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6-00150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6-04-14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 | ||
文 號 | 連政發〔2016〕2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153號),加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非法集資高發勢頭,切實保護廣大群眾合法權益,維護全市經濟金融和社會穩定大局,現就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防打結合、打早打小、突出重點、依法打擊,疏堵結合、標本兼治,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原則,加大防范預警、案件處置、宣傳教育等工作力度,形成責任明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防范工作常態化、處置工作法治化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非法集資高發勢頭得到遏制,存量風險有效化解,增量風險逐步減少。非法集資監測到位、預警及時、防范得力,處置非法集資納入法制化軌道。廣大群眾有關法律和風險意識顯著提高。金融服務水平不斷提升,投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市場監管力度持續增強,非法集資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二、主要任務
(一)防打結合、標本兼治,堅決遏制非法集資高發態勢
1.防控重點領域風險。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投資理財、非融資擔保、P2P網絡借貸、投資公司、房地產中介、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民辦教育機構、養老機構等高發領域的風險點,加強監控,對已暴露出的問題堅決予以打擊,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秩序穩定。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要依法加快案件偵查、涉案資產查封、資金賬戶查詢、凍結及案件司法審結。
2.加快重點案件處置。堅持統一指揮協調、統一辦案要求、統一資產處置、分別偵查訴訟、分別落實維穩工作原則,加快現有重點案件資產處置、資產清退和司法審結工作。公安機關要繼續對重點案件開展控逃、防逃、追逃工作,最大限度追贓減損。要繼續做好跨地區案件處置工作,各縣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盡最大可能將參與集資群眾的不穩定因素控制化解在本地區。
3.分類施策穩妥處置。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措施,充分把握執法策略、方式、尺度和時機,依法依規制定涉案資產處置方案。要落實維穩屬地責任,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及時回應群眾訴求,積極導入法制軌道,嚴格依法處置案件,切實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4.營造良好金融環境。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服務實體經濟力度,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不斷拓寬企業融資和個人投資渠道,鼓勵和規范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促進民間投融資健康發展。建立民間借貸日常信息監測機制,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金融生態環境。
(二)以防為主,源頭治理,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1.完善預警防范機制。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積極性,探索建立群眾自動自發、廣泛參與的預警防范機制,使廣大群眾對非法集資能識別、不參與、敢揭發。暢通非法集資舉報渠道,設立舉報網站、舉報信箱、舉報微信公眾號,進一步提高群眾舉報案件打擊效能。建立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強化正面激勵,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并做好保密、人身安全保護等工作。
2.探索互聯網+等科技手段加強預警監測。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打擊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臺,依托互聯網+等科技手段,監測、打擊互聯網+非法集資活動。積極推動工商部門市場主體公示信息、人民銀行征信信息、公安打擊違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決信息等互通共享。
3.加強廣告資訊發布源頭監控。市工商局要切實做好對非法集資廣告的監測和管控,使非法集資沒有可利用的傳播渠道;市委宣傳部要督促媒體強化自律責任,自覺封堵涉嫌非法集資資訊信息;市通信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電話短信、電子郵件、微信、QQ等社交媒體通訊工具,防止非法集資信息在網絡和個人通訊工具間傳播;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等相關部門要合力做好小廣告清理整治工作。
4.實施非法集資資金流向監控。各金融機構要在嚴格執行大額資金轉移報告制度基礎上,通過識別預警各類賬戶交易中分散轉入集中轉出、定期批量小額轉出等資金異動現象,及時向金融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提供信息。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市保險業協會要指導和督促金融機構做好對涉嫌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監測工作,建立問責制度。
5.持續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建立健全常態化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工作機制,加強對廣大群眾金融知識和風險警示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市工商局要組織開展新注冊企業開業前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市民政局要對各養老機構從業人員和入住老人及家屬開展非法集資危害性宣傳提示;市教育局要組織學校向中小學生及家長每年發放防范非法集資教育宣傳資料;市文廣新局要組織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作品進社區、進農村。
6.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市金融辦、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要加強對所監管機構和業務的風險排查和行政執法。市各有關準金融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監測預警和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市工商局要運用信息公示、風險警示約談、市場準入限制、建立黑名單等手段實施源頭監控,對定向抽查中發現的涉嫌非法集資行為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管理,促進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
三、保障措施
1.明確縣區政府屬地管理職責。各縣區政府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工作機制,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明確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落實職責分工,優化工作程序,提升防范和處置效率。要建立目標責任制,將防范和處置工作納入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
2.明確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協調職責。市金融辦、連云港銀監分局共同牽頭完善全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協同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各縣區、各有關部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各縣區要建立轄區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轄區內各相關單位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3.明確行業主管部門一線把關工作職責。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對需要經過市場準入許可的行業領域,由準入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對無需市場準入許可但明確有主管部門指導的行業領域,由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將防控行業領域非法集資作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日常監管。
4.分類研究尚未明確主管和監管部門的行業領域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責任。對尚未明確主管、監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各縣區要根據非法集資案件特點,盡快研究制定投資理財、非融資性擔保、民間融資中介等機構監管辦法,明確工作責任,利用市場監管手段,探索建立多部門聯動綜合執法機制,強化綜合監管。
5.加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保障。各縣區、各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切實做好相關工作人員、經費等保障工作。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落實本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市處置辦要強化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對本意見落實情況開展督查檢查和跟蹤分析,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重大事項。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附件
重點任務分工
序 號 |
工作任務 |
責任單位 |
1 |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投資理財、非融資性擔保、P2P網絡信貸、投資公司、農民資金互助社、民辦教育機構、養老機構等高發重點領域的風險監控,對已經暴露出來的問題堅決予以打擊,及時化解處置,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秩序穩定。 |
市委農工辦、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務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 |
2 |
全市公安機關要積極統籌調配力量,會同有關部門財務綜合措施,及時發現并快速全面深入偵查案件,提高打擊效率。 |
市公安局 |
3 |
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要依法加快案件偵查、涉案資產查封、資金賬戶查詢、凍結及案件司法審結。重點處置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大的大案要案。 |
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 |
4 |
落實維穩屬地責任,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及時回應群眾訴求,積極導入法治軌道,嚴格依法處置案件,切實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
各縣區政府 |
5 |
營造良好金融環境,建立防范非法集資長效機制。 |
市金融辦、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市保險業協會 |
6 |
加快非法集資舉報網站、舉報信箱、舉報微信公眾號建設,建立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 |
市金融辦、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
7 |
推動工商部門市場主體公示信息、人民銀行征信信息、公安打擊違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決執行信息等依法互通共享。 |
市金融辦、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 |
8 |
全天候無縫隙監控網絡非法集資活動,對屬地各主要網站開展專項清理活動。 |
市公安局、市委宣傳部 |
9 |
強化廣告資訊發布源頭監控。 |
市工商局、市委宣傳部、市金融辦,各縣區政府 |
10 |
實施非法集資資金流向監測,建立問責制度。 |
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市保險業協會、市財政局 |
序 號 |
工作任務 |
負責單位 |
11 |
建立健全常態化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加強對廣大群眾的金融知識和風險警示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
市金融辦、連云港銀監分局、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廣新局等 |
12 |
加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事中事后監管。 |
市金融辦、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市保險業協會、市委農工辦、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局、市商務局等 |
13 |
各縣區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健全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建立目標責任制,將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 |
各縣區政府 |
14 |
建立全市地方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協同工作機制,各縣區政府建立轄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協調機制。 |
市金融辦、連云港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 |
15 |
各行業監管、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日常監管。 |
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市保險業協會、市金融辦、市委農工辦、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局、市商務局等 |
16 |
分類研究尚未明確主管和監管部門的行業領域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責任。 |
市金融辦、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 |
17 |
充實調整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
市金融辦 |
18 |
合理保障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經費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妥善解決人員編制問題。 |
市財政局、市編委辦,各縣區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