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我縣將加大對稻谷市場化收購的補貼力度
日前,《東海縣2024年稻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發布。根據該方案,在補貼依據與標準中,我縣將加大對組織稻谷市場化收購的財政補貼力度,對稻谷市場化收購補貼實行總額控制,以2025年1月15日為時間節點,最終確認符合申報條件的糧食企業,組織市場化收購2024年度生產稻谷的收購量,按比例進行分配。對租倉收購的企業,必須有正規的租倉合同。稻谷如有露天存放的,必須堆放整齊,便于丈量、計算。如因堆放不規則導致無法丈量計算的,將不予認可該數量,已銷出庫的稻谷不計發補貼。
稻谷市場化收購補貼需到縣發改委進行申請,對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補貼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補貼。縣發改委根據企業申請進行登記造冊,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確認。由縣發改委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企業申請情況進行審計,實物丈量環節由糧食主管部門抽調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織實施。審計結果由縣發改委在地方相關平臺進行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內容包括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2024 年產稻谷收購量、補貼金額、縣糧食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舉報電話等。公示有異議的要及時查實更正并再次公開信息。對經審核的稻谷市場化收購的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稻谷市場化收購的實際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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