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5-00169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5-05-08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印發江蘇連云經濟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發展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15〕5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東部城區港產城融合發展的意見》和《關于推進東部城區港產城融合發展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理順江蘇連云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連云開發區”)產業規劃和環評與區域規劃環評的關系,經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將連云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發展。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印發江蘇連云經濟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發展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江蘇連云經濟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發展的意見》已經市委常委會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關于江蘇連云經濟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發展的意見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東部城區港產城融合發展的意見》和《關于推進東部城區港產城融合發展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理順江蘇連云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連云開發區)產業規劃和環評與區域規劃環評的關系,經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將連云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發展。
一、連云開發區發展現狀
(一)規劃建設情況。2005年底,連云區啟動實施板橋工業園規劃建設;2006年4月,省政府批準連云開發區升格為省級開發區;2012年8月,省編辦批準將連云開發區升格為副處級單位。連云開發區規劃總面積34.2平方公里,北至燒香河(干),南至徐圩新區北側,西至燒香河(支),東至海濱。目前,園區形成了四縱四橫的路網框架,基本實現了十通一平。園區污水主管道實現貫通,企業一企一管已連接至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改造工程正加快推進。供熱中心投入運營,供熱管網已連接區內企業,燃氣管網已鋪設完工,消防站、園區自建水廠、220千伏變電所建成使用。
(二)土地利用情況。土地總面積約4.8萬畝,目前已經利用土地約35800畝,未利用土地約12200畝,其中工業用地6500畝、倉儲碼頭用地5200畝(將劃入上合組織國際物流園)、商業用地500畝。
(三)項目進駐情況。連云開發區現有落戶工業項目55個,其中投產32個,在建23個,畝均投資強度177萬元。園區已形成鹽化、金屬材料和現代物流三大板塊,其中鹽化產業項目12個,益海嘉里等一批鹽化項目先后投產,三吉利化工等一批項目加快建設;金屬材料產業項目10個,華樂合金等黑色金屬項目相繼投產;現代物流產業項目8個,以萬邦產業園、中外運物流等項目為支撐,加快建設連接長江、融入長三角的水上便捷通道。
(四)產值利稅情況。2014年,連云開發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5.07億元、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73.35億元、利稅4.82億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70.47億元,其中工業投資22.94億元;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2億元。
二、連云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發展必要性
(一)解決區域規劃環評制約因素的客觀要求。2011年省環保廳下達了《關于連云港徐圩新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的批復》,明確要求將連云開發區整體納入徐圩新區,統一規劃環評、統籌產業布局。目前連云開發區沒有化工產業定位,已落地的鹽化產業與園區環評產生了矛盾,導致部分項目無法審批。只有將連云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發展,從整體上統籌該區域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才能取得上級環保部門的認可和支持。目前徐圩新區的規劃調整為一核、雙軸、七區,在七區中已將連云開發區納入其中,成為徐圩新區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
(二)落實東部城區港產城融合發展的現實需要。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東部城區港產城融合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將城市功能與臨港產業相分離,連云區重點提升城市為港口和產業園區發展的服務功能,集中配置公共服務資源。連云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統一產業布局規劃,整體推進基礎設施建設,有利于連云開發區的發展;連云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發展,充分發揮徐圩新區在東中西區域產業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區域產業分工體系,推動產業整合重組、分工協作、專業化生產,著力打造江蘇沿海開放新的增長極。
三、將連云開發區融入徐圩新區發展
(一)將連云開發區作為徐圩新區的區中園,在區域規劃、項目管理、環境評價等方面融合發展。
(二)保留連云開發區省級開發區的機構,現有的人、財、物,以及產值、稅收和債權債務等仍由連云區負責。
(三)土地、規劃、環評納入徐圩新區統一管理。連云開發區除去燒香河南岸5200畝土地納入上合組織國際物流園規劃使用,其余土地面積的產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區域環評、工業鄰里中心建設等相關規劃納入徐圩新區統一規劃布局、統籌考慮,促進徐圩、板橋地區產業錯位發展、互補發展、融合發展。
(四)連云開發區公共服務基礎設施融入徐圩新區統一建設。連云開發區的水、電、氣、路網等公共基礎設施要對接徐圩新區,根據徐圩連云開發區產業發展的需求統籌規劃建設,在徐圩新區輻射范圍內的由徐圩新區規劃建設,實現道路、管網無縫對接;連云開發區內的基礎設施由連云開發區自行負責建設和管理。
(五)連云開發區投資項目納入徐圩新區申報管理。打破行政區域界限,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按照產業規劃,新建項目形成的產值、稅收歸招商主體,原有連云開發區產值、稅收歸屬連云區政府。連云開發區新上的項目,由徐圩新區統一扎口批復或申報;現有項目審批手續不完善的,由連云區繼續負責辦理。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連云區要繼續負責做好連云開發區內的企業服務工作,確保在融合發展過程中保持穩定。
(二)連云區和徐圩新區要簽訂雙方融合發展有關協議。建立徐圩、板橋融合發展聯席會議,由連云區和徐圩新區相關人員組成,定期召開會議協商解決融合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三)連云開發區要按照全市產業發展規劃和徐圩新區產業規劃,加大現有產業結構調整的力度,做大做強連云開發區,切實提升連云開發區產業發展的層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