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地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省、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切實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省、市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關于集中開展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連教基〔2019〕8號)要求,現就做好本地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 招生原則
(一)落實責任,保障入學。各學校要確保戶籍人口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學校,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少年、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強化動態監管,完善控輟臺賬,落實保學舉措,提高工作成效。要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規范健康發展。
(二)劃片就近,免試入學。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相對就近劃片招生。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在全面分析適齡兒童少年分布狀況的基礎上,充分調研,廣泛聽取民眾意見,遵循適齡兒童少年的常住戶口、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住所)三者相一致的原則,以道路、河流、橋梁等為參照,視情劃定施教區,方便學生相對就近入學,學校不得跨區域招生。嚴格執行免試入學,所有學校均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和以“國際班”“課程班”“實驗班”等名義招生。
(三)“公民同招”,均衡分班。所有學校要根據提前摸底情況,結合學校校情,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簡章,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及時面向社會公布,同時公開學校招生咨詢、監督舉報電話等相關信息。公辦、民辦學校必須做到招生時間一致,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所有學校均應隨機均衡分班,分班過程可邀請學生家長、社區代表及媒體記者等參與,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分班結果必須向社會公示。招生中出現的特殊問題須及時報教育主管部門研究處理。
二、招收對象
義務教育須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小學一年級必須招收年滿6周歲兒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學。初中一年級招收應屆小學畢業生。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借讀生、復讀生。
三、招生時間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必須在7月初統一時間開始招生,8月中旬前完成招生工作,8月底前完成新生入學報到和陽光分班工作。區教育部門在9月15日前將新生注冊情況報市教育局審核,9月30日前將新生學籍信息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四、招生辦法
2023年海州區繼續使用連云港市義務教育學校網上系統進行入學報名登記,本區戶籍人口適齡兒童少年應在7月1日—7日內通過“連云港市新生入學預報名系統”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操作指南另行發布),學校初審后現場確認。各學校根據省、市、區招生政策,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的招生工作意見,6月25日前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27日前向社會公布。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公開招生入學的政策要求、劃定的施教區范圍、招生報名辦法和程序等同時,要積極宣傳和指導學生、家長注冊與使用線上報名系統。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
1.小學一年級入學的法定年齡為6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海州區戶籍的兒童。海州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填寫《連云港市海州區延緩入學申請表》(附件二),提供三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于7月14日前向當年所在施教區學校提出申請,并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由當年所在施教區學校登記備案。
2.本區戶籍適齡學生報名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1日--7日期間憑6月30日前辦理登記的家庭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等進行網上信息填報,只能報名登記一所義務教育學校,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初審通過后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攜帶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等相關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學校確認后公布錄取名單,并提前發放小學入學通知書,方便適齡兒童做好入學準備。入學通知書最遲在開學前15天送達入學兒童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手中,開學時持入學通知書報到。
3.戶口不在本區的駐連機構人員子女,需在本區接受小學教育的,于7月9日--7月13日(含雙休日)到區教育局基教科登記,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并享受本地居民子女入學的同等待遇。
4.2023年,凡需在海州地區接受小學教育的適齡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帶領下,于7月9日--13日(含雙休日),到海寧小學集中履行登記手續,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部門依據區域內學校規模與班額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2023年6月30日前持有的家庭戶口簿、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與居住證住址相符并經房產部門備案的合法房屋租賃契約、海州地區用工單位正規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近期稅票)等資料。同時請家長及時掌握自己租房居住地所屬的社區。
(二)初中七年級招生
5.初中招生實行“無縫對接”的招生制度。小學畢業生應“一個不少”地升入初中學習。初中校長是做好“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小學校長是做好“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第二責任人,必須將小學畢業生全部送達初中報到后才算完成教育任務。
6.本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各小學要提前將本校畢業生名冊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見附件三)報送區教育主管部門,區教育局組織人員進行核查備案。學生或家長于7月1日--7日進行網上報名登記,初審通過后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等資料進行現場確認。
7.在本區小學就讀(外省、市、縣區戶口)的畢業生(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原則上回戶口所在地升學。確需在本地區升入初中的,可在原就讀小學辦理升學報名手續,提交2023年6月30日前持有的戶口簿、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房產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海州地區用工單位正規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近期稅票)等資料,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統籌安排到有關初中學校就讀,享受當地居民子女同等的入學待遇。同時請家長及時掌握自己租房居住地所屬的社區。
8.在外省市、外縣區就讀的海州區戶籍小學畢業生,要求回海州區戶口所在地升學的,學生或家長在7月1日—7日內進行網上報名,并于7月9日—11日攜帶戶口簿、房產或不動產權證、小學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到新浦實驗小學集中履行登記手續。網上初審通過后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9.2023年,外縣區(非海州地區學校)畢業的小學生(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在海州城區七年級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9日--11日(含雙休日),到新浦實驗小學集中履行登記手續,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初中的布局狀況、辦學能力等統籌安排入學。若到鄉鎮初中就讀,可直接向就讀學校申請。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2023年6月30日前持有的戶口簿、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居住證、與居住證住址相符且經房產部門備案的合法租房契約、海州地區用工單位正規勞動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近期稅票)、小學畢業證書、畢業生登記表等資料。同時請家長及時掌握自己租房居住地所屬的社區。
(三)民辦學校招生
10.各民辦學校要嚴格遵照招生紀律要求和核準的招生計劃,詳盡規范地制定招生具體方案,還須向社會公開“三個承諾”(即承諾不提前組織登記報名、不舉行任何形式測試(評)面試(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各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同步于7月1日—7日期間接受適齡兒童少年通過“連云港市新生入學預報名系統”進行信息填報。預報名人數未達招生計劃的,學校要一次性全部錄取;預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須以電腦派位方式隨機錄取。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可為具有三年以上本校學籍學生提供直升初中部機會,符合直升條件的報名數超過計劃數的,須以電腦派位方式確定。未被民辦學校電腦派位錄取、被錄取又放棄的,由屬地教育部門統籌安排。
(四)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11.區教育部門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安置工作,確保建檔立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安置到位。堅持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送教上門及遠程教育為補充的原則,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兒童少年以到康復機構、殘疾人之家集中送教為主,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并統一納入學籍管理。對安置結果有爭議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的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實施仲裁。
(五)政策性安排入學
12.烈士等優撫人員子女。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連公局〔2018〕17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對烈士、因公犧牲或傷殘、駐國家艱苦邊遠等地區及從事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警察等,其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給予優先安排。
13.駐連部隊現役軍人等子女。根據《連云港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連政聯﹝2015﹞1號)《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和社會優待機制的通知》(連政辦發﹝2019﹞24號)等,凡符合規定的駐連部隊軍人、救援消防人員等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的,海州戶籍的由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
14.高層次人才子女。根據《關于鼓勵和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意見》(連發﹝2017﹞26號)《連云港高層次人才服務辦法》《關于印發<海州區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海委發〔2018〕34號)等要求,凡符合《連云港市人才評價分類辦法(試行)》規定的“C類”及以上和博士及以上學歷的高層次人才、“服務金卡”持有人、“智匯海州人才計劃”引進的創新人才,8月5日前,憑市委組織部人才處、區商務局有關證明資料,到教育局基教科登記,經集體審議后,在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15.來連投資人子女入學。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連或海州地區實體投資的境內外重點投資企業,其適齡子女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8月5日前,憑商務部門有關證明資料,到教育局基教科登記,經集體審議后,在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符合政策性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于6月30日前向有關單位(部門)提交申請及證明材料,由有關單位(部門)把關審核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有關單位(部門)7月15日前將符合政策性入學學生信息匯總表(簽字、蓋章)及個人佐證材料復印件報教育部門,經審議研究并確認后,由學校具體通知并安排報到入學事宜。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或未經有關單位(部門)審核認定并公示的,視為自動放棄政策性安排,教育部門和學校不予補錄。
16.各中小學原則上于8月中旬基本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8月20日至8月22日,各小學對施教范圍內沒能按時報名的海州區戶籍適齡兒童進行跟蹤隨訪,并集中補錄。8月底前組織指導所有學校完成新生入學報到和陽光分班。9月15日前將招生及新生報到注冊初步統計情況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小學、初中于9月30日前,新生學籍辦理結束,并將相關信息提交區教育局基教科。
五、招生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招生入學工作關乎群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各學校要對招生工作高度重視,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控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制定周密的招生工作方案,落實招生主體責任,確保招生政策落到實處。要全面、準確領會省、市、區有關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要積極有效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創新宣傳形式,消除宣傳盲點,既要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作用,也要加強對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運用,讓陽光招生政策大眾知曉、社會支持、家長理解,積聚教育工作正能量,努力營造良好招生環境和輿論氛圍。同時,積極做好輿情引導、維護穩定等工作,廣泛開展招生入學政策咨詢,全面推行信息公開,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努力為家長和學生提供全面、周到、熱情服務。
(二)嚴肅招生紀律。各學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開展陽光招生。區教育局將進一步完善招生工作監督機制,強化小學、初中招生工作的責任追究。從嚴落實《嚴禁中小學、職業學校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規定》(連委教〔2017〕6號),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有章不循、失職瀆職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學校及當事人、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要確保新生錄取、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三)加大監管力度。區教育局督導、紀檢部門將對招生計劃、過程、結果等實施監督。通過設立熱線電話等暢通舉報渠道,及時核查處理各類申訴。各校要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區教育局職能科室要認真開展義務教育違規辦學行為工作督查和專項治理,要監督指導民辦學校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約束,堅決查處一切與入學掛鉤的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切實維護招生入學秩序。
附件一:海州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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