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7年連云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的通知
連衛規劃〔2018〕5號
各縣(區)衛生計生委(局)、社會事業局:
為全面反映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2017年發展狀況,現將《2017年連云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印發給你們,供參考。
連云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5月10日
連云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發 |
2017年連云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
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一、衛生計生資源
(一)醫療衛生計生機構總數
2017年末,我市醫療衛生計生機構總數達2703(見表1),比上年減少23個。其中,醫院80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552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68個,其他衛生機構3個。與上年比較,醫院個數無變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減少7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減少15個,其他衛生機構減少1個。
醫院中,公立醫院25個,民營醫院55個。按醫院等級分:三級醫院6個,二級醫院26個,一級醫院43個,未定級醫院5個。按主辦單位分:政府辦19個(其中衛生計生部門16個),社會辦20個,個人辦41個。按類別分:綜合醫院53個,中醫醫院6個,專科醫院16個,護理院5個。按床位數分:100張床位以下醫院43個,100-199張的醫院16個,200-499張的醫院13個,500-799張的醫院3個,800張及以上的醫院5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72個,鄉鎮衛生院91個,村衛生室1714個,門診部94個,診所(醫務室)581個。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34個。
專業公共衛生計生機構中,疾病預防控制中心9個,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個,婦幼保健院(所、站)9個,急救中心(站)1,采供血機構1個,衛生監督機構7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40個。
其他衛生機構3個,療養院1個,醫學科學研究機構1個,其他1個。
表1 醫療衛生機構數
單位:個
2017年 |
2016年 |
|
總計 |
2703 |
2726 |
醫院 |
80 |
80 |
公立醫院 |
25 |
25 |
民營醫院 |
55 |
55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2552 |
2559 |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 |
72 |
75 |
鄉鎮衛生院 |
91 |
91 |
村衛生室 |
1714 |
1707 |
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 |
675 |
686 |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 |
68 |
83 |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9 |
9 |
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
1 |
1 |
婦幼保健院(所、站) |
9 |
9 |
衛生監督所(中心) |
7 |
7 |
急救中心(站) |
1 |
1 |
采供血機構 |
1 |
1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 |
40 |
55 |
其他衛生機構 |
3 |
4 |
(二)床位數
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床位24240張(見表2),比上年增加959張,增長4.12%。其中:醫院16769張,占69.18%;基層醫療衛生機構6292張,占25.97%;專業公共衛生機構757張,占3.12%。與上年比較,醫院床位增加163張,增長0.98%;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增加796張,增長14.47%;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床位數與上年持平。
非公立醫療機構5475張,比上年增加308張,占總床位數22.59%。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由2016年5.18張增加到2017年5.36張。
二級及以上醫院設病床13988張,其中:公立醫院10532張,占75.29%;一級醫院設病床2285張,其中:公立醫院535張,占23.41%。
表2 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
單位:張
2017年 |
2016年 |
|
總計 |
24240 |
23281 |
醫院 |
16769 |
16606 |
公立醫院 |
11325 |
11467 |
民營醫院 |
5444 |
5139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6296 |
5500 |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 |
602 |
660 |
鄉鎮衛生院 |
5694 |
4840 |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 |
757 |
757 |
婦幼保健院(所、站) |
557 |
557 |
其他衛生機構 |
418 |
418 |
(三)衛生人員總量
全市衛生人員總數達36297人(見表3),比上年增加892人(增長2.52%)。其中:衛生技術人員27540人,比上年增加1388人(增長5.31%);其他技術人員1387人,比上年增加108人(增長8.44%);管理人員1162人,比上年減少28人(下降2.35%);工勤技能人員2850人,比上年減少158人(下降5.25%);鄉村醫生和衛生員3358人,比上年減少418人(下降11.07%)。
衛生技術人員中:執業(助理)醫師11508人,比上年增加529人(增長4.82%);注冊護士11731人,比上年增加784人(增長7.16%);藥師(士)1219人,比上年增加18人(增長1.50%);技師(士)1251人,比上年增加20人(增長1.62%)。
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51.84萬人,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2.55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2.60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2.84人。
表3 全市衛生人員總數
單位:人
2017年 |
2016年 |
|
總計 |
36297 |
35405 |
衛生技術人員 |
27540 |
26152 |
執業(助理)醫師 |
11508 |
10979 |
內:執業醫師 |
8189 |
7937 |
注冊護士 |
11731 |
10947 |
藥師(士) |
1219 |
1201 |
技師(士) |
1251 |
1231 |
其他技術人員 |
1387 |
1279 |
管理人員 |
1162 |
1190 |
工勤技能人員 |
2850 |
3008 |
鄉村醫生和衛生員 |
3358 |
3776 |
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 |
2.55 |
2.44 |
每萬人口全科醫生 |
2.84 |
2.65 |
每千人口注冊護士 |
2.60 |
2.43 |
衛生人員機構分布:醫院17470人(占48.1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6006人(占44.10%),專業公共衛生機構2698人(占7.43%)。
2017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與床位之比為1:0.88(見表4),其中:醫師與床位之比為1:2.11,護士與床位之比為1:2.07,醫護比為1:1.02。醫院的衛生技術人員與床位之比為1:1.14,其中:醫師與床位之比為1:3.39,護士與床位之比為1:2.20,醫護比為1:1.54。
表4 人員與床位比
衛生技術人員 與床位比 |
醫師與床位比 |
護士與床位比 |
醫護比 |
|
醫療衛生計生機構 |
1:0.88 |
1:2.11 |
1:2.07 |
1:1.02 |
其中:醫院 |
1:1.14 |
1:3.39 |
1:2.20 |
1:1.54 |
二、醫療服務
(一)門診工作量
2017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達3004.8萬人次(見表5),比上年增加179萬人次,增長6.33%。2017年居民到醫療衛生機構平均就診6.65次。
2017年總診療人次中,醫院709.1萬人次(占23.6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174.3萬人次(占72.36%),專業公共衛生機構116.3萬人次(占3.87%)。與上年比較,醫院診療人次增加49.3萬人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增加129萬人次。
2017年公立醫院總診療人次537.6萬人次(占醫院總診療人次的75.81%),民營醫院171.5萬人次(占醫院總診療人次的24.19%)。
2017年,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診療人次達887.9萬人次,比上年增加93.4萬人次。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診療人次占診療總量的29.55%。
表5 全市醫療服務工作量
單位:萬人次
2017年 |
2016年 |
|
合計 |
3004.8 |
2825.8 |
醫院 |
709.1 |
659.8 |
公立醫院 |
537.6 |
501.4 |
民營醫院 |
171.5 |
158.3 |
醫院中:三級醫院 |
324.8 |
304.6 |
二級醫院 |
329.0 |
294.5 |
一級醫院 |
52.7 |
59.1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2174.3 |
2045.3 |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 |
147.4 |
126.6 |
鄉鎮衛生院 |
740.5 |
667.9 |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 |
116.3 |
118.1 |
其他機構 |
5.0 |
2.6 |
(二)住院工作量
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入院人數68萬人,比上年增加7.4萬人,增長12.21%。
2017年入院人數中,醫院49萬人次(占72.06%),比上年增加3.7萬人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0.4萬人次(占0.59%),與上年基本持平;鄉鎮衛生院15萬人次(占22.06%),比上年增加3.8萬人次;婦幼保健院(所、站)2.3萬人次(占3.38%),與上年基本持平。
2017年,公立醫院入院人數34.6萬人(占醫院入院人數的70.61%),民營醫院14.4萬人(占醫院入院人數的29.39%)。
(三)病床使用情況
1、病床使用率
全市醫療機構病床使用率69.55%(見表6),比上年上升0.8個百分點。
其中,醫院病床使用率77%,比上年上升0.11個百分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20.37%,比上年上升3.94個百分點;鄉鎮衛生院53.47%,比上年上升2.32個百分點;婦幼保健院(所、站)83.86%,比上年上升1.67個百分點。
表6 病床使用率
單位:%
2017年 |
2016年 |
|
合計 |
69.55 |
68.75 |
醫院 |
77 |
76.89 |
公立醫院 |
84.54 |
83.65 |
民營醫院 |
61.4 |
61.29 |
醫院中:三級醫院 |
91.66 |
91.55 |
二級醫院 |
72.36 |
69.83 |
一級醫院 |
54.55 |
56.59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50.36 |
47.55 |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 |
20.37 |
16.43 |
鄉鎮衛生院 |
53.47 |
51.15 |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 |
88.13 |
86.92 |
婦幼保健院(所、站) |
83.86 |
82.19 |
其他機構(療養院) |
23.31 |
24.31 |
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全市醫療機構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9天(見表7),比上年減少0.1天。
其中,醫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5天,比上年增加0.1天;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7.1天,比上年減少0.5天;鄉鎮衛生院6.1天,比上年減少0.9天;婦幼保健院(所、站)7.4天,比上年增加0.1天。
表7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情況
單位:天
2017年 |
2016年 |
|
合計 |
7.9 |
8.0 |
醫院 |
8.5 |
8.4 |
公立醫院 |
9 |
8.9 |
民營醫院 |
7.2 |
7.0 |
醫院中:三級醫院 |
9.2 |
9.4 |
二級醫院 |
7.6 |
7.2 |
一級醫院 |
9.3 |
9.5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6.2 |
7.0 |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 |
7.1 |
7.6 |
鄉鎮衛生院 |
6.1 |
7 |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 |
9.6 |
9.5 |
婦幼保健院(所、站) |
7.4 |
7.3 |
其他機構(療養院) |
3 |
2.8 |
(四)醫院醫師工作負荷
全市醫療機構醫生人均每天擔負診療8.1人次,擔負住院1.6床日。與上年比較,醫生工作負荷比上年分別增加0.3人次和0.1床日。
醫院醫生人均每天擔負診療5.8人次(見表8),擔負住院2.4床日,婦幼保健院(所、站)醫生人均每天擔負診療11.7人次,擔負住院1.2床日。
表8 醫院醫師擔負工作量
單位:人次、床日
醫師日均擔負診療人次 |
醫師日均擔負住院床日 |
|||
2017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醫院 |
5.8 |
5.7 |
2.4 |
2.3 |
公立醫院 |
5.8 |
5.6 |
2.3 |
2.3 |
民營醫院 |
5.6 |
5.7 |
2.5 |
2.3 |
醫院中:三級醫院 |
5.5 |
5.2 |
2.3 |
2.2 |
二級醫院 |
6.3 |
6.3 |
2.4 |
2.3 |
一級醫院 |
4.6 |
5.2 |
2.5 |
2.2 |
三、基層衛生
(一)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2017年末,全市已設立社區服務中心(站)72個(見表9),其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5個,社區衛生服務站47個。與上年相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個數無變化,社區衛生服務站減少3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1023人,平均每個中心40.92人;社區衛生服務站人員288人,平均每站6.13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人員數比上年增加83人,增長6.76%。
(二)社區醫療服務
2017年,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診療1055205人次,住院4294人;平均每個中心診療42208.2人次,住院171.76人;醫師日均負擔12.9診療人次和0.3住院床日。社區衛生服務站提供診療418646人次,平均每站年診療8907.36人次。
表9 社區衛生服務情況
2017年 |
2016年 |
|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個) |
25 |
25 |
床位數(張) |
586 |
646 |
衛生人員數(人) |
1023 |
943 |
其中:衛生技術人員 |
895 |
841 |
內:執業(助理)醫師 |
327 |
327 |
診療人次(人次) |
1055205 |
855908 |
入院人數(人) |
4294 |
3957 |
醫師日均擔負診療人次(人次) |
12.9 |
10.5 |
醫師日均擔負住院床日(日) |
0.3 |
0.3 |
病床使用率(%) |
20.25 |
16.56 |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
7.1 |
7.6 |
社區衛生服務站(個) |
47 |
50 |
衛生人員(人) |
288 |
285 |
其中:衛生技術人員 |
254 |
259 |
執業(助理)醫師 |
122 |
129 |
診療人次(人次) |
418646 |
410322 |
(三)農村衛生服務網
2017年末,全市共設鄉鎮衛生院91個(見表10),床位5694張,衛生人員7204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5827人)。與上年比較,鄉鎮衛生院個數無變化,床位增加854張,衛生人員增加132人。
表10 鄉鎮衛生院及醫療服務情況
2017年 |
2016年 |
|
鄉鎮衛生院數(個) |
91 |
91 |
床位數(張) |
5694 |
4840 |
衛生人員數(人) |
7204 |
7072 |
衛生技術人員 |
5827 |
5707 |
內:執業(助理)醫師 |
2719 |
2665 |
診療人次(萬人次) |
740.54 |
667.86 |
入院人數(萬人) |
15.01 |
11.16 |
醫師每日擔負診療人次(人次) |
10.9 |
10.0 |
醫師每日擔負住院床日(日) |
1.0 |
0.9 |
病床使用率(%) |
53.47 |
51.15 |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
6.1 |
7.0 |
2017年末,全市共設1714個村衛生室(見表11)。村衛生室中,執業(助理)醫師1592人,鄉村醫生和衛生員3358人,其中鄉村醫生3276人。與上年比較,執業(助理)醫師增加241人,鄉村醫生和衛生員數有所減少。
表11 村衛生室及人員數
2017年 |
2016年 |
|
村衛生室數(個) |
1714 |
1707 |
村衛生室人員數(人) |
5116 |
5277 |
執業(助理)醫師數 |
1592 |
1351 |
注冊護士數 |
166 |
150 |
鄉村醫生和衛生員數 |
3358 |
3776 |
(四)農村醫療服務
2017年,鄉鎮衛生院診療人次、住院人數均有所增加。診療人次由2016年的667.86萬人次增加到2017年的740.54萬人次,住院人數2016年為11.16萬人,2017年為15.01萬人;醫師日均擔負10.9診療人次和1個住院床日;病床使用率53.4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1天。
2017年,村衛生室診療量達1046.79萬人次,比上年增加35.05萬人次,平均每個村衛生室年診療量6107.29人次。
四、中醫醫療服務
(一)中醫類機構、床位及人員數
2017年末,全市共有6所中醫醫院,其中,三級1所,二級4所,一級1所;公立5所,民營1所;全市共有中醫類門診部12所,中醫類診所63所。全市中醫類醫療機構81個,與上年比較,中醫類醫療機構個數無變化,占全市醫療機構總數的3%。
全市中醫類醫院房屋建筑面積15.65萬平方米,比上年下降0.63%。其中業務用房面積13.21萬平方米,比上年上升0.69%。
全市中醫類醫療機構實有床位2600張,占全市實有床位數的10.73%,全市每萬人口中醫類醫療機構床位數5.75張。其中,全市中醫類醫院實有床位2178張,較上年增加51張,其他醫療機構中醫類臨床科室床位422張,較上年增加153張。
全市中醫藥人員數達1531人(見表12),比上年增加41人,增長2.75%。其中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1115人,中藥師360人。全市每萬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2.47人。
表12 全市中醫藥人員數
2017年 |
2016年 |
|
中醫藥人員數(人) |
1531 |
1490 |
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 |
1115 |
1099 |
見習中醫師 |
56 |
49 |
中藥師 |
360 |
342 |
同類人員占比(%) |
||
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 |
9.69 |
10.01 |
見習中醫師 |
16.82 |
13.14 |
中藥師 |
29.53 |
28.48 |
(二)中醫醫療服務
2017年,全市中醫類醫院提供139.03萬診療人次,增長3.99%(見表13);中醫門診部提供6.41萬診療人次,增長30.82%;中醫診所提供19.82萬診療人次,下降5.98%;其他醫療機構中醫類臨床科室提供59.65萬診療人次,上升17.10%。
全市中醫類醫院入院人數6.14萬人,增長2.68%,占全市醫院總入院人數9.03%。
全市中醫類醫院出院人數6.17萬人,增長2.32%;其他醫療機構中醫類臨床科室出院人數0.83萬人,增長97.62%。占全市醫院總出院人數9.10%。
全市中醫醫院醫師日均擔負門診人次7.14個,較上年減少0.1人次;醫師日均負擔住院床日中醫醫院2.05床日,較上年增加0.17個床日。
全市中醫醫院病床使用率為74.60%,增加11.43%;中醫醫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為9.38日,較上年增加1.10日。
全市中醫醫院患者門診次均費用215元,較上年增加8.10元;住院病人人均醫療費用中醫醫院7187.7元,較上年增加166元。
表13 全市中醫類醫院醫療服務情況
2017年 |
2016年 |
|
診療人次(萬人次) |
139.03 |
133.69 |
入院人數(萬人) |
6.14 |
5.98 |
出院人數(萬人) |
6.17 |
6.03 |
醫師日均負擔門診人次 |
7.14 |
7.24 |
醫師日均負擔住院床日 |
2.05 |
1.88 |
病床使用率 |
74.60 |
66.95 |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
9.38 |
8.28 |
門診病人人均診療費 |
215 |
206.9 |
住院病人人均醫療費 |
7187.7 |
7021.7 |
五、疾病控制與公共衛生
(一)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2017年末,全市有疾病預防控制中心7個(不含防疫站),其中:市級1個、縣(市、區)級6個;有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員380人,其中:市級中心108人,縣(市、區)級中心平均45.3人。2017年末,全市每千人口疾病預防控制人員數為0.06人(不含非疾控機構人員)。2017年我市各縣區多渠道籌措資金,累計投入1200多萬元,用于疾控機構儀器設備補充更新。
(二)傳染病防控
認真落實傳染病綜合防控措施,深入實施衛教合作,2017年全市傳染病疫情總體平穩,全市甲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率為95.34/10萬,較2016年上升8.12%;丙類傳染病發病率119.07/10萬,較2016年下降41.55%。扎實推進艾滋病全人群檢測,2017年全市報告艾滋病感染者/病人120例,較2016年上升6.2%。全面落實國家結核病分級診療綜合防治試點工作,發現并治療了1515例活動性肺結核病人,與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6%;發現并治療了627例涂陽肺結核病人,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5.3%。
(三)預防接種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
2017年,全市共報告接種疫苗172.06萬劑次,共報告發生疑似預防接種不良反應1251例,報告發生率0.7‰,其中一般反應1144例以發熱紅腫硬結為主,異常反應106例,以過敏性皮疹為主,偶合癥1例。無接種事故、心因性反應、疫苗質量事故發生。全市未監測到群體性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事件。推進預防接種門診分類設置,72家達到二級建設標準,數字化門診覆蓋率達94%。
(四)瘧疾防治
2017年末,全市瘧疾防治工作縣(市、區)7個,累計達到消除瘧疾標準的縣(市、區)7個;全市已連續9年無本地感染瘧疾病例。
(五)地方病防治
2017年末,全市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縣(市、區)6個,居民合格碘鹽食用率95.44%。地方性氟中毒(飲水型)防治工作縣(市、區)5個,氟斑牙病人31.94萬人,氟骨癥病人2.47萬人。
(六)居民死因順位
2017年,全市居民前十位的死因為(見表14):惡性腫瘤、腦血管病、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損傷及中毒、內分泌營養和代謝疾病、神經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泌尿生殖系統疾病、傳染病和寄生蟲病,前十位死因合計占死亡總數的94.80%。其中由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導致的死亡占死亡總數的83.42%。
表14 2017年全市居民前十位死亡原因構成
順位 |
男性 |
女性 |
男女合計 |
||||||
死亡原因 (ICD-10) |
死亡率 (1/10萬) |
構成 (%) |
死亡原因 (ICD-10) |
死亡率 (1/10萬) |
構成 (%) |
死亡原因 (ICD-10) |
死亡率 (1/10萬) |
構成 (%) |
|
1 |
惡性腫瘤 |
182.48 |
30.72 |
腦血管病 |
115.52 |
22.96 |
惡性腫瘤 |
148.2 |
26.92 |
2 |
腦血管病 |
121.79 |
20.5 |
惡性腫瘤 |
110.77 |
22.02 |
腦血管病 |
118.79 |
21.57 |
3 |
心臟病 |
81.27 |
13.68 |
心臟病 |
85.83 |
17.06 |
心臟病 |
83.45 |
15.16 |
4 |
損傷和中毒 |
73 |
12.29 |
呼吸系統疾病 |
68.27 |
13.57 |
呼吸系統疾病 |
65.57 |
11.91 |
5 |
呼吸系統疾病 |
63.11 |
10.62 |
損傷和中毒 |
43.25 |
8.6 |
損傷和中毒 |
58.78 |
10.67 |
6 |
消化系統疾病 |
12.02 |
2.02 |
內分泌、營養和代謝疾病 |
19.37 |
3.85 |
內分泌、營養和代謝疾病 |
15.04 |
2.73 |
7 |
內分泌營養代謝疾病 |
11.08 |
1.87 |
神經系統疾病 |
11.12 |
2.21 |
神經系統疾病 |
11 |
2 |
8 |
神經系統疾病 |
10.9 |
1.83 |
消化系統疾病 |
9.58 |
1.91 |
消化系統疾病 |
10.85 |
1.97 |
9 |
泌尿生殖系統疾病 |
7.59 |
1.28 |
泌尿生殖系統疾病 |
5.07 |
1.01 |
泌尿生殖系統疾病 |
6.38 |
1.16 |
10 |
傳染病和寄生蟲病 |
5.36 |
0.9 |
肌肉骨骼結締組織疾病 |
3.1 |
0.62 |
傳染病和寄生蟲病 |
3.87 |
0.7 |
(七)嚴重精神障礙防治
2017年末,全市累計登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18473人,除去死亡者后的登記在冊患者為18467人(見表15),在冊患者檢出率為4.13‰;按照《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規范(2012年版)》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項目的要求,同意接受社區隨訪管理的患者17895人,實際在管患者17687人,患者管理率為95.75%。
表15 2017年末全市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分類構成
疾病診斷 |
患者人數(人) |
構成比(%) |
精神分裂癥 |
13947 |
75.5 |
偏執性精神病 |
131 |
0.71 |
分裂情感性障礙 |
278 |
1.5 |
雙相(情感)障礙 |
986 |
5.34 |
癲癇所致精神障礙 |
684 |
3.7 |
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 |
2441 |
13.21 |
合計 |
18467 |
100 |
六、愛國衛生
(一)農村改廁
2017年末,全市建成農村衛生戶廁91.84萬座,衛生戶廁普及率96.79%;其中建成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79.68萬座,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83.97%。2017年新增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4.5萬座。
(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
2017年全市水質監測覆蓋所有集中供水城鄉地區,共監測集中供水水廠386座,其中城市水廠9座,農村水廠327座。城鄉生活飲用水總合格率88.56%。其中,城市生活飲用水合格率99.7%,農村生活飲用水合格率84.1%。
(三)衛生創建
2017年末,全市已建成國家衛生縣城1個、國家衛生鎮(街道)2個、江蘇省衛生縣城2個、江蘇省衛生鄉鎮20個、江蘇省衛生村340個,新增江蘇省衛生村100個。
(四)健康教育與促進
2017年全市居民健康素養水平20.82%,其中健康知識知曉率59.29%,行為形成率59.30%。
七、婦幼衛生
2017年,孕產婦產前檢查率和產后訪視率分別為98.38%和97.02%(見表16),與上年比較,產前檢查率和產后訪視率均穩定在97%以上;住院分娩率為100%(城市100%,農村100%),與上年比較,穩定在100%;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96.16%,較上年上升0.12個百分點;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96.31%,較上年下降0.9個百分點。
表16 孕產婦及兒童保健情況
單位:%
2017年 |
2016年 |
|
產前檢查率 |
98.38 |
98.71 |
產后訪視率 |
97.02 |
98.12 |
住院分娩率 |
100 |
100 |
城市 |
100 |
100 |
農村 |
100 |
100 |
孕產婦系統管理率 |
96.16 |
96.04 |
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 |
96.31 |
97.21 |
八、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
(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2017年,衛生計生系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覆蓋100%縣級行政區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包括蔬菜、水果、肉與肉制品、地方食品等14個類別,總樣本830份,本地產食品占60%以上。監測內容包括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食品放射性污染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檢測項目包括食品中有害元素、生物毒素、農藥殘留、有機污染物、食品添加劑、衛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和病毒、加工過程產生的有害物質以及禁用藥物、非法添加物、寄生蟲等。食品放射性污染監測食品包括乳及乳制品、蔬菜水果、茶葉、糧食作物、肉類、水產品等,專項監測脫氧劑、干燥劑及裝有脫氧劑和干燥劑等包裝類干果炒貨,總樣本152份。全市審核食源性疾病病例1722例。
(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
2017年,全市公共場所6200個,從業人員69460人,持健康合格證明人數占98%。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監督機構共對公共場所進行經常性衛生監督4.35萬戶次,檢查合格率為89%。依法查處案件280件,結案252件。
(三)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
2017年,全市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174個,從業人員0.3萬人,持健康合格證明人數占97%。日常衛生監督覆蓋率100%,合格率為52%。依法查處案件17件,結案17起。對10家涉及飲用水衛生產品生產企業實施監督檢查。
(四)消毒產品衛生監督
2017年,全市消毒產品生產企業20個,從業人員239人。開展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經常性衛生監督25戶次。對100件消毒產品進行監督抽檢,合格率為100 %。
(五)學校衛生監督
2017年,全市共監督檢查學校共326所,并對159所學校開展學校衛生綜合評價,95%的學校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六)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督
2017年,全市職業健康檢查機構10個,醫療衛生機構中涉及放射衛生的單位167個,放射工作人員754人,放射工作人員持證上崗率98%。依法查處案件20件,結案20件。
(七)醫療服務和傳染病防治監督
2017年,醫療服務和傳染病防治監督共作出衛生行政處罰412件,其中依法查處無證行醫案件118件。
九、無償獻血及采供血
2017年,全市接受無償獻全血3.41萬人次,較去年同期增長0.9%;無償獻機采血小板1849人次,較去年同期增長20%;采集全血總量57440單位,較去年同期增長3.4%;采集機采血小3120治療量,較去年同期增長17%。常住人口每千人獻血率為8.1。基本滿足醫療用血需求,繼續保持了無償獻血占臨床用血100%,自愿無償獻血104%,無償捐獻采血小板100.4%。
十、醫療衛生機構支出與資產
(一)支出
2017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總支出達到85.33億元,比2016年增加8.22億元,增長10.66%。
(二)資產總額
2017年,全市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總資產124.31億元,比2016年增加15.10億元,增長13.83%。其中,衛生行政部門所屬的醫療衛生機構資產107.58億元。
十一、病人醫藥費用
(一)門診、住院醫療費用
全市醫療機構門診病人人均醫療費用140.9元,與上年相比,增長2.55%(按當年價格計算,下同);住院病人人均醫療費用6488.5元,與上年相比,增長0.16%。
醫院門診病人人均醫療費用250.9元,與上年相比,增長0.16%;住院病人人均醫療費用8043.7元,與上年相比,增長3.33%。基層醫療機構門診病人人均醫療費用69.8元,與上年相比,增長9.40%;住院病人人均醫療費用2064.5元,與上年相比,下降4.82%。
(二)藥費、檢查費占醫療費用比重
全市醫療機構門診病人人均醫療費用中藥費占40.31%、檢查費占19.16%(見表17),分別比上年下降了0.36個百分點和0.58個百分點;住院病人人均醫療費用中藥費占36.96%、檢查費占8.07%,分別比上年下降了2.42個百分點、上升了1.32個百分點,其中:醫院門診病人人均醫療費用中藥費占41.8%、檢查費占22.5%,住院病人人均醫療費用中藥費占37.9%、檢查費占8.2%。
表17 醫院門診和住院病人人均醫療費比重
門診病人 |
住院病人 |
|||
2017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6年 |
|
醫療機構人均醫療費用(元) |
140.9 |
137.4 |
6488.5 |
6478.0 |
藥費占(%) |
40.31 |
40.67 |
36.96 |
39.38 |
檢查費占(%) |
19.16 |
19.74 |
8.07 |
6.75 |
治療費占(%) |
9.79 |
9.68 |
11.85 |
12.35 |
醫院人均醫療費用 (元) |
250.9 |
250.5 |
8043.7 |
7784.3 |
藥費占(%) |
41.8 |
41.74 |
37.9 |
40.22 |
檢查費占(%) |
22.5 |
22.68 |
8.2 |
6.88 |
治療費占(%) |
12.4 |
12.07 |
11.9 |
12.40 |
十二、計劃生育
(一)全面兩孩政策實施
落實計劃生育獎勵假,明確延長婚產假、配偶陪產假期間津貼待遇落實的渠道。做好國家生育狀況抽樣調查工作,完成17個鄉鎮街道、34個村居、680人樣本量任務。贛榆區、灌南縣獲評全國生育狀況抽樣調查優秀單位。2017年全市出生5.68萬人,其中一孩2.57萬人,比去年同期下降9.13%;二孩及以上3.11萬人,比去年同期增長5.3%。二孩及以上出生人數占出生總數的比例由上年的48.95%上升到54.76%。
(二)生育服務
修訂《連云港市關于深化生育服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全面建立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登記入庫率達到95%以上;完善再生育審批流程,簡化計劃生育證明辦理程序,全面推行承諾制。下發“連云港市計劃生育基層基礎規范年活動實施方案”,圍繞鄉村兩級計生管理服務機構的職能定位、崗位設定、人員管理、業務規范、績效評估等方面,組織試點、探索路徑。開發全市衛生計生系統出生人口信息交換模塊,基本實現生育登記、婦幼、兒童接種等信息網絡互聯互通。灌云縣入選國家計劃生育群眾自治示范單位。6名計生專干入選省級“百佳計生專干”。
(三)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
啟動“圓夢女孩健康志愿活動”。開展心理輔導、安全健康教育等活動2場次;基層衛生計生志愿者結對幫扶女孩家庭30戶;組織海州地區企業幫扶計生女孩家庭20戶。出臺《連云港市衛生計生系統禁止“兩非”實施細則》,完善了16項工作制度和規范文本。下發2017年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排查案件線索18條,東海、海州等地區“兩非”案件取得突破。全市出生人口性別比108.52,20年來首次下降到109以下,所有縣區均下降到110以下。
(四)計生家庭獎勵扶助
建立健全獎勵扶助制度個案信息系統和特扶對象家庭信息檔案。2017年確認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對象1.28萬人,特扶對象1734人,企業退休職工獎勵人員3412人,發放獎扶金2456萬元。市、縣區共發放公益金116萬元,救助扶助計生困難家庭960戶。推行“連心卡”制度,實現特殊家庭聯系人、家庭簽約醫生、就醫綠色通道全覆蓋。新建2個生育關懷幫扶基地。出臺《新家庭計劃-家庭發展能力建設項目試點考核細則》,建立新家庭計劃示范基地1個,爭創省幸福家庭建設項目縣1個。
(五)醫養結合
確定連云區為省級試點單位,贛榆區、海州區、灌南縣為市級試點單位。建立醫養結合工作及醫養結合機構數據監測制度。全市共有養老機構159家,其中醫養結合機構12家,內設醫療機構或設立醫務室的35家,與醫療機構簽訂合作協議的 76家。灌云縣同仁醫養康護理院投入運營,總投資3000萬元,床位200張。投資1200萬元建成的灌南縣童心護理院,設立床位150張,目前入住66人。
十三、流動人口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衛生計生部門登記的流動人口總數為89.25萬人,其中流入人口21.35萬人,流出人口67.89萬人;流入人口中,外市流入14.54萬人,本市縣與縣、縣與區之間流動6.8萬人。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能夠免費獲得計劃生育避孕藥具、計劃生育手術等基本項目技術服務;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能夠享受12類45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2017年,我市的流動孕產婦和0-6歲流動兒童與常住人口一樣實行免費建立保健手冊,建卡率達到96%;0-6歲流動兒童預防接種率達到96.8%;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服務覆蓋率達到95%,育齡夫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定點機構免費落實率達到100%。
注解:
(1)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其他機構。
(2)公立醫院指經濟類型為國有和集體辦的醫院(含政府辦醫院)。
(3)民營醫院指公立醫院以外的其他醫院,包括聯營、股份合作、私營、臺港澳投資和外國投資等醫院。
(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街道衛生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門診部、診所(醫務室)。
(5)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包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
(6)中醫類醫療衛生機構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的醫院、門診部、診所及科研機構。
(7)衛生人員包括衛生技術人員、鄉村醫生和衛生員、其他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技能人員。按在崗職工數統計,包括在編、合同制、返聘和臨聘半年以上人員。
(8)衛生技術人員包括執業(助理)醫師、注冊護士、藥師(士)、技師(士)、衛生監督員(含公務員中取得衛生監督員證書的人數)、其他衛生技術人員。
(9)執業(助理)醫師指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且實際從事臨床工作的人員,不含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但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
(10)注冊護士指取得注冊護士證書且實際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不含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但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
(11)每千人口衛生技術人員數、執業(助理)醫師數、注冊護士數、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按常住人口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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