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強化人社支持舉措助力特色新興產業發展壯大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功能板塊)人社局:
現將《關于強化人社支持舉措助力特色新興產業發展壯大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關于強化人社支持舉措助力特色新興產業發展壯大行動計劃
為積極發揮人社部門職能優勢,大力扶持水晶電商、穿戴甲、海鮮電商、主題服飾、食用菌菇等特色新興產業做大做強,促進全市富民增收和穩定擴大就業,現制訂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重要講話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4-2025年,通過強化人社支持舉措,進一步優化特色新興產業發展環境,充分激發特色新興產業活力和創造力,提振發展信心,促進特色新興產業持續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支持特色新興產業穩崗用工
1.落實減負穩崗政策。強化傾斜支持特色新興產業企業政策導向,積極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服務模式,加快推進減負穩崗政策精準直達、直補快辦。對穩崗情況較好、符合相應條件的企業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其中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穩崗返還,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對用工人數不少于5人的民營企業、不少于3人的個體工商戶,按規定參加全部社會保險并符合相應條件的,給予“蘇崗貸”融資支持,單筆貸款最高可貸1000萬元,符合一定條件及規模的貸款額度可提高至3000萬元,貸款利率最低可至LPR。
2.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按企業實際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并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企業實際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一年。
3. 強化企業用工保障。圍繞特色新興產業,線上依托“就在江蘇”智慧就業服務平臺和“蘇心聘”小程序,高效開展“直播帶崗”“云端送崗”等招聘活動;線下常態化舉辦特色新興產業專場招聘活動,持續深化東中西勞務協作,保障新興特色產業企業用工需求。持續推動勞務品牌建設,打造特色新興產業相關省級勞務品牌,不斷提升特色新興產業影響力和知名度,引導更多創業者和勞動者投身特色新興產業。
4. 優化就業服務供給。開展“百人千企”人社專員聯系服務企業專項行動,定期收集特色新興產業企業補貼申領、用工招聘、技能培訓等需求,與“人社會客廳”銜接,幫助企業解決發展難題。在特色新興產業聚集地布局建設一批“家門口”就業服務站、零工市場,便利企業就地就近享受就業服務。
(二)支持特色新興產業領域創新創業
5. 強化創業能力培訓。面向在我市登記注冊5年內的初創企業經營者組織開展創業能力提升培訓,對參加培訓且合格的按1500元/人標準給予資金補助。支持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參加創業培訓,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按每人400元-1200元不等的標準發放創業培訓補貼。
6. 強化創業政策扶持。對于特色新興產業創業者的融資需求,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發放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其中個人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小微企業貸款最高額度300萬元,按規定給予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按規定提供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并按實際帶動其他就業人數,每帶動 1 人就業給予3000 元補貼,最高不超過 1 萬元。鼓勵特色新興產業企業參加市級優秀創業項目評選,對獲評項目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7. 強化創業孵化載體作用。高質量推進大學生創業園、返鄉創業園等創業孵化載體建設,推動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載體向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創辦的特色新興產業企業,提供最長3年的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8. 強化創業服務保障。完善公共創業服務標準,向有創業意愿的勞動者推送場地資源清單、融資政策清單、培訓信息清單、創業導師名錄。鼓勵各縣區舉辦創業創新大賽、創業成果展示等創業主題活動,提供集展示交流、資源對接、政策服務落地為一體的服務平臺,培育一批優秀初創特色新興產業企業。
(三)支持特色新興產業引才育才
9. 強化技術技能人才支撐。加強特色新興產業技能人才評價技術資源重點項目建設,推動評價職業標準、評價規范等資源開發,推動評價機構相關職業(工種)備案,服務新興產業技能人才培養。支持各級各類技工學校開展特色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建設。建立校企合作培訓機制,支持技工院校開展特色新興產業相關職業(工種)培訓,根據企業工作崗位需求,聯合招收學員,為企業培養實用人才。同時,鼓勵支持社會培訓機構參與相關工種培訓,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培訓體系。擴大培養規模,每年開展穿戴甲、電子商務、創意設計等相關工種培訓不少于1000人。堅持以賽促訓、以賽促學,支持舉辦各具特色的職業技能競賽,對獲獎選手按規定給予“連云港市技術能手”和“連云港市技能標兵”稱號,對參賽人員按規定晉升職業技能等級,努力培養特色新興產業高技能人才,提高相關行業從業人員技能水平和職業自豪感。
10.強化人才招引服務。各縣區根據自身產業特色,全面摸排職能部門和特色新興產業企業人才缺口及需求情況。引進市場管理、商務運營、物流服務等專業高層次人才,提升職能部門對特色新興行業管理和服務能力。針對企業所需的打版師、設計師、電商運營、食品深加工、食用菌栽培等技術技能人才強化招引措施、加大招引頻次。做好人事管理、檔案管理、社會保障工作銜接,促進各類人才資源向特色新興產業企業合理流動。
11.鼓勵企業開展員工培訓。企業對新招用的員工,在錄用一年內開展崗前培訓不少于 20 課時的,按 300 元/人標準給予企業補貼。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領取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具體補貼標準按照《關于發布 2024 年江蘇省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等指導目錄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504號)執行,政策執行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2. 暢通人才評價渠道。暢通特色新興產業“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申報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對技藝高超、業績突出的一線職工,按規定直接認定其相應技能等級。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各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實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
13. 加大人才激勵保障力度。到我市特色新興產業企業工作且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5萬元—200萬元不等的人才購房券及連續3年每月500元—10000元不等的人才生活補貼。配套提供人才子女優先入學、配偶就業安置等政策。推動企業建立健全體現技能價值激勵導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特色新興產業高技能人才參加各級各類技能競賽。支持將符合條件的特色新興產業高技能人才納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推薦選拔范圍。對取得《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職業(工種),可申報參加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支持將符合條件的特色新興產業人才列入省市鄉土人才“三帶”行動計劃,鼓勵打造大師工作室,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四)推進社會保險惠企助企
14. 強化社會保險惠企力度。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到2025年底。優化完善工傷保險參保登記,保障實習生、非全日制職工、快遞業從業人員等工傷保險權益,同時降低企業意外支出成本。加強參保擴面,引導服裝縫紉、穿戴甲制作、電商直播等領域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對符合條件的,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低于1/2、不高于2/3的標準給予補貼,保障特色新興產業用工穩定。
15.提升社保經辦服務水平。持續推進社保經辦法制化、規范化、精細化發展。加快推進社保經辦服務便利化,將社保高頻服務事項向基層、社會延伸,實現“就近辦理”“市區通辦”。推動工傷醫療費聯網結算,實現工傷職工醫療費、康復費刷卡結算,減輕企業和工傷職工墊付壓力。
(五)推動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
16. 完善勞動關系治理體系。推動特色新興產業開展行業集體協商,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勞動關系穩定和諧,促進特色新興企業健康發展,優先培育行業企業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17. 強化勞動爭議預防調解。鼓勵特色新興產業企業健全勞動關系雙方溝通對話機制,指導建立內部申訴和協商回應制度。開展仲裁員志愿者聯系企業活動,推行調解仲裁建議制度,指導企業精準防范勞動爭議法律風險。引導企業參加合規用工幫扶行動,幫助企業全面檢視用工法律風險,提高合規經營管理水平。加強特色新興產業企業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發揮網上調解服務平臺作用,提升“互聯網+調解”效能。加強普法宣傳,鼓勵通過微信、網站等媒體,發布“以案說法”“以案釋法”典型案例,倡導勞資雙方共建和諧勞動關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整合各條線資源力量,細化責任分工,強化督促檢查,形成齊抓共管、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建立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定期聽取特色新興產業企業意見訴求。
(二)強化任務落實。各縣區要按照重點任務安排,責任到人,逐項落實到位。建立工作落實情況督查機制,定期對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通報。
(三)提升服務質量。各縣區要推進人社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不斷優化人社業務經辦服務流程,動態更新服務清單和辦事指南。深入推進人社業務一網通辦、跨域通辦、免申即享,全面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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