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只能在購房所在地貸款
“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還能申請嗎?”自我市今年3月對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進行調整后,不少職工對政策調整的個別內容仍“摸不著頭腦”。昨日,記者來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職工咨詢量較大的異地貸款問題,做進一步梳理解答。
2015年底我市正式落地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以來,很多職工通過該業務實現了返鄉置業夢,也有很多職工在我市公積金的積極配合下,在工作地實現了公積金貸款購房計劃。但是,隨著公積金資金緊張局面的持續,同時為了發揮公積金制度在抑制炒房行為、穩定房地產市場方面的積極作用,該中心今年3月對貸款和提取政策作出調整,收緊或暫停部分業務。
其中,對于異地貸款業務,該中心作了相應調整。該中心政策規劃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該中心相關政策,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我市(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可持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繳存明細賬等材料,查驗真實無誤后,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異地貸款的額度參照本地標準執行,目前我市單方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據了解,如果夫妻一方在我市繳存公積金,另一方在異地繳存,且雙方都正常繳存,可按雙方申請貸款額度;如果夫妻雙方都在異地繳存公積金,且雙方正常繳存,也可按雙方申請貸款額度。
但是,根據該中心最新的貸款政策,停止向購買第二套住房及以上或第二次及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因此,職工申請辦理異地貸款業務在我市購房,也同樣需滿足“首套房”、“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等條件,同時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對于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異地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可按照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貸款政策,由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其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繳存明細賬等材料,到購房所在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原本提供異地購房合同等材料,并提供本市房產做抵押,在我市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業務暫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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