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學前、義務教育招生政策發布
5月28日,市教育局印發《2024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幼兒園招收小班年滿3周歲(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年滿4周歲(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年滿5周歲(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兒;小學一年級招收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兒童;初中一年級招收小學畢業生。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借讀生。
適齡幼兒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根據縣區教育部門和幼兒園發布的招生工作方案,攜家庭戶口簿、入園健康檢查表等登記報名。各縣區將統籌幼兒園結合辦園實際,做好適齡殘障幼兒入園工作,加強學籍管理,指導幼兒園及時填報省信息管理系統。
公辦學校招生,本市戶籍人口適齡學生入學。遵循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口和房產(或不動產權)證相一致原則。學生和家長于7月1日至7日期間,憑6月30日前辦理登記的家庭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等進行網上信息填報,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確屬身體狀況等不可抗因素需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向施教區學校提供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和書面申請,并經縣區教育部門核準。因政府征收(拆遷)、新安置房尚未交付導致戶房不一致的,由縣區教育部門依規統籌安置入學。其他戶房不一致等特殊情況,由縣區教育部門依規統籌安置入學。
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子女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家庭戶口簿、有效居住證和用工單位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等,到所在縣區教育部門進行入學信息登記,經審核且符合入學條件的由縣區教育部門依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當地教育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縣區教育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合理安排符合條件的港澳臺、華僑、外籍人員攜行子女入學。
報名民辦學校的須通過“市新生入學預報名系統”進行信息填報。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預報名人數未達招生計劃數的,學校要一次性全部錄取;預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須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可為具有三年以上本校學籍學生提供直升初中部機會,符合直升條件的報名數超過計劃數的,須以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在保證直升需求后,未招滿的且余額少于預報名人數的,須一次性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補錄。未被民辦學校電腦派位錄取、被錄取又放棄的,由縣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殘障兒童少年入學,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輕度殘障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任何學校不得拒絕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殘障兒童少年入學。中、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因重度失能、需專人護理等原因無法到校就讀的殘障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有條件的縣區可提供送教上門服務,送教學生學籍建在當地特殊教育學校或普通學校,并統一納入學籍管理。
烈士,駐國家艱苦邊遠等地區及從事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以及因公犧牲或傷殘軍人、警察等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由教育部門依規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軍人等優撫人員子女。凡符合規定的駐連部隊現役軍人、救援消防人員等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由教育部門依規統籌安排。高層次人才子女。凡符合《連云港市人才子女就學實施細則》規定的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后,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
此外,我市將依規做好重點客商子女教育優撫工作,優化營商環境。
各校招生時,我市將嚴格執行免試入學規定,所有學校均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國際班、課程班、實驗班等名義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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