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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時(不定時)工作制信息
關于同意連云港港口裝卸服務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批復
關于同意連云港港口裝卸服務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批復
連人社許字〔2023〕第1號
連云港港口裝卸服務有限公司:
你單位的《連云港市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申報表》已收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你單位部分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有效期限自2023年1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體實施范圍為:(一)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二)實行工作量與工資掛鉤的港口裝卸人員。
請你單位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制定并落實具體的實施辦法,合理確定勞動定額,采用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實維護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以上批復意見,請按規定向職工公示。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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