基準年降低7%以上;力爭空氣優良天數達到255天以上,霧霾天數控制在80天以內。(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68.加強建筑工地揚塵整治,在建工地圍擋施工率、施工道路硬化率、沖洗設備配備率、裸土覆蓋率、拆遷工地噴淋率、監控覆蓋率實現6個100%。(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69.開展渣土運輸車專項治理,市區渣土運輸車輛公司化、智能化、密閉化率實現3個100%;城市建成區主要車行道機掃率達75%以上。(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70.開展港口岸線、堆場、海域綜合環境治理,完成主港區防塵墻建設工程,港口散貨堆場采取噴、淋、洗、擋、蓋等綜合防塵措施。(牽頭單位:港口集團)
71.基本完成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淘汰任務;城區所有公交車輛消除冒黑煙現象。(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海通集團)
72.東海—海州尾水通道工程投入使用,沿線污水處理后進入通道集中排海。(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73.完成西鹽河、龍尾河市區段生活污水截流工程;排淡河、玉帶河、西鹽河、東鹽河、龍尾河等城市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水利局)
74.灌云勝科水務污水處理項目通過驗收并投入使用;徐圩新區東港污水處理廠一期完成土建施工。(牽頭單位:灌云縣、徐圩新區)
75.加強農村河網水系建設,疏浚縣鄉河道221條、1061公里,整治村莊河塘1067個、岸坡57.9公里。(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76.強化治污減排,完成32個工業和50個農業減排項目。(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77.推進沿海化工園區環保專項整治,啟動德邦化工、連云港堿廠搬遷工作。(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78.加快燃煤小鍋爐整治工作,實施重點節能改造項目35個,力爭節約15萬噸標煤。(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79.重點實施新海發電、興鑫鋼鐵、亞新鋼鐵、鑌鑫特鋼、新海石化、馬陵山水泥、魯碧水泥等企業提標改造,確保達標排放。(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區)
80.徐圩新區固危廢處理處置項目主體完工。(牽頭單位:徐圩新區)
81.實施海洋生態修復工程,投放各類礁體13440個,形成人工魚礁調控漁場10平方公里;開展贛榆港區生態補償,放流各類海珍品苗種超1億單位。(牽頭單位:市海洋與漁業局)
82.全市新增城市綠化面積380公頃,市區綠化覆蓋率保持在40%以上。(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83.全市新增綠化造林面積12萬畝、沿海防護林面積4.85萬畝、成片造林6萬畝;實施綠化美化云臺山行動,完成山體綠化及林相改造2萬畝。(牽頭單位:市林業局)
84.堅決遏制私挖亂采行為,完成5個廢棄塘口復綠工程。(牽頭單位:市國土局)
85.全面完成村莊環境整治三年任務,剩余1210個村莊環境整治通過省級驗收。(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86.開展十鎮百村示范創建工程,建設美麗鄉村。(牽頭單位:市委農工辦)
87.推進水土流失治理,治理面積43平方公里。(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88.劉灣垃圾填埋場建成投用。(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89.完成農村改廁3萬座。(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90.新增農民戶用沼氣2000戶、畜禽糞便治理沼氣工程60處。(牽頭單位:市農委)
九、文體利民工程
91.推進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全市90%以上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建成國家一級館,縣縣建有博物館,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村文化室(農家書屋)建成率達100%。(牽頭單位:市文廣新局)
92.組織三送工程,送戲下鄉1200場、送電影到農村1.7萬場、送書進農家書屋20萬冊;舉辦文藝演出、文化展覽500場,群眾性文化活動1200場。(牽頭單位:市文廣新局)
93.開展全民閱讀活動;建成市圖書館城區分館7個、市文化館城區分館3個。(牽頭單位:市文廣新局)
94.發展有線電視用戶3萬戶,6萬戶有線電視用戶實現高清化;建成無線數字廣播電視覆蓋網絡,確保全市居民首期可免費收看電視節目23套。(牽頭單位:市廣電網絡公司、市廣電臺)
95.推進寬帶中國·光網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設,新增光纖寬帶用戶30萬戶。(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96.市科創城公共服務中心、云計算中心、科技館建成投入使用;新世界文化城圖書館、音樂廳投入使用,劇場、影城、書城基本建成。(牽頭單位:新海新區)
97.完成三縣縣城和贛榆城區10分鐘體育健身圈建設。(牽頭單位: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
98.改造提升市體育場(南廣場)。(牽頭單位:市體育局)
99.實施城鄉一體化全民健身工程,建成行政村籃球場400個、鄉鎮多功能體育場30個。(牽頭單位:市體育局)
100.碩項湖人民公園建成開放。(牽頭單位:灌南縣)
101.連云區文體中心投入使用。(牽頭單位:連云區)
102.舉辦2015連云港·徐圩國際馬拉松賽、全國田徑投擲系列賽等省級以上高水平體育賽事10項;舉辦大型全民健身活動30項。(牽頭單位:市體育局)
103.創成省(市)級生態旅游示范區2家、特色旅游鎮(村)3家和省星級鄉村旅游區5家;全年發行旅游年票25萬張。(牽頭單位:市旅游局)
十、社會治理工程
104.加強12345政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案件處置率、結案率、群眾滿意率均達90%以上。(牽頭單位:市數字化城管監督指揮中心)
105.對全市車站、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經常性的火災、安全隱患排查,完善應急疏散、救援預案。(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106.對小飲食店、小理發美容店、小旅館、小公共浴室、小歌舞廳、小網吧等六小行業開展集中整治活動。(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107.在市級和6個縣區以及70%以上的鄉鎮(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60%以上的村(社區)建立司法服務站;開展法律援助惠民陽光計劃,全年援助案件4000件以上,受援群眾滿意率達90%以上。(牽頭單位:市司法局)
108.實施平安天眼工程,建設市域防控點位207處、城域防控點位81處、核心區防控點位620處;完成21個公安基層派出所改擴建工程。(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109.開展校園及周邊秩序綜合整治,規范管理中小學、幼兒園接送車輛,城市校園保安配備率達95%以上,鄉鎮農村校園保安配備率達80%以上,校園防護器材配置率達100%。(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110.嚴格落實重點行業和事故易發環節的安全防控措施,堅決防范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牽頭單位:市安監局)
111.加強放心農資誠信體系建設,發展農資直供專營店80家。(牽頭單位:市供銷總社)
112.實施放心糧油工程,建立放心糧油存儲加工企業10個以上、配送中心5個以上,發展放心糧油店100家。(牽頭單位:市糧食局)
113.市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工程主體完工。(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114.新建萬畝菜籃子工程蔬菜基地2個,新增鮮活農產品直供店(點)20個,打造平價商店示范店20家。(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農委、市物價局)
115.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確保不發生區域性、源頭性較大以上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藥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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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
市檢察院,連云港警備區, 市各人民團體,駐連部、省屬單位。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